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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把周永康放在天津審 真的有可能判死刑

如果周確有後台,這個後台出面保他肯定不智,相反肯定想他儘快死,而周可能爆大鑊作為報復和保命,不過這些都是猜測。周所犯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相信是閉門審判,周在秘密審判中爭取立功而爆出猛料外界未必知道,但從其案情的發展和最後量刑可見一斑,大家不妨拭目以待。

中共政治局前常委周永康被提起公訴,由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周被起訴,打破了「入常不罪,入局不死」即政治局常委不會被定罪、政治局委員不會被處死的所謂官場鐵律。那麼周永康會否被處死?周受審又是否說明周案已水落石出?還有沒有新的驚人突破之舉呢?看來好戲還在後頭。

周永康被起訴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泄露國家秘密3條罪,只有受賄罪最高刑罰是死刑,其餘兩罪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和10年。

大陸刑法規定,貪污或受賄10萬元以上便可判處死刑,但以目前大陸情況,貪污10萬元甚至更多一般都不會被處死。那麼周永康判什麼刑罰呢?參照薄熙來案,也是3條罪即受賄、貪污、濫用職權,前兩罪可判死刑,薄最終以受賄2000多萬元和貪污500多萬元被判處無期徒刑,外界原預測是15年監禁,造成意外的原因是薄受審時翻供、拒不認罪,所以重判。

若似薄不合作判刑料更重

周永康作為中央政法委前書記,屬於「知法犯法」,中國法庭過去的判決常見「知法犯法」的判詞,因此即使周認罪,充其量只可抵消「知法犯法」一項。但若周不願揭發問題,就不能算認罪態度好,若加上受賄數額比薄大,判刑就可能比薄重,無期徒刑直至死刑都有可能。

按照大陸司法制度,採用的是二審制。縣及縣級市設基層人民法院,一般審理有期徒刑及以下的案件,上級法院和二審法院是中級人民法院。死刑案的一審法院是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是高級人民法院,由最高法院核准。但死緩可由高級人民法院核准,55種死刑中的某些類別,可由最高法院授權高級人民法院核准。

各大中城市包括省會、副省級市、地級市、自治州設中級人民法院。只有省、自治區、直轄市才可設高級人民法院。

根據異地審理原則,周永康案不能在北京審理。目前交由直轄市天津審判,大概有3個原因,但這3個原因究竟對不對?哪一個才是關鍵的原因呢?

一、薄熙來案是由濟南法院審理,天津地位比濟南高,周永康原來地位比薄高,天津審理體現了這種差別。這個原因很牽強。

二、目前周關押在北京衛戌區,距離天津不遠,從安全及提審方便安排在天津審。據估計,整個審訊期間都不會將周轉交公安羈押,這並非貶低公安,而是周長期盤踞公安系統,是否仍有暗藏黨羽不得而知,早前曾傳出周企圖乘搭國際航班潛逃,民航機場安全保衛由公安負責,為他潛逃提供了機會。

但唐山、保定也有中級法院,也離北京很近,而且保定曾是省會,目前駐守有中國最強的第38集團軍,安全不會有問題,為何不在保定審呢?所以,這並非是主要原因。看來第三個原因才是根本原因,若屬實,周案凶多吉少。

天津審理可獨立結死刑案

三、天津是直轄市,設有基層、中級、高級3級法院,都在同一行政區和管治職權內,可以不出天津就能完成死刑案的一審、二審,以及死緩和某些死刑案的核准,情況與香港有點相似。

而濟南就無法像天津那樣,死緩死刑都要交山東省高級法院二審,濟南和山東畢竟屬於兩級不同的行政區,兩級法院有各自的「婆婆」,而不像天津只有一個「大婆」,這就可能出現變數。至於薄熙來案,本來就不打算判死刑,故不擔心中途有變。

至此,周永康案交由天津審理暗示了什麼相信不難明白。因此可以大膽推測,周永康案的起訴方是以死罪來提起公訴的。台灣檢方有「求刑」即是求判被告什麼刑的做法,大陸沒有這種做法,但檢方會考慮可能判處的最高刑罰,而向相關的法院提出起訴,這也是周案審理地點頗費思量的原因之一。

如此一來,周永康最後會否被處死,關鍵在於他的認罪態度及有否重大立功表現。

有否後台還看案情與量刑

周案似乎不是一般貪污受賄案,這些罪狀並不難蒐集。早前傳聞周涉嫌謀殺、通姦,甚至密謀行刺、武裝政變等。中央媒體也曾證實,周案既是刑事案也是政治鬥爭。因此很難令人相信是他獨自一人所為,其背後是否還有強大勢力作為支撐不可而知。

如果周確有後台,這個後台出面保他肯定不智,相反肯定想他儘快死,而周可能爆大鑊作為報復和保命,不過這些都是猜測。周所犯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相信是閉門審判,周在秘密審判中爭取立功而爆出猛料外界未必知道,但從其案情的發展和最後量刑可見一斑,大家不妨拭目以待。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明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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