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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女醫生遭姦殺沉屍 親叔含冤8年險遭槍斃

核心提示:胡小剛一案審終,張紹友蒙冤案的國家賠償一事就可進入索賠司法程序。相關的國家機關應主動「認錯」,面對實事,也需要其能夠拋開「面子」問題,對一手造成冤案的責任人應給予黨紀國法處分,來告慰逝者和蒙冤受屈的生者……蒙冤多年,面對這份遲到的無罪宣判,已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張紹友再次淚流滿面。

 

他是老實巴交的農民,一夜之間卻成了姦殺親侄女的元兇;他是沉默寡言的農民,深陷囹圄卻心有不甘;他是死者的叔叔,身負罵名卻最終得到親友的鼓勵和支持。這起起河南版「余祥林」案,由河南省高級法院判決:維持一審判決,兇手胡小剛被判處死刑;蒙冤多年、險些被處極刑的老實農民張紹友被宣告無罪。

死者17歲的弟弟多年一直沒有放棄尋找真兇,2008年3月10日,一個神秘女子向他「曝料」:真兇是該村村民胡小剛,曾是他的小學同學。而今,歷經千辛萬苦,冤案昭雪的他獲得自由後淚水漣漣,並開始了他的漫漫申訴路。前途會怎樣,他無法預料,「但我堅信法律會為我主持公道的。」

2008年11月1日上午,河南省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開庭審理「胡小剛強姦殺人案」,一審判決胡小剛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6.4萬元。

2008年5月22日,河南省高院作出裁定,認定了一樁8年前發生在周口的強姦殺人案「在事實上有錯誤」,於是蒙冤8年的周口農民張紹友被取保候審。在獲得自由的那一剎那,這個54歲的男人不禁老淚縱橫……

蒙冤8年,背負的「罪名」終於洗清,而張紹友的身心卻遭受重創,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目前兩條腿又患上嚴重的風濕。為了討回公道,張紹友及其家人輾轉找到轟動全國的「余祥林案」的代理律師褚中喜先生,請其代理張燕萱案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部分和張紹友案的國家賠償訴訟事宜。

血案花季少女被姦殺

1999年12月3日清晨,河南周口市沈丘縣紙店鎮小李莊村村民張紹友起床後,像往常一樣拿起掃把打掃院子。這時,他忽然發現自家院子大門敞開著,而侄女張燕萱卻不在屋內。張紹友自忖,沒見侄女這麼早出門巡診過,今天她怎麼走得這麼匆忙?連她愛穿的紅外套都忘在屋裡了。

張燕萱出生在行醫世家,她21歲從河南醫學院畢業後,在自家院子的西屋開了一家診所。父母在外地行醫的張燕萱與叔叔張紹友、祖父母及在醫學院上學的弟弟張志明一起生活。與張紹友想的一樣,張家老少開始並沒把張燕萱不見了當回事。可轉眼天色已晚,張燕萱仍無影無蹤。

張燕萱整夜未歸,沒給家人打任何招呼。這一反常的舉動令張紹友和張志明惶恐不安。苦捱到天明,張家老少再也沉不住氣了,慌忙向派出所報案……

警方深入調查三周,也沒發現一絲有價值的線索。2000年元月的一個下午,有村民在離張家500米外一口機井中發現了一具浮屍,經法醫驗證,死者正是張燕萱,並且兇犯與死者發生過性行為。

周口警方經深入排查後發現,張燕萱是死後被拋屍枯井的,她臥室及診所的門窗完整無損,門鎖沒有被撬痕跡,室內抽屜中的300元錢及一串鑰匙不見了,警方於是斷定為「熟人」作案。

當晚,警方詢問了當時在現場的張紹友,由於張紹友在回答一些問題時模稜兩可,警方對他產生了懷疑。

時年46歲的張紹友是個文盲,哥嫂外出後,與侄女張燕萱相處機會增多。張燕萱青春妙齡,長相甜美,尤其是笑起來時那兩個酒窩非常迷人。案發當天,除張燕萱外,只有張紹友和他高齡老母親在家,加之現場門窗完好,張紹友見色起意的嫌疑漸漸被擴大。

當得知自己被警方懷疑時,張紹友顯得非常氣憤和激動。當夜警方在詢問張志明時,發現張紹友鬼鬼祟祟地在外偷聽。「我只是想多了解下案件進展,你們憑什麼懷疑我?我說什麼也不會去殺自己的侄女的!」他著急地辯解,可他的表現和混沌不清的回答把他置於+危險的境地。

殊不知,在人們的視線之外,有一個人一直在關注著案件的進展,當他看到張紹友被戴上手銬的那一剎那,他臉上的肌肉輕微地抽動了幾下。

疑案警察草率鎖「真兇」

突然間變成了姦殺親侄女的嫌犯,張紹友巨大的心理落差可想而知,他簡直要崩潰了。「我沒殺人!沒殺人啊……」張紹友用頭瘋狂撞擊著看守所的鐵柵欄,那聲音在陰暗的走廊上顯得更加淒涼。

10天後,張志明到看守所探望張紹友時發現,張紹友的黑髮全白了。「叔,你咋變成這樣了?我不相信你殺人,我發誓要找到真兇。」張紹友抹了一把混濁的淚水說:「小燕死得冤,我是也被冤枉的啊!可是現在哥嫂快恨死我了,我是有嘴也說不清……」

「叔,哭是沒有用的,你再想想那天下午還有沒有其他人來過咱院子?」張志明整理思緒後問道。

「讓我想想,上午確實有幾個人來看病,可是誰也沒注意他們什麼時候離開的。我只記得有個穿黑棉衣的高個子小伙子去過兩次西屋,可我恍惚記得他從大門離開了……」張紹友搜腸刮肚地回憶著,一旁的張志明認真地記在心中。

在看守所中的張紹友一直喊冤,張家人也在馬不停蹄地尋找新證據,可是警方反覆篩查了所有嫌疑人,最後仍認定張紹友的嫌疑最大,原因是他不能提供自己不在場的證據。

2002年12月24日,河南省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兇殺案。法庭上,被羈押了近3年的張紹友始終聲稱「絕對不會幹出禽獸不如的事」。至於他承認強姦、殺人的口供,張紹友則說自己被刑訊逼供,實在受不了拷打才口頭承認的。本案還存在一個最大的疑點,現場始終無法找到死者張燕萱隨身攜帶的鑰匙。犯罪嫌疑人張紹友也無法合理交代其去處,他雖曾「交代」說將鑰匙扔人拋屍的機井中,辦案人員卻無法打撈上來。這一重要證據被張紹友的辯護律師多次提及,並要求法庭酌情懲處。

隨後,周口市中院認定:案發當夜,張紹友趁家中其他成員外出之機,竄入侄女張燕萱臥室,趁侄女熟睡之機將其強姦。事後唯恐罪行敗露,又返回侄女臥室將其掐死,然後沉屍深井。最終,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強姦罪一審判處張紹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判賠死者家屬喪葬費3000元。

蒙冤被判死刑申訴不止

死刑判決猶如當頭一棒,讓張紹友兩眼發黑,當場暈倒。甦醒過來後,張紹友用盡所有的力氣喊道:「我要上訴!」

2003年11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不開庭審理後認為,一審查明的張紹友強姦殺人犯罪事實成立,審判程序合法,但根據該案的具體情況改判張紹友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事已至此,張紹友無奈地開始面對現實。他想,如果這一輩子命該在監獄中度過,他唯一希望的是能消除哥嫂的誤解。

「哥,我沒殺人,那些人折磨我,我才被迫承認的,殺侄女的真兇還逍遙法外!」張紹友痛徹心扉的哭訴和老淚縱橫的樣子讓面前的哥嫂無不動容,庭審中的那些疑問被放大,「也許紹友真是被冤枉了。」「兄弟,我們一定要把真兇找到,還你一個清白。」哥嫂最後這兩句話讓張紹友號啕大哭,整整3年的屈辱終於換來了親人的諒解與信任,他感到無法形容的輕鬆。

張志明在張家學歷最高,因此大家都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他也經常抽空去監獄探望張紹友。在一次次回憶案發當天的細節時,兩人一致認定是「熟人」

「南村頭的郭某和胡某都有嫌疑,可警方在訊問兩人時,他們都找出了不在現場的證據。」

「還是要從這兩個人身上入手,我就不信這兇手能飛天了?志明,叔可全指望你了!」這次叔侄倆的談話讓張志明信心倍增,他暗下決心一定要找到真兇。

回家後,張志明明查暗訪,但已找不到郭某和胡某蹤跡。隨後,張家又懸賞2萬元尋找線索,但仍一無所獲。

2004年秋,隨著張志明的入伍,張紹友唯一的希望眼看就要破滅,他甚至萌生出了自殺的念頭。

2004年12月,張志明請假去探監,發現張紹友因他參軍而失去了求生的希望,導致絕食和自殘事件不時發生。「叔,別傻了,我馬上回到你身邊,你要趕緊振作起來。」

2005年春節,張志明果真從部隊回家,還開了家診所,尋凶看病兩不誤。張志明甚至在名片上印上有關姐姐的被殺案情,希望能找到一些線索。

9月的一天,張家突然獲得了一個消息,張紹友被抓第四天,曾去張家看過病的胡某舉家外遷,但具體地址不詳。還有村民說,他沒過多久就和妻子離了婚,而且他原來的丈人都不願提起張家的事。

張志明迅速把這條線索反饋給了張紹友,兩人商量後認為,胡某很值得懷疑。「志明,我現在不相信警察了,叔叔懇請你去找到這個人。如果這線索是真的,我就是死也瞑目了。」

一晃三年過去了,張家耗資5萬元,動用了所有的關係在全國尋找胡某的行蹤,到2008年均一無所獲。

神秘電話

就在張家人山窮水盡之時,一個突如其來的神秘電話使得事情出現了重大轉機。2008年3月10日,正在家中的張志明突然接到一個長途電話,一個不願透露姓名的神秘女子壓低嗓門告訴他,「我知道是誰殺了你姐姐……」

很快,張家人就和這名舉報人見了面,雖然她帶著大墨鏡,也拒絕透露自己的身份,她卻很肯定地告訴張志明:「是胡小剛殺了你姐姐,他現在人在新疆。」說完,她就消失在夜幕中。

張家馬不停蹄地向當地警方匯報了情況,4月23日,警方火速派人趕到新疆,將一直藏匿在此地的嫌疑人胡小剛一舉抓獲。

此後,被押解回河南的胡小剛在強大心理攻勢面前崩潰,向警方徹底坦白。胡小剛供稱:案發當晚,他到張家診所看病,見張燕萱的抽屜內有錢,頓生歹念。看完病後,他悄悄溜進張燕萱的臥室藏在床下。張燕萱回屋熟睡後,他偷走了房門鑰匙,溜進診所盜走抽屜里的300餘元現金。在胡小剛放回鑰匙時,看見熟睡的張燕萱又起色心,張燕萱被驚醒,進行了激烈反抗。胡小剛害怕暴露罪行將張活活掐死。回到家中後,胡小剛一直無法入睡,於是又潛回現場將張燕萱的屍體背到村南的機井後拋屍。作案後,他又順手把死者的鑰匙丟到另一口井中。案發當晚,警方也訊問了胡小剛,但他讓家人作假證,矇混過關。張紹友被抓後他舉家遷往新疆。

隨後,經胡小剛指認,警方在另一口井中打撈出了鑰匙。原來胡小剛在新疆一次酒後吐狂言,透露了殺人的事情,加之其為人霸道,又在生意場上得罪了許多同行,結果被人向被害人家屬舉報了其罪行。

張紹友獲知真兇被擒那一刻,他揪住已花白的殘發狂喊:「老天啊。8年了,你終於還我清白了。」

真兇是誰

考慮到案情重大,2008年10月24日,該案開庭前,周口市中級法院臨時將開庭地點改到了轄區的商水縣法院。胡小剛當庭翻供,聲稱張燕宣是一個名叫「王為」(音)的朋友所殺;他只是全程幫「王為」移屍滅跡。其辯護人也辯稱,從現有的證據認定胡小剛作案的證據不足。

2008年10月28日,周口市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針對胡小剛的翻供,判決書一一詳細剖析——首先,胡的前妻證實,胡小剛殺人後,曾以此「威脅」過她。胡小剛的前岳父岳母也證實,確實知道胡小剛殺過人。就連胡的獄友也從側面掏過他的底,證實他在獄中比較急躁,主要是擔心自己殺人「家人會因為包庇而受到牽連」。

法院認為,胡小剛辯稱本案系「王為」所為,卻提供不出「王為」的相關資料,且與法院查明的事實不符,其辯解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胡小剛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賠償張燕萱父母經濟損失6.4萬元。

冤情昭雪

胡小剛不服,張燕萱父母也認為附帶民事賠償過少,要求胡小剛賠償14萬元,雙方均上訴至河南省高級法院。昨日,張燕宣父母收到河南高院的「(2008)豫刑一終字第169號」判決書:維持一審判決。

與此同時,從案發不久即被收押,直至2002年被河南周口市中級法院以強姦罪、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死刑;到2003年11月,被河南省高院二審以「本案具體情況(存疑)」,改判為死緩;再到2008年5月22日,河南省高院認定張紹友案在「認定事實上有錯誤」,決定進入再審程序,並終止原生效判決的執行;一周後,一直在監獄服刑、身體飽受摧殘的張紹友被取保候審。

獲得自由的張紹友在第一時間來到了侄女被害的西屋,他點上一炷香,然後鞠了一躬。隨後張紹友輾轉找到了胡小剛的前妻袁某,這個女人在抽泣中告訴張紹友,胡小剛在事發後狀態非常反常,不僅酗酒成性,而且怕東怕西,在一次醉酒後因向前妻坦露了「那晚的要害細節」,最終狠心與之離婚,拋下1歲多的孩子逃往新疆。袁某的話更印證了胡小剛的罪行,張紹友為這遲到的坦白而感到心酸和欣慰。

身心飽受創傷,張紹友迫切希望看到真兇服法、自己獲得國家賠償。他的侄兒張志明上網查尋,看到湖北「佘祥林殺妻」一案與自己叔叔的冤情極為相似,都是屈打成招、蒙冤多年、而後真兇浮出水面、才得以洗清罪名,於是輾轉找到佘祥林案的代理律師褚中喜,請他代理這起河南版的「佘祥林」案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和隨後的國家賠償事宜。

2009年1月8日,張紹友收到河南省高院的「(2008)豫法刑再終字第001號」判決書。這個簽發於2008年12月25日的「聖誕判決」宣告:原一、二審判決錯誤,予以撤銷,張紹友無罪!

胡小剛一案審終,張紹友蒙冤案的國家賠償一事就可進入索賠司法程序。相關的國家機關應主動「認錯」,面對實事,也需要其能夠拋開「面子」問題,對一手造成冤案的責任人應給予黨紀國法處分,來告慰逝者和蒙冤受屈的生者……

蒙冤多年,面對這份遲到的無罪宣判,已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張紹友再次淚流滿面。

責任編輯: 於飛  來源:鳳凰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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