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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奇的刪貼:米脂殺人是否和電腦遊戲「吃雞」有關

—原標題:在這裡寫點東西有多不容易

作者:

一起殺人案,再一次震驚全國。

張扣扣殺人案還沒有最終有個結果,米脂就出了個殺人狂。如果說張扣扣殺人算是要一報還一報的報復,趙澤偉殺人,就非常莫名其妙,且手段令人髮指,專挑初中生下手,說一句「人神共憤」一點都不過分。

事件極其惡性,但同張扣扣殺人案一樣的是,這麼惡性的事,其實並不複雜——可以推想的是,並沒有什麼了不得的內幕。

甚至可以這麼說,趙澤偉案比張扣扣案還要簡單,畢竟,後者還牽扯著一樁頗有點撲朔迷離的陳年舊案。

但就這麼個事,居然還起了不同的聲音,讓我詫異莫名。

公號每日人物,派出了一個成員前往米脂收集一手材料並於昨日推出一篇文章。

我看過全文,老實講,料不是很多。它只是近乎白描地寫了一下當時發生了什麼。外加拍了點殺人案過後的照片。

內容生產者的用力並不是太深,但時間倉促,可以理解。

但就是這樣一篇文章,居然已經消失不見。

然後就冒出來兩種說法。

第一種說法,這種殺人案報導,會讓人有樣學樣。

其實這個說法是從自殺案報導推導出來的。對於自殺案進行詳細報導,有可能會導致一些受眾模仿事主進行自殺。

掉書袋的說法,這叫「維特效應」。

但這種說法不求甚解得很。對於自殺報導的新聞倫理,並不是說不要報導,而是不要煽情、不要渲染,不要將死因神秘化浪漫化。另外,在報導時,報導者應注意隱私問題,哪怕自殺者是公共人物,也有其私隱需要寫作者考量。

這不是報導不報導的問題,而是該如何報導的問題——這是有著本質區別的。

每日人物的這篇文章,首先就不是報導自殺,而是一樁他殺。作為震驚全國的惡性事件,有什麼理由可以說「不報導」?

再看它報導的手法。

最後一句,引用了一位受傷學生的話語:我再也不想上學了。這裡是有點小煽情的,但並不是對趙澤偉的煽情。通篇文章,也沒有渲染當時的血腥。

關於趙澤偉的動機,沒有太神秘的地方,也沒有浪漫的地方。

但每日人物那篇文章里,的確隱隱約約提到了趙澤偉殺人的原因(或者,原因之一)。

每日人物的文章里,有這樣一段:

一名熟悉他的村民說,近一段時間以來,他都把自己關在家裡玩一款名為「吃雞」的遊戲。這款遊戲裡,共有100個人跳傘降落到荒島上,只有最擅長殺人的玩家,才能取得遊戲的最終勝利。玩家們把最終勝利稱為「吃雞」。

在米脂縣政府部門工作的邱先生說,「他(趙澤偉)在遊戲的場景中,最喜歡選擇的殺人的地方就是學校和醫院。」

這段話中的部分話語,做成了推送的摘要。

我前文中之所以用」隱隱約約「四個字,就是因為每日人物並沒有明說吃雞和殺人之間的因果關係,但這麼鋪陳文章,讀者有類似理解,也不奇怪。

於是,就有人這麼說:

王星這回是有點誅心之論了。

遊戲和殺人之間,如果說無法斷言一定有因果,那麼,投資人和被投媒體之間,就本案而言,也同樣很難講因果。

事起倉促(27日下午六點殺人),每日人物立刻派員(應該是28日成行),立刻成文(29日推送),就這麼一個過程,說阿里為了給騰訊製造事端,干預寫作讓每日人物去黑騰訊,我是覺得相當匪夷所思的。

對於公關,人們有時候會腦洞大開,開到什麼程度?。

更何況,吃雞不是騰訊專有的產品,你當網易吃素的麼?

今天,公號穀雨實驗室,推出文章」米脂無差別殺人嫌犯:深宅五年,村中以為無此人「。

這篇文章對於趙澤偉深宅五年到底在幹嘛,小心翼翼地提到了電腦遊戲,沒有寫出」吃雞「二字。

村民還提到了電腦遊戲。成年之後的趙澤偉,似乎將所有的興趣都放在了電腦上,村民們無論何時去他家,都能看見他戴著耳機趴在電腦上,人們說他喜歡遊戲裡的打打殺殺,「所以是被電腦影響了」。

此文旋即刪除,與每日人物的「被刪除」所不同的是,此文屬於「該內容已被發布者刪除」。

哦,穀雨實驗室是騰訊的號,確切地說,騰訊OMG的號。

關於遊戲,我在「洗版」里這麼說:

人和人不一樣,有的人自控力強,有的則弱,所以遊戲對某些人是沒什麼害處的,但對某些人是致命的。反正我心裡明白一件事,我要是高中就有網遊,可能現在就是個渣子。任何為遊戲辯護的話語都有些輕描淡寫。至於什麼父母為啥不多陪陪小孩都是站著說話不腰疼的主。現在這個通訊如此發達的時代你確定你真能下班?#有些人抽菸也的確不生肺癌#

請注意,我說遊戲對有些人影響危害很大。

所以這樣的辯護:

1、有些人打遊戲一樣可以考上985;

2、有些人不打遊戲也考不上985

邏輯上的漏洞,我就懶得懟了,自己琢磨去。

最後貼一張圖片:

在中國,寫點東西是真不容易。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魏武揮的博客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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