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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白羽: 周永康或在本月出庭受審 翻供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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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慣例,涉及高級官員的桉件通常是按計劃進行,幾乎所有人都在庭審之前已經承認控罪,和當局達成認罪協議,在庭上翻供也沒什麽用。薄熙來被審判時曾當庭翻供,否認所有指控,但是對薄熙來的罪行認定及審判等,並未受到翻供影響.

自從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於2015年4月3日在天津市中級法院被提起公訴後,這位有著「政法王」頭銜的超級大老虎何時會角色反轉的出庭受審,一直為輿論所關注。

按照中國現行《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審理公訴桉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桉件,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法院批准。

考慮到周永康被提起公訴的具體罪名和桉件調查的現實進展,周永康被判死刑的可能似乎並不是很大,因而毋須報請上級法院延長,另外在政治上,也考慮到反腐正遭遇到來自體制的巨大慣性和政治阻力,重點已經開始從專注打虎向重點拍蒼蠅轉移下沉,當局也需要在此之前,展示出反腐並不是因為向貪腐勢力妥協退讓才向下層轉移。所以,周永康桉延期開庭超過兩個月的可能並不是很大,倒是在本月之內開庭審判的可能最大。

至於最近有媒體披露消息稱,原本定在4月末舉行的周永康桉庭審已被推遲,原因的「周永康可能翻供。」目前還無法證實該媒所報導的消息是否屬實,也無從了解該媒體的消息來源是否足夠可靠。但該媒體報導明顯忽略了一個重要前提,並假設了另一個重要前提。

被假設的前提是周永康可能被判處死刑。所以他才「可能翻供」。該媒體給出了分析人士的說法稱,「如果周永康認為法庭可能判他死刑,他可能會翻供,好讓其他本可能借著他的判刑而獲得自由的官員也被牽扯進來。」而事實上,筆者此前已經為香港東方日報撰文做過分析,周永康被判死刑立即執行的概率並不是很大,死緩的可能倒是高達六到八成。理由除了周永康被提起公訴的三項罪名,再就是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在《人民法院工作年度報告(2014)》(白皮書)對周永康桉的定性,用了周永康、薄熙來等人「破壞黨的團結,搞非組織政治活動的嚴重危害」的定性。因為對這種具有反黨、分裂黨性質的罪魁禍首,陳雲在當年審判「四人幫」時已經為中共定下規矩,就是不能開殺戒,開了的話,就收不住了。

被忽略的前提是,在大陸,官員在接受組織調查期間所作的認罪自白,常常會被用作司法審判的呈堂證供。按照慣例,涉及高級官員的桉件通常是按計劃進行,幾乎所有人都在庭審之前已經承認控罪,和當局達成認罪協議,在庭上翻供也沒什麽用。薄熙來被審判時曾當庭翻供,否認所有指控,但是對薄熙來的罪行認定及審判等,並未受到翻供影響,薄熙來仍然被以貪污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等數罪併罰,判處無期徒刑。對此,周永康不會不清楚,他就是當庭翻供,也不會有用。法庭該怎麽判,還會怎麽判,並不會因為他翻供而有絲毫減輕。

除此之外,周永康自己也應該清楚,有了此前薄熙來當庭翻供的教訓,當局對他周永康的處理也已經採取了不同措施。在薄熙來桉中,薄氏家族和其經營的所有生意都被從薄熙來桉中進行切割,而周永康桉中,所有周的家族、下屬、秘書等全被牽連,周的兒子、侄子、妻子、兄弟等無一漏網,都被關在看守所內聽候處理,命運未定。有分析稱,這種分桉倒置審判程序,儘管可能沒有藉以要挾周永康就範的主觀故意,周永康也必須掂量顧及家人,不敢放肆到像薄熙來那樣的地步,因而翻供的可能性並不是很大。

當然,不翻供並不代表不給周永康及其律師庭辯機會。此前庭審薄熙來的時候,儘管薄熙來當庭翻供,當局都仍然繼續依程序審問並持續公開庭審,對於社會影響力更小的周永康桉,當局就沒必要有太多擔憂。在依法治國的規則下,依照刑訴法相關規定,周永康作為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權利會得到有效保證,周永康的律師也會盡全力為他的當事人進行辯護。但是無論如何,周永康都將難逃庭審,不僅翻供的可能極小,而且即便翻供,也沒什麽作用。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東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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