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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哪些事兒沒有被起訴 「學習大國」急刪其微信全文

關於周永康案的重磅消息,想必大家都知道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中央政法委原書記周永康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泄露國家秘密一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經依法指定管轄,移送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4月3日,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周永康涉嫌三個罪名: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泄露國家秘密。
周永康案查辦時間表

2013年12月1日
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召開會議,聽取了中央紀委在查辦案件中發現的周永康違紀線索情況的匯報,決定開展相應核查工作。
2014年7月29日
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聽取了中央紀委開展核查工作情況的匯報,決定對周永康立案審查。
2014年12月5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並通過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周永康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決定給予周永康開除黨籍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4年12月6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周永康涉嫌犯罪立案偵查並予以逮捕。
哪些違紀問題沒有列入檢方指控?
對比中紀委《關於周永康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與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書: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周永康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


經查,周永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保密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多人謀取非法利益,直接或通過家人收受巨額賄賂;濫用職權幫助親屬、情婦、朋友從事經營活動獲取巨額利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泄露黨和國家機密;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本人及親屬收受他人大量財物;與多名女性通姦並進行權色、錢色交易。調查中還發現周永康其他涉嫌犯罪線索。周永康的所作所為完全背離黨的性質和宗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極大損害黨的形象,給黨和人民事業造成重大損失,影響極其惡劣。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書
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周永康在擔任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副總經理,中共四川省委書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公安部部長、國務委員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社會影響惡劣,情節特別嚴重;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比可以看出: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保密紀律;與多名女性通姦並進行權色、錢色交易等方面的行為,沒有列入檢察機關起訴書指控。
為何會這樣?
告訴夥伴們:違紀、違法和犯罪是三個不同的概念。違紀主要是指違反組織內部紀律的行為,對於黨員幹部而言,一般指的是違反黨的紀律;違法指的是違反國家法律的行為;犯罪則是專指違反我國刑法的行為,要追究刑事責任。
一位紀委工作人員解釋,黨員幹部涉嫌違法、犯罪,就必定涉嫌違反黨的紀律,但違紀並不一定違法、犯罪。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些案件通報表述中,有的說「涉嫌違紀」,有的則說「涉嫌違紀違法」,但並不是說「涉嫌違紀」的黨員幹部就不違法,之所以當時表述為「違紀」,是因為對其是否有違法事實還有待進一步核查,最終定性應該以最後的處理或審判結果為準。
對於違紀的行為,將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對於違法犯罪的行為,將追究法律責任乃至刑事責任。
在本案中,「與多名女性通姦並進行權色、錢色交易」等方面的行為,已作出黨紀處分。2014年12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並通過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周永康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決定給予周永康開除黨籍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而「開除黨籍」,是黨紀處分5種類別中最重的。
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黨員的紀律處分種類有:
(一)警告;
(二)嚴重警告;
(三)撤銷黨內職務;
(四)留黨察看;
(五)開除黨籍。
三個罪名,刑法怎麼規定?
【受賄罪】
情節特別嚴重的,最高可判處死刑
刑法條文:
第三百八十五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第三百八十三條
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個人貪污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濫用職權罪】
情節特別嚴重,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刑法條文:
第三百九十七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
情節特別嚴重,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刑法條文:
第三百九十八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此特別提醒夥伴們:檢察機關的起訴書不是判決書,最終的結果還要等法院按照程序審理判決。之前的多個「老虎」受審案例證明,被告人的訴訟權利會得到依法保護,如果對一審判決不服,其還可以上訴。(原作者:趙再興轉自學習大國)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學習大國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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