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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清漣:南周顛覆 唐慧案件與中國底層政治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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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唐慧女兒這類遭遇的幼女有許多,但大多數幼女家屬出於現實考慮而接受「私了」。唐慧能夠堅持下來,就是因為她具有一般農婦沒有的一些稟賦——膽大、不怕事、善於抓住機會甚至為自己創造機會 訴訟團隊與輿論團隊將唐慧包裝成向權勢勇敢抗爭的悲情母親,則是考慮到大眾胃口。將事件中心人物道德化與將領袖人物神化,其實是人類政治文化的一個普遍現象。訴訟團隊與輿論團隊出場的目標,並非只是為了幫助唐慧,而是針對這個包括信訪和司法、目標只在「維穩」而不在「公義」的體制本身, 唐慧形象的包裝當然也會依據這一需要。

南方周末》8月1日推出《「永州幼女被迫賣淫案」再調查》與《什麼造就了唐慧》,確實造成了顛覆性效果。但我認為,這些報導與其說是顛覆了唐慧個人形象,不如說是顛覆了近年日漸顯化的「底層認同」。於是,痛定思痛者有之,斥罵唐慧者有之,痛罵「南周」墮落的人當然更多。

其實,還原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包括還原唐慧女士的「本生相」,只要所述是事實,可以幫助國人認清自己的生存環境,免於繼續沉溺於泛道德的線性思維。

討論唐慧事件需要祛「團隊指使」之魅

我仔細比對了有關唐慧案件的關鍵文本之後,認為討論該事件需要剔除一個因素,即唐慧女兒是否自動賣淫,並祛除「背後有某力量指使」之魅。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還原唐慧一案發生的社會背景,更好地理解唐慧為什麼要以(其實是「只能以」)這種方式抗爭。只有理解了唐慧案與中國政治文化的關係,才可能更好地把握未來中國的社會政治趨勢。

糾纏於唐慧女兒樂樂賣淫是否自願這點,其實並無必要。按美國法律,15歲以下少年男女與他人發生性行為,不管是否自願,均視為強姦,因為青少年無行為責任能力。中國其實也有相關規定,只不過還有一條荒謬至極的「嫖宿幼女罪」,讓那條保護青少年的法規形同虛設。

一個要祛魅的因素是:唐慧背後有支持團隊組織化地運作。這一觀點見之於《民主與法制》雜誌社記者廖隆章《對唐慧案拷問下媒體人職業道德的觀點》。該文提到唐慧背後有一個「訴訟團隊」與「輿論團隊」在支持。作者的原文是:「我甚至認為,唐慧個人本身並不願意那樣不斷的扯謊,製造悲情,或許是受其他力量的默許和支持」。前面的「團隊支持」還猶可,因為參與的律師與媒體報導都是公開的,但在中國語境下,加上唐慧得到10萬美金的幫助、將帶女兒赴美治病這事,在中共政治文化語境中,這個「其他力量」很可能被人與「境外反動勢力」之類聯想起來。

我認為,中國的「唐慧們」大可以堂而皇之地接受這種人道幫助。中國民眾處於無權利、無組織資源的弱勢狀態,遑論與政府這種擁有一切資源的權力組織抗爭,即使是面對鄉間鄰里的惡霸也束手無策。如何讓民眾完成自組織化的過程並擁有利益訴求管道,一直是中國民主化起步的第一難關。中共嚴防力守的也是這一條。從江澤民時代開始,就採取了「將一切反對力量消滅於萌芽狀態」的防守政策,對任何組織化萌芽以及聚眾行為,包括一些大學生的讀書會,都予以堅決打擊取締。唐慧是一位普通農婦,雖然能幹執著,但如果沒有團隊的幫助,幾乎不可能堅持7年。對這種團隊的存在,只要不是站在當局立場,就應該持支持態度。第三波民主化如果不是有美國為代表的「西方勢力」大力介入,很難完成;就算是阿拉伯之春,無論是埃及還是利比亞,最後都得爭取西方世界的支持。

是什麼造就了唐慧案件

以下再看唐慧案發生的大背景。

唐慧案件發生於7年前,這段時期正是中共政府瘋狂掠奪民眾的生存資源(征地拆遷)以發展經濟之時,群體性反抗事件從每年5萬多起上升至20萬起。我就是在2005年左右總結了中國社會政治趨勢:政府行為黑社會化、上層精英流氓化、基層社會痞子化幾大特徵。維穩辦在這段時期成為中國各級政府的常設機構。由於對地方官員的政績考核將是否有民眾上訪作為考核指標,各地開始實行截訪。唐慧案件不屬於征地拆遷這種「大路貨」案例,但卻具有牽動中國人心的因素,幼女開始成為官員、商人、教師群體甚至同屬弱勢群體的男人們踐踏的對象,「嫖宿幼女罪」這種匪夷所思的罪名被列入刑法,使許多官員逃避了強姦幼女罪的懲罰。正因為唐慧案這些特點,得到訴訟團隊與輿論團隊的幫助也就順理成章——2003年以來,中國的維權活動進入高潮時期,維權律師團隊隱然成形,他們需要尋找合適的案例進行司法救助。

有唐慧女兒這類遭遇的幼女有許多,但大多數幼女家屬出於現實考慮而接受「私了」。唐慧能夠堅持下來,就是因為她具有一般農婦沒有的一些稟賦——膽大、不怕事、善於抓住機會甚至為自己創造機會(這些稟賦的貶義說法是「農民式狡猾」)。

其實,唐慧這種富有底層生存智慧的底層婦女,幾乎在每個鄉鎮都可以找到。除了撒謊借2010年永州朱軍事件將自己推入公眾視野這一「獨創」之外,唐慧所做的事情幾乎是中國社會底層「聚眾鬧事」的經典模式。比如「組織幾十號人圍攻派出所、圍攻拘留所,圍攻警察、扯警察的衣褲」;到學校鬧訪;在法庭吵鬧干擾審判,飽毆對方律師等等。任何一個有農村生活經歷或出身小城鎮並與基層社會有接觸的人,對這些場景都不會感到陌生。中國農民崇拜力量(包括權力與暴力),每遇與人發生糾紛,大家族或強勢家族總是聚集家族成員,依仗人多造成威懾之勢,迫使對方屈服。這是中國鄉土文化的特色,一旦遇到政治力量引導,就可以形成毛澤東在《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裡大讚特贊的「痞子運動」,化成周立波美化的《暴風驟雨》。

應該說,兩個「團隊」與唐慧的合作是成功的。就媒體報導的關鍵情節來看,唐慧拒絕接受地方當局10萬元私下調解的理由是,「我不能在黑暗中接受你們的錢」,這番話讓她顯得很有原則,在無數願意接受錢而犧牲原則的受難者家屬中鶴立雞群;她後悔「沒告訴女兒這個世界是醜陋的」,顯示了她是一位將一切醜陋攔在門外的愛心母親。

訴訟團隊與輿論團隊將唐慧包裝成向權勢勇敢抗爭的悲情母親,則是考慮到大眾胃口。中國社會近年來官民衝突激烈,社會底層的生存空間一點一點被壓縮,底層青年的社會上升管道已經嚴重梗阻。在官民對立日益尖銳的背景下,底層認同已經成為影響社會心態和行為的關鍵因素,既影響到社會成員對社會安全、社會公正等方面的感受,也成為媒體介入事件報導的依據。在這種社會背景下,媒體在介入唐慧事件時,大多都將唐慧塑造成忍辱負重、不屈抗爭的悲情母親,這應該是唐慧「光輝形象」的由來。

在唐慧本生相被披露之後,一些媒體人痛心疾首,表示要吸取經驗教訓,不要再被利用。但我可以很有把握地預告:被利用是中國媒體無法避免的命運。中共當局對信息的嚴重過濾,媒體對任何新聞題材都已經養成選擇性過濾的習慣。薄熙來、劉志軍在位時個個都「高大全」,群譽畢至;一旦倒台,立即成了五毒俱全的壞傢伙。既然政治高層都具有神與魔鬼的兩面性,唐慧由悲情母親還原本生相也屬正常。更何況,將事件中心人物道德化與將領袖人物神化,其實是人類政治文化的一個普遍現象。唐慧事件中,訴訟團隊與輿論團隊出場的目標,並非只是為了幫助唐慧,而是針對這個包括信訪和司法、目標只在「維穩」而不在「公義」的體制本身,唐慧形象的包裝當然也會依據這一需要。

我認為,與其譴責唐慧,不如通過此事件了解認識中國的政治文化特點:晚清以來,中國鄉土文化本來就開始「痞子化」,經歷中共統治期間的無數次運動之後,中國鄉村更是成了滋養「痞子精神」的大好土壤。近十多年以來,在上層精英流氓化的同時,伴生著基層社會的痞子化。這兩個過程同時發生,其共同特點就是不講原則,相信權力與暴力,所謂「善的怕惡的,惡的怕賴的,賴的怕不要命的」,不擇手段,就是從中國鄉土生活實踐中抽象出來的信條。暴政與「刁民」兩者相輔相成,互為因果。唐慧案濃縮了中國底層政治文化的特點,通過這一案例認識中國國情,極富現實意義。

(《中國人權雙周刊》第110期2013年7月26日—8月8日)

責任編輯: 王篤若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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