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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驚 美國醫生揭王立軍做人體實驗殘忍黑幕

—王立軍在獲獎致辭中無意中透露:兩年多對幾千個死刑犯進行器官摘除

3月5日,針對前不久追查國際發表關於王立軍涉嫌參與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最新調查報告,美國藥理學博士王文怡指出,王立軍負責的錦州市警局「現場心理研究中心」研究人被打毒針後死亡前的心理和器官變化,是比納粹用猶太人做活體實驗還要殘忍的罪行,是嚴重違背國際醫學倫理準則的,是絕對不應該發生的。

王文怡1983年畢業於長春白求恩醫科大學,1987年進入芝加哥大學,隨後獲得藥理學博士學位,並在美國醫院當醫生。她是第一個公開站出來呼籲調查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美國醫生,她曾在胡錦濤訪訪問美國時,在白宮草坪上上大聲呼籲胡錦濤停止迫害法輪功。

王文怡博士對大紀元表示,自從2012年2月16日「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發表最新調查報告:《錦州市警局「現場心理研究中心」涉嫌參與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調查報告》後,她就發現,很多人由於不了解國際醫學倫理原則,對王立軍及其研究中心所犯下的罪行認識不夠。

比納粹還殘酷的實驗

王文怡說:「王立軍的現場心理研究中心,就是用靜脈注射藥物來結束一個人的生命,並將其器官賣錢,國外給死刑犯注射靜脈注射藥物,是為了讓他們無痛苦地離開人間,而王立軍他們研究的是人被注射藥物後逐漸死亡過程中的心理、機能變化,這與當年德國納粹用猶太人做活體實驗,日本侵華731部隊拿人體做細菌實驗,其殘忍度有過之而不及!

也就是說,從醫學倫理角度上看,王立軍參與注射後現場心理研究,是嚴重違背國際醫學倫理準則的,這樣的實驗和觀察是決不能做的! 任何一個西方醫生和倫理學專業人士知道錦州警局這樣的做人體非法實驗,都會極度憤怒的!」

她還介紹說,用靜脈注射藥物的方式代替槍斃來結束犯人的生命,首先是在1972年的美國開始實行的。注射主要包括三種藥物的混合物,(快速鎮靜催眠劑,致呼吸衰竭藥物和使心臟驟停的藥物),一般可在3-4分鐘內讓人在無意識狀態下迅速死亡。國外主要是讓犯人如何死得快,如何減少其死亡的痛苦,哪有還要延長其死亡時間,觀察人在死亡過程中心理變化的?這完全是做殺人實驗,大陸官方說他的活人實驗是在國際"領先",那當然了,其他國家是根本不允許做這種違背倫理實驗的。

納粹覆滅後,奧斯維茨集中營的二十三個納粹醫生在紐倫堡被審判時,都聲稱,他們用來做實驗的猶太人都簽了自願書,他們是在做有益人類的醫學實驗,然而紐倫堡大審的法官明確宣布,那種在失去自由、在恐懼暴力面前的所謂「自願」是不存在的,納粹醫生的醫學實驗是納粹暴行的一部份。


2006年3月,兩位來自中國大陸的證人披露,在瀋陽蘇家屯集中營大量發生著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件,女證人安妮的前夫就曾是負責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的主刀醫生。圖為當年4月26日,王文怡博士(中)和兩位證人在新聞發布會上。(AFP/Getty Images)

中共要的是更鮮活的器官

王文怡博士強調說,「我們查詢了王立軍等人在錦州醫學院的論文,發現他們曾經研究了不少緩衝劑,用含不同離子成份的死刑注射液,來研究對動物離體心臟存活的影響,後來他們就直接拿人體在做實驗了,研究如何配備死刑注射液來提高器官存活時間和移植效果,他們想的只是如何利用死刑犯的器官,先把人打針弄死,然後迅速取出所有器官,用緩衝劑洗,沖走毒針的殘餘部份,然後移植到人體上去-也就是受體者身上。」

早在文革後期,中共就出台內部文件,要將死刑犯的屍體「廢物利用」,最早是用來吃,或做醫學原材料,後來就用來做器官移植。聯合國早在1990年代就譴責中共未經許可就利用死刑犯做人體移植是違背人倫的。中共在1997年開始使用注射方法處死犯人,但是他們用什麼藥,劑量如何,什麼時間內可以使犯人死亡,全都是不公開的。

半個世紀以來,中共使中國成為世界上每年處決死囚最多的一個國家。大量的死刑犯成了豐富的器官來源。由一個政府完全控制的長期大量的「利用死囚器官」牟利,這在人類歷史上前所未有。


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模擬圖。(新紀元資料室)

錦州警局數千次活摘器官

據大陸媒體介紹,2003年5月至2008年6月,王立軍在遼寧省錦州市任職警局局長、 黨委書記,錦州市副市長時,在錦州市警局(遼寧省錦州市古塔公園南門對面)成立了所謂的現場心理研究中心」,實質就是死刑犯器官摘取研究中心。

2006年9月17日, 「中國光華科技基金會」為王立軍的現場心理研究中心授予「光華創新特別貢獻獎」 並資助科研經費200萬元,其頒獎成果之一就是藥物注射後器官受體移植研究。

王立軍在獲獎致辭中無意中透露說,在兩年多的時間裡,他們對幾千個死刑犯進行了人體器官摘除。不過根據大赦國際的記錄,全中國的死刑犯一年才幾千,一個遼寧省小小的錦州市,哪來數千個能夠提供器官的死人呢?

大陸勞教所和看守所流行「收錢換命」

早在幾年前就有人給大紀元爆料,在中國大陸的勞教所里流行「收錢換命」的做法:從被臨時關押的人員中找沒有真實姓名者來頂替死囚被槍決,死刑犯家屬收屍時還會將「替罪者」的器官全部賣掉。

一位叫王明甫的大陸人在新紀元爆料說,他1999年底在北方一個看守所里,聽一位黑社會牢頭說,「我跟的老大是政協主席。我們黑社會有一個規矩,小弟替老大出去辦事,打了人殺了人,被警察抓了,判幾年刑,老大照付工資給我家裡,出來後還給老大辦事。如果被判槍斃,老大就要替手下買命。」

「判死刑的不是一宣判就馬上拉出去槍斃,都有一個上訴期。在這期間,我們老大就跟看守所里講好,用三百萬買兩條人命。看守所會去看守所里找兩個沒有身份(無真實姓名的臨時被關押的收容者),這其中有不少法輪功學員,他們因上訪被捕後等待遣送原籍,但因很多法輪功學員拒絕透露其姓名和原住地而暫時無法 遣返被送入看守所,還有一些是流浪漢或乞丐、小偷等。

勞教所要『買人』時,一人幾千或一萬左右給看守所, 收容人就選出類似的人來帶到看守所里關著,黑話叫養『小肥羊』。等到要槍斃人的當天,把『小肥羊』先叫到辦公室里,給他打一針,『小肥羊』就不會說話了,神智也不太清楚,但還會走路。武警到號房帶被槍斃的人過來,迅速進辦公室,把人調一下,帶走到刑場槍斃的是『小肥羊』。我們兄弟(被槍斃的人)在辦公室里化裝成警察,然後由真警察送到看守所外面,老大早就派車來接了。人一出來,馬上派兩個弟兄護送到南方去,換個姓名,換身份證等,給那裡的黑社會老大做馬仔。」

「那一百五十萬一條人命,也不是看守所獨吞,武警、檢察官、法官等,只要有沾邊的,大家都有份分錢。而且家屬還有錢賺呢。家屬也知道被槍斃的不是自己的親人,是別人替的。家屬來收屍的時候,已經跟醫院講好,把人身上的器官,只要能賣的,連眼角膜,全部都賣給醫院,至少也能賣個幾萬元。」這正如《紅樓夢》中一句話:「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

手下警察親眼看到活摘法輪功學員心臟

2009年「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公布了一位證人現場目擊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證詞,他當時就在王立軍手下當警察,王給他們下的死命令是對法輪功 「必須趕盡殺絕」。

這位警察作證說,2002年4月9日,在瀋陽軍區總醫院十五樓的一間手術室內,他親眼看到兩個軍醫將一個活著的30多歲的修煉法輪功的中學女教師,在沒打麻藥的情況下,活生生地摘取了她的器官,將她活活害死。

2006 年加拿大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和加拿大前國會議員、人權活動家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對此事進行了獨立調查,並發表了三次調查報告,震驚了全世界。《血腥的活摘器官》是依據報告的第三版發行的中文書籍。

書中收錄的52項不同證據,證實中共非法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暴行,比如他們以需要找尋器官的病人身份對中國大陸醫院進行質詢,結果在約15%的電話中,當地醫生說他們正在或曾經使用過來自健康法輪功學員的器官。作者稱「這是這個星球上從未見過的邪惡」,2010年麥塔斯在被提名為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大紀元記者文華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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