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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平:人民公檢法洗腦之傑作

從悍匪周克華在重慶被擊斃,到谷開來案在合肥審判,香港傳媒頻頻引用民警、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之類的內地詞語,渾然不覺正為內地當局宣傳這類洗腦用語。相反,內地網民大舉質疑被擊斃的周克華其實是湖南公安、出庭的谷開來其實是替身,已然擺脫當局洗腦的影響。

以人民之名行獨裁之實

中共建政之後,幾乎所有政權機構都附加了「人民」的定語,政府稱「人民政府」,議會稱「人民代表大會」、「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政協)」,軍隊稱「人民解放軍」,司法機構稱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如此造作,只是掛羊頭賣狗肉,以人民之名,行獨裁之實。


港人一向稱內地的警察為公安,而內地官方的標準稱呼為「人民警察」,簡稱民警。公安帶有負面色彩,民警則有抬舉之意。內地曾流傳一個笑話:福建南部某縣升級為市時,當局大舉慶祝「市人民政府」成立,但市民譏之為「人民飼(閩南話發音,飼同市)政府」,堪稱神來之筆。


至於合肥市級中級人民法院、合肥市人民檢察院、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中國最高法院、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這類機構,加插「人民」兩字,無非是為了塗抹上一層「為人民當家作主」的色彩,香港傳媒用「合肥中級法院」稱之足矣,何須照搬糊弄人民之說?莫非有朝一日,香港高等法院在梁振英治下也要改成「香港高等人民法院」或「香港高級人民法院」?


內地網民對周克華案、谷開來案的質疑,表明他們已擺脫官方洗腦的桎梏,不再盲從、盲信官方以民警、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發布的消息,跨出了被當家作主的年代。無論真相為何,民眾對公、檢、法的質疑,雖然多無法反映在官方控制的報章上,但經由網絡的廣泛傳播,當局也不能聽若未聞,只能被動地作出回應,公開更多資訊。香港媒體如果還要把民警、人民法院之說搬到香港,實在是逆潮流而動。
李平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蘋果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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