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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髮指!2名退役武警搶劫殺害6名女子拋屍

12月15日10時,一縷陽光透過緊閉的窗戶,照進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第一審判庭中央,打在被告席一位穿著橘色囚衣的青年男子反銬著的手上,宛如舞台上的追光。

  法官在宣讀判決,這名男子始終用右手拇指和食指,轉動著冰冷手銬上的一顆鋼珠。他旁邊高過半頭的另一名囚徒,則一動不動。

兩人分別名為程登攀、王惠君,均為1984年生

人,退役武警,家住皋蘭縣西岔鎮,程登攀承包著一輛計程車。二人被指控共同謀殺了6名女乘客,其中包括警務人員、商人、酒店服務員、收費員、學生。

  數人失蹤

  2009年12月29日14時,中年女商人許愛軍與丈夫王宏偉一起從安寧區培黎廣場旁的家中出門分手,搭計程車去往城關區辦事。許愛軍獨自經營著一家塑鋼鋁合金門窗廠,44歲,有一個6歲兒子。

  當天18時,王宏偉接到兒子所在的甘肅師大幼兒園老師打來的電話,說孩子的媽媽沒去接孩子,讓他趕快去接。

  王宏偉感到很奇怪:妻子是位慈愛的母親,平日裡不管有事無事都會準時接兒子放學。他掛斷老師的電話,與妻子聯繫,卻一直聯繫不上。此後,許愛軍整晚未歸。

  夫妻倆在一起生活了11年,從未出現這樣的情況。第二天一大早,王宏偉向培黎派出所報案。警察稱,失蹤不到24小時,不能立案。

  妻子到底去哪兒了?王宏偉百思不得其解。幾天後仍不見妻子歸來,他著急了,跟許愛軍的娘家人四處尋找,仍遍尋不著。

  幾乎與此同時,蘭州城裡還發生了多起女性失蹤案,報紙上、大街上、論壇上,出現了多宗《尋人啟事》:

  2009年12月14日18時40分,蘭州小西湖派出所21歲女文員趙鑫在甘肅省人民醫院門口與姐姐分別後,走過斑馬線,消失在人海中;

  2009年12月20日下午,從河北廊坊文安縣來蘭州出差的27歲胡寶霞從皋蘭路「好小仔」理髮店做頭出來後失蹤;

  2009年12月28日18時許,甘肅省高速公路柳樹收費所24歲女工作人員楊秀偉從雁西路正茂海龍花園附近失蹤;

  2009年12月30日21時許,蘭州西關十字歐亞海鮮酒店23歲服務員高小春下班後失蹤;

  2010年元旦節17時半,旅遊學校18歲學生李靜在平涼路蘭州汽車東站買到車票後去西站買衣服,其母再也無法打通電話;

  ……

  這些失蹤案有個共同之處:基本為年輕女性、基本在大白天發生。

  枯井破案

  連續發生的女性失蹤案件,讓蘭州警方感到了事態的嚴重。警方成立了專案組進行應對,從失蹤時間、地點入手調查。

  李靜失蹤時,給母親說了公共汽車太擠,要打計程車;楊秀偉失蹤前,給朋友說10分鐘就到,很快就到,可能也打了計程車。警方決定將計程車作為重要嫌疑對象。

  讓偵破取得突破的,是高小春失蹤時的一段監控錄影。據高小春一位要好的姐妹告訴警方:她看見高小春上了一輛計程車。該路段的監控視頻也拍到高小春上了一輛計程車。

  雖然監控上的車牌號不清晰,但警方將該錄影與全市計程車車載GPS定位系統信息進行對照篩查,發現其時路經此地的車牌號「甘A86664」的淺藍色計程車駕駛員程登攀有重大嫌疑。

  程登攀,蘭州市皋蘭縣西岔鎮團莊村人,出生於1984年11月,初中文化,在新疆當過武警,2009年3月起承包了威龍出租公司一輛計程車經營,與其父程世寧分別開白天和晚上班。

  2010年1月29日6時許,警方在蘭州市七里河區小西湖一家屬院內將程登攀抓獲。程供述了駕駛車輛夥同王惠君搶劫、殺害多名女乘客。王惠君是程的同鄉和戰友。當日7時許,王惠君也在城關區華辰大廈附近出租屋內落網。

  當日,警方帶著2人前往蘭州城以北60多公里的程登攀老家團莊村三岔溝山路南側,尋找一口枯井。兩人供述稱,被殺害的女乘客,都被丟進了井裡。

  枯井找到了。這是一口土質圓形結構的井,直徑1.7米,深達30米。經警察用長焦鏡頭觀察,見到了一隻人腳。警方立即請來蘭州市消防支隊特勤大隊配合,進行打撈。

  2名戰士下到井底,先後打撈出六具女性遺體。經法醫鑑定,除其中一名死者因創傷性、失血性休剋死亡外,其餘5人均系被他人扼壓頸部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殺人計劃

  市民出行的交通工具緣何成了殺人場所?的哥程登攀為何要殺人?今年6月30日,該案在蘭州中院開庭審理。據程登攀供述,之所以殺害這些手無寸鐵的女性,是因為家裡窮,他與女友談戀愛遭到對方家長的反對,女友在巨大壓力下最終拋棄了他。他本來想殺掉女友父母,但又覺得女友可憐,始終沒有勇氣下手。

  隨後,程登攀決意殺害無辜女子,以此發泄。他找到戰友王惠君,以「搶劫發財」為由,提議二人共同合作。沒有工作的王惠君表示同意。

  兩人為此制訂詳細計劃:程登攀負責開車並挑選搶劫目標,王惠君主要持刀挾持。兩人將目標鎖定為年輕漂亮、穿著時尚的女子。等客人上車後,程登攀電話通知王惠君,並找機會會合,以「共乘」為由上車。到適合動手的地方,程登攀以播放某首歌曲為暗號,提示王惠君動手,共同實施搶劫。程登攀早已想好,一旦殺人成功,就將屍體拋入他老家附近的枯井中。這口井「井口小且深不見底,肯定不會被發現」。

  二人實施四起搶劫殺人案後,為方便晚上拋屍,還專門花1萬元購買了一輛「甘AG4392」銀白色富康轎車。

  案件審理時,6名被害人家屬提出了517萬餘元的民事索賠,同時將威龍出租公司以及將之兼併的奔馬出租公司和主管單位蘭州市交通運輸管理處推上被告席,要求承擔連帶責任。案件審理期間,威龍出租公司稱自己無責任,出於道義上的撫慰,提出自願向6死者家屬支付撫慰金30萬元。

  12月15日,蘭州中院審理後認為,程登攀、王惠君的行為均構成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犯罪性質惡劣,罪行極其嚴重,均應嚴懲。一審數罪併罰判處二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二被告人共同賠償6被害人損失160萬餘元。

  關於要求出租公司等單位承擔連帶責任的請求,法院認為,程登攀雖是威龍出租公司司機,侵害行為發生在營運的計程車上,但公司授予的是合法、正當的營運權限,侵害行為已超出出租公司職務授權範圍,屬個人行為,因此不承擔連帶責任。奔馬公司系另一獨立法人,與本案無直接關係,不承擔連帶責任。主管單位對計程車行業的管理不屬於刑事附帶民事的訴訟範圍。

  由於兩名兇徒均無賠償能力,6名受害人家屬把獲得賠償的希望寄托在了出租公司的連帶賠償上。對於蘭州中院「出租公司無責」的判決,首名遇害者趙鑫的丈夫非常憤怒,一出法庭就撕掉了判決書。

  政府之責

  兩人配合作案,是6起兇案得以成功的關鍵。計程車司機中途拉客共乘,結果把同夥放上來了,用刀在後座挾持,將女乘客殺害。

  為什麼有這麼多的共乘呢?單身女子見到陌生男子上車,為何未加以防備?蘭州一名媒體記者說,這個事情,蘭州市政府有很大的責任。

  在蘭州,有大約7000台計程車。可讓所有外地人感到很奇怪的是:這裡的計程車分單雙號上街,私家車卻每天只限1/5(0-9中的兩個號),造成運力嚴重不足。一位當地計程車司機稱,這一「限制公共運輸工具出行」的奇怪規定已實施有10餘年,至今如此。

  「黑車也大行其道。很多市民討厭共乘、反對共乘,卻不得不接受共乘的現實。」有蘭州媒體記者說,「如果沒有共乘,這六條生命或許都不會消失。可政府並未對此進行反思。」

  最讓死者家屬們耿耿於懷的,則是當地政府部門要求媒體噤聲,不讓報導此案。「說是不利於本地經濟發展。你看看,兩年來,有哪家電視台、報紙報導過這件大案?」王宏偉說,「如果公安立案得早,並在新聞媒體上廣泛宣傳,提醒市民注意,我相信後面的案子也許都不會發生。」

  死者胡寶霞的弟弟胡寶松說,「姐姐12月20號被害,我們25號到蘭州尋找姐姐沒有一點消息,到派出所報案,警方的答覆是:她人不呆不傻的,不知道去哪玩了。回家等著吧,立不上案。」「由於警方立案晚,死的人很多。如果警方早立案早破案,不會造成這麼大傷亡。責任誰來負?」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新快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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