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終審法院
香港地區法院23日裁定一名台灣女子行使價值約30萬億(30兆)美元的偽造存款證書罪名成立。現年60歲的台灣女子華立慧以及其他3個同謀在香港滙豐銀行涉嫌出示偽造的存證文件,聲稱是幫助江澤民胞妹處理一筆交易,之後又佯稱他們將與聯合國、國際貨幣基金以及香港金融管理的香港政府的代表會晤。
地區法院裁定,華立慧使用兩張偽造的存款證書以及兩張偽造的存款確定書意圖行騙滙豐銀行的職員罪名成立。
華立慧在法院自辯稱,她只是幫其他3人充當翻譯而已。
但法官游康德拒絕相信華的辯詞,認為她當時只是將其他3名被告普通話再向銀行職員複述一遍,並非是翻譯的作為,只是企圖說服銀行職員。法官又強調,其實銀行的職員都懂得普通話。游法官於是裁定華根本不可能不知道文件的內容。
法院的紀錄顯示,事發於今年3月26日,華與其他3人在中環滙豐銀行總行向櫃檯職員出示上述的偽造文件,並要求與銀行高層見面,他們又要求銀行證實文件,表示翌日將與聯合國及其他政府部門的代表會晤,期間更一度聲稱是協助前國家主席江澤民的胞妹處理一宗大交易,職員查證後證實有關文件和戶口屬假,於是報警求助。
華立慧的其餘兩名同黨34歲的鐘棣杭和63歲的吳品洋,較早前已經承認控罪,另一名同黨則仍然在逃之中。
3名被告還押監房,至明年1月22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