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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解密沈崇案:並非強姦而是自願性交

法庭記錄認定,仔細考察舉出的證據後即可發現,原告沒有在當時環境和條件下做出足夠的反抗來支持她對性交不自願的說法。雖然證據顯示1946年12月24日晚事件開始時她不是自願跟兩個海軍陸戰隊員走的,但是除了她自己的證詞以外,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她哭過或反抗過。與此相反,其他控方證人作證說,在她和被告呆在一起那麼長時間裡,證人既沒聽到她哭叫,也沒看到她掙扎反抗。如果說這些要干預被告和姑娘的證人相信姑娘正在被強姦,而他們無力援救她,是令人難以相信的。同樣令人難以相信的是,事件長達幾乎3小時,所說的幾次攻擊就發生在交通繁忙行人眾多的街道附近,竟然沒人聽到呼救聲。她並沒在無人援助的情況下被毆打,也一直沒有失去知覺。雖然她宣稱被告幾次扼住她的喉嚨和捂住她的嘴,醫生在次日檢查時在她臉上和脖子上沒有發現傷痕。她作證說她的襯褲是被強力脫下來的,但在當庭展示證據時,卻沒有任何污跡和撕破之處。她的衣服也沒有任何暴力的痕跡。在整個爭執過程中她都沒脫下她的手套。她的陰道口有輕傷,這種輕傷與自願性交的情況相符合。本文摘自《2004年中國最佳講座》一書,長江文藝出版社出版。

個人遭遇如何成為公共事件

研究結論

1、不是所有的個人遭遇都能成為公共事件。公共事件是指能引起社會普遍關心並引發議論以及社會波動的事實。

2、中國現代史上有些公共事件是製造出來的。

3、個人遭遇成為公共事件,決定於個人遭遇中包含的特殊因素與社會普遍心理之間的暗合關係。(基於民族主義以及一般中國人具有的貞操觀念)。

4、政黨在利用個人遭遇實現預期目標。

5、媒體在個人遭遇成為公共事件中起主導作用。

6、當個人遭遇成為公共事件時,社會不再關心個人遭遇以及相關事實真相,而關注其它政治目的和傾向於渲泄非理性情緒。

各位好:

今天的演講是一個關於歷史事件的再認識。不過作為一個研究歷史的人,我在這個演講中只提供材料,我的評價體現在材料的選擇中,因為擺事實就是講道理。我先從這個事件的發生說起。

一、事件起源

1946年12月24日聖誕夜八時左右,北京大學先修班女生沈崇離開八面槽她表姐的家,準備到平安影院去看電影。當她由王府井走到東長安街時,突然被兩個美國兵架住。這兩個人是美國海軍陸戰隊伍長威廉斯?皮爾遜和下士普利查德,他們把沈崇架到東單廣場,就在那裡,沈崇自己說,遭到皮爾遜強姦。沈崇拼命抗爭,大聲呼救,路過此地的工人孟昭傑發現後,兩次救助未成,便向國民黨北平警察局內七分局報告,當警察到出事地點查看時,普利查德已逃走,警察遂將皮爾遜和沈崇帶回警察局詢問。

當時北平民營亞光通訊社獲悉這一消息後,就在12月25日發出新聞,披露事情真相。北平市警察局局長湯永咸曾給國民黨的中央社打電話,讓中央社通知各報不要刊登這一消息。中央社當即以警察局的名義給各報發了一個啟事,聲稱:「關於今日亞光社所發某大學女生被美兵酗酒姦污稿,希望能予緩登。據謂此事已由警局與美方交涉,必有結果。事主方面因顏面關係,要求不予發表,以免該女生自殺心理更形加強。容有結果後,警察局當更發專稿。」

為了阻擋發表這一消息,湯永咸還將亞光總編輯王柱宇和一些報社記者接到市警察局,叫他們具結,保證不發表此消息。

可是,26日北平《世界日報》《北平日報》《新生報》《經世日報》等幾家報紙,不顧國民黨中央社和警察局的阻擋,都刊登了亞光社的新聞。

《新民報》還將國民黨中央社的有關電令編成一條新聞發表出來,把他們封鎖消息的行為也告訴了社會。這一消息引發了隨後全國各地學生的抗議美軍暴行的示威活動,這就是四十年代著名的沈崇事件。

二、沈崇事件中的社會文化心理

沈崇事件發生在一個特殊的歷史時期,當時國共談判已經破裂,大規模內戰將要爆發,美軍駐華成為一個非常敏感的問題。

對於抗戰以後的國民黨來說,此時已開始失去民心。常任俠在他1939年的日記中說過:「至小石先生處,先生言劉成禺云:中國若亡,是無地理;中國民族若亡,是無人理;中國國民政府若不亡,是無天理。其言近謔,頗含至理。」從中可以看出當時人們對國民黨政府的評價。

沈崇事件恰好為國人,特別是大學生提供了一個表達對國民黨政府產生巨大反感的機會,結果在很短的時間內,沈崇事件就引發了巨大的社會振盪。

半個多世紀以後,我們重新研究沈崇事件,一個最明顯的感受是知識分子在重大的歷史事件發生時,他們應當以怎樣的態度來判斷事件的真實性,以及此事件對國家利弊。在這一點上,四十年代知識分子和青年學生的選擇,給我們留下了許多歷史教訓。

沈崇事件的發生,除了被有意識地利用之外,這一事件本身所蘊含的社會文化心理,也是這一事件能夠在極短的時間內引發青年學生憤怒的主要原因。

在沈崇事件發生之前,美國在華駐軍引發的類似社會問題也不是沒有發生過,如著名的「臧大咬子事件」。

1946年9月22日晚上,在上海黃浦灘的一條路上,一個駐華美軍(也是海軍部的),把一個黃包車夫臧大咬子給打死了。

按說這樣的事件應該比沈崇事件更令人髮指,因為人命關天。但後來發生的一切,卻證明中國的青年學生在人命和貞潔方面,後者更容易激起他們的憤怒,或者說後者更具備誘發他們憤怒的因素。

至少在如下幾條原因中,沈崇事件是一個恰好的導火線。

1、沈崇本人是北京大學的學生(嚴格說先修班還不能算是正式學生),也就是說,她的受害就是青年學生直接受害;中國人在判斷社會是非時有一種心理,就是他們總是關心與自己關係最近的事,遠處的事,他們通常都很冷漠。

2、沈崇是一個女學生,還是一個富家子女。她的出身和四十年代多數青年大學生的出身背景相近。對美軍示威抗議者的階級偏見很明顯。有一個對蔣介石頗有微詞的美國領事館官員,當他問一個抗議者,中國士兵是否也對婦女行為不軌時,抗議者告訴他:「是的,可是中國士兵只去搞中國農村女人,不會性侵犯中國女知識分子」2這些學生決心保衛自己的同類,因此他們雖然聯想起以前發生的「暴行」,但認為沈崇強姦案與那些攻擊底層中國人的案件不同。北平是中國知識分子集中地,比其他城市受西方影響相對小些,強姦案發生在北平就使問題更複雜。許多有教養的中國人一直認為自己在文化上優於西方人,現在這種態度就公開化了。此外,對日戰亂中逃離北平,剛剛返回中國學生渴望生活正常化,美國海軍陸戰隊駐紮在北京一所醫學院無疑使他們不快。

3、沈崇是被強姦的,在中國人心理中,這是比人命還要大的事。

4、沈崇是被外國人強姦的,特別是當時的美國人,這更讓當時的青年學生無法接受。可以設想,如果皮爾遜是直接拔槍打死了沈崇,而不是強姦,事情恐怕也沒有後來那樣嚴重。

5、沈崇是被美國人強姦的。

像沈崇事件這樣的事,在海外駐軍當中是最容易發生的,近年來美國在日本沖繩的駐軍也時常發生強姦案,這是海外駐軍中常見的問題。但對四十年代的中國學生來說,雖然他們接受了很多西方文化,但在傳統上,他們還是很難擺脫中國人常有的思維。

1947年1月11日《密勒氏評論報》曾發表過記者寫的文章《中國學生抗暴運動》。文章認為,典型的中國罵人的話是永遠和性關係相連的。比如說有「王八蛋」「混帳」,「小舅子」,「娘個操匕」「狗養的」,「丟那媽」等等之類,在英文裡所能找到的惟一的同類語是:「Sonofbitch,Sonofgun,Bloodybastard」,一般地這些在社交中都是使人蹙額或是甚至加以禁止的。

中國人對於性關係上的失檢是認為極其嚴重的,而這些常常為外國人視為單純的「私事」而已。這是北平強姦案之所以為中國學生和知識分子所特別重視的一個理由;除此之外,還因為這個罹難者是中國第一流最高學府的一個有高等身份的女學生。進一步說,更重要的是這案的政治主義。在平時,這樣一個事件可能已經一聲不響地過去了,或者已經毫無困難地被掩飾過去,可是在今天這種情勢形下,當美國對華政策已經成了各方抨擊的對象,強烈的反美暗流已經存在多時,北平強姦案就必然使小事釀成大禍了。

在中國人看來,強姦是犯法而且是一種罪惡。就法律眼光來看這是一個最不可容忍的犯法行為,就道德觀點說這是一種卑鄙,同時也是最不可饒恕的罪惡。同時在許多情形中,舊式的中國人特別是重視其社會性遠超過其法律性。一個很有名的中國格言說:「萬惡淫為首,百善孝當先」,以誹謗加之於一個男人的女親的貞節或其個人的正直恐怕是你對一個自尊的中國人所能加的最大的侮辱。

此點就是當年參加學生運動的人也不諱言,他們在事後的回憶中說:「那時我們提出了『美軍退出中國』的要求,但多數同學對這要求的了解是因為只有美軍退出中國,才可以不再發生類似沈崇的事件。若在當時強烈的指出美國政府與中國反動派發動的內戰有緣的關係,恐怕是不能為多數同學接受的。當時是感情多於理智,大家感到受了侮辱。因此我們得承認民族自尊心和貞操觀念是運動掀起的有力因素之一,雖然美軍在華侵犯中國主權,間接直接屠殺中國人民是這個運動最根本和最重要的原因,但在那時是潛伏的。能明顯如此自覺的並不多,那是遠沒有今夏『反內戰反飢餓』運動中,大家所表現的高度的自覺和認識的深邃的。」

三、沈崇案之謎

關於沈崇事件,當時無論是國民黨政府還是民間都認為,中國共產黨有意識地參預了這一事件。還有人認為,是有意製造的,說沈崇是延安派來的人等等。但在沒有確切證據的情況下,不能輕易下結論。

還有一種說法是:「文化大革命後據中共黨內披露,原來沈崇事件完全是一宗政治陰謀,而美軍士兵強姦北大女生則根本為莫須有罪名。原來沈崇本人為中共地下黨員,她奉命色誘美軍,與他們交朋友,然後製造強姦事件以打擊美軍和國民黨政府,結果證明相當成功……據悉沈崇在中共建政後改名換姓進入中共外文出版社工作,已婚,現大陸不少七、八十歲左右的文人名流都知道其人。另一說法是,改了名的沈崇在文革期間被紅衛兵批鬥時揭穿身份,她向紅衛兵承認,她並未遭美軍強姦,之所以這樣說是為了黨的事業。」

文革中還有傳言,說沈崇在山西五台山出家,並說有人曾見過等等。這些說法都沒有提出足夠的證據,所以它只能幫助在分析沈崇案事多一種視角。

現在能看到的史料是,沈崇案發生後,當時中共有一些對策。

1946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曾在給董必武、吳玉章、張暑時、葉劍英、方方、林平等人的一份名為《中央關於在各大城市組織群眾響應北平學生運動的指示》中指出:

「(一)北平美兵強姦女生事,已造成有力的愛國運動,上海、天津聞亦將響應,希望在各大城市(平、津、京、滬、渝、昆、港、蓉、杭等)及海外華僑中發動遊行示威,並堅持下去。不能遊行的地方,亦可進行請願及組織後援會,一面提出目前具體要求,如要求此案及以前歷次懸而未決的慘案徹底解決,要求美國兵犯罪由中國法庭按中國法律公開審判(如華僑在美犯罪一樣)等,一面依據情況聯繫到美軍全部撤離中國,反對美國干涉內政,出賣軍火,進行借款,助長內戰,及廢除中美商約,抵制美貨等口號。在運動中要儘量推動一般中立分子出面,造成最廣泛的陣容,並利用國民黨所宣布的元旦起實行憲法人權條文,採取理直氣壯的攻勢,使國民黨不敢壓迫,並達到暴露國民黨之媚賣國及其國大制憲全系欺騙之目的。(二)我們在各地學生及婦女中的關係,應儘量利用學生及婦女中通信辦法,向各地推動發展,並推動各地撰文通電,向各方聲援呼籲,務使此運動向孤立美蔣及反對美國殖民地化中國之途展開。」

通知特別提出利用婦女對沈崇案的憤怒,可以說是非常了解沈崇案所容易引發的民族主義情感的。

王漢斌在《解放戰爭時期北平地下黨是怎樣領導學生運動的》一文曾詳細講述過當時的情況。

當時南系北上後,由袁永熙、王漢斌、洪德銘組成共產黨的北平地下學委,並立即在北大、清華等校建立黨的地下支部。他說:「這時黨面臨著在學校里迅速紮下根子,占領學校陣地的問題。這是一場艱巨的鬥爭,也是極其細緻深入的工作。」他們的工作計劃非常周密。

王漢斌說:「第一種是燕京。該校在抗戰期間遷往成都,勝利後不久即原班人馬復員北平。黨在該校力量比較強。一直成立有學生自治會,並為進步力量所掌握。在復員後由我黨地下黨黨員張富培(張定)同志擔任自治會主席,學校陣地完全為我控制,國民黨反動勢力不能左右學生運動。第二種是清華。經過同國民黨勢力進行激烈的爭奪之後,使我黨較快地掌握了學生自治會的領導權。於是就由我南系地下黨員徐裕榮同志當選清華大學第一屆學生自治會主席。由此,清華學生運動的領導權即為我黨所掌握了。第三種是北大。地一下黨全面分析了北大的情況,廣泛發動黨員和『民青』成員主動與北方同學交朋友,進行個別串聯訪問,交談觀點,幫助同學解決困難,消除相互誤解。我們還和臨大同學一起組織郊遊、開聯歡會,增進南北同學間的廣泛聯繫,攀敘友情。北大暫時不能成立學生自治會,我們就採取化整為零的方法,團結群眾開展社團活動。南北兩繫心心想印,齊心協力,三五成群,由小到大,使各種社團組織如雨後春筍般的紛紛成立起來。他們根據相互間的愛好以各式各樣的形式,組織學習會、讀書會、辦壁報、出專刊。評介時局,揭露國民黨打內戰的反動政策,宣傳黨的方針。團結教育群眾。經過這些活動。很快使我們在學生中紮下了根子。」

中共對這一階段的工作非常滿意,王漢斌回憶:「在復員北上不到半年的時間裡,經過堅忍不拔的努力,我黨極其出色地在北大、清華等校奪取了學校鬥爭的陣地,紮下了根子,掌握了學生組織的領導權,組織起一支黨領導的學生力量。這就為深入開展平、津及華北的學生運動,迎接中國革命高潮的到來,同時也為組織華北學聯奠定了可靠的基礎。」

為弄清沈崇的真實身世,向社會公布真相,中共地下黨員、時任北平《益世報》採訪部主任的劉時平,千方百計查詢沈崇的確切身世。

當時一些小道消息說沈崇是北京大學的學生,他就先到北大,可是北大說沒有此人。又有人說或許是輔仁大學的吧,於是他又趕到輔仁大學。輔仁大學是一所教會學校,管理比較嚴格,外人是輕易不許進入的。劉時平憑記者證,說明情況,傳達室才接待,說是有一位叫沈崇的學生,但正在上課,不多時,傳達室的人就把叫沈崇的女生找來了。劉時平直接問她:「你昨天晚上去看電影了。」那女生聽此話,非常不客氣地冷冷回答:「沒有去過。」轉身就要走。劉時平問:「你不是沈崇嗎?」那女生回答:「我是叫沈崇,但昨晚沒有去看電影。」劉時平知道找錯人了,此學生只是同要找的沈崇同名而已。

他趕緊騎車又回到北京大學,來到女同學會共同分析情況,一位同學建議,何不查一查北京大學學生註冊表呢?

劉時平來到校註冊部找到姓劉的主任。劉主任說,教務長(陳雪屏)吩咐過,誰也不讓查。劉時平認為:不讓查必有原因。於是他掏出記者證說:今天來調查此事,非查註冊不可,不然就不走啦。那位劉主任一見這形勢,只好勉強答應,並一再叮囑千萬不能說是他讓查的。結果劉時平查到了沈崇的註冊卡,上面標明:沈崇,19歲,福建閩侯人,先修班法文組新生。永久通訊地址:上海古拔路25號。

為找到沈崇本人,劉時平又到先修班詢問。有人告訴他:沈崇就住在北平東城八面槽甘雨胡同親戚家,但是不知具體門牌號。劉時平騎車趕到住地派出所,經查詢搞清了沈崇住甘雨胡同14號的表姐家。他找到14號,一看這是非常講究、有地位的人家,兩扇紅油漆大門緊閉著。他按了門鈴後,一個老太太探出頭來問找誰,當聽到找姓沈的,說了一聲「沒有」就把大門關上了。劉時平正要轉身之時,一位綠衣郵差過來了。乘送信人叫門之際,他看見信封上寫著「楊振清轉沈崇」幾個字,這一下他心中都清楚了。

沈崇案發生後,全國各地很快就出現了較大規模的學生示威活動。對於學生的行為,當時國民黨政府的許多人都認為是有人在操縱,倒是當時的知識分子表現出了少有的天真。

當時任上海市市長的吳國楨在他的回憶錄中曾說:「當人們不滿時,或者有不滿的理由時,自然就有共產黨滲透和可供利用的基礎。但如果沒有理由,共產黨也能造出一些,就拿北平女學生被強姦為例,那件事發生在北平而不是上海,但我們照樣遇到了麻煩。」

吳國楨是出身清華的留美學生,他對於中國的學生運動有深入的了解,他認為:「事實上,中國赤色分子將美國挑出來,作為他們鼓動民眾加以反對的目標,一些示威的性質常常是反美的。在那些示威中,我盡力做到沒有美國人受到嚴重傷害。我記得只有一次,有個美國水兵受到了很粗暴的對待,但我成功地使那次事件免於演化成一場騷亂。在北平,一個美國大兵強姦了一名女生之後,也有一次反美示威。某些人認為,那個女孩是北平共產黨使用的誘餌,但無論如何,這是一件令人嘆息的事情。」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書摘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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