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幾名初中同學在飯店聚會。
酒後,小梁、小胡等人相邀到附近一音樂吧里喝酒、唱歌。
凌晨1時,小梁、小胡等幾個人又到燒烤店吃燒烤。
小胡是個年輕媽媽,不勝酒力,幾經折騰,醉了,被小梁和另外一位同學送到附近賓館休息。
返回燒烤店喝酒,小梁思緒萬千,想到小胡是自己的初戀,席間似乎還對自己眉目傳情,心潮澎湃。
小梁找個理由離開燒烤店,獨自一人返回賓館,憑藉開房押金條,讓賓館服務員打開小胡的房間。
酒精作用下的小梁看著躺在床上的小胡,真是艷若桃花、美如天仙了,就急匆匆走過去脫掉她的全身衣服。
小胡似乎爛醉如泥,雖想反抗,但哪有什麼力量。於是,小梁強行與她發生了關係。
凌晨5點,小胡酒醒,守候在旁的小梁不停地道歉。小胡哪裡肯聽,怒沖沖報警。
警察到時,小梁跪倒在地,邊給小胡磕頭邊說,自己家有妻兒老人,都特別需要照顧,不能沒有他。
此時,看著頭都磕出血的小梁,小胡心軟了,諒解了他,要求警察不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法院審理認為,小梁的行為已構成強姦罪,因認罪態度較好,並取得被害人諒解,依法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