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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機密檔案看道縣地區的文革的大屠殺

—《湖南道縣及周邊地區文革大屠殺檔案(機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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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中發生在湖南省道縣及周邊地區的大屠殺事件,是中國大陸在此期間發生的一系列的駭人聽聞的慘案之一,但一直為官方所掩蓋。所幸的是:中國大陸的作家和文革研究者譚合成先生窮近30年的鍥而不捨的調查之力,終於在2010年由香港天行健出版社出版了他的《血的神話:公元1967年湖南省道縣大屠殺紀實》一書。2016年,美國著名翻譯家毛雪萍(Stacy Mosher)女士和郭建教授又把它譯成英文,由久負盛名的牛津大學出版社在歐美出版。至此,文革中慘絕人寰的道縣大屠殺的真相才終於公諸於世,近萬名地下的冤魂才有了真正安息的機會。

最近,我們又接到程鶴先生提供的有關道縣及周邊地區大屠殺的機密檔案,就此編纂出版了這本《湖南道縣及周邊地區文革大屠殺檔案(機密)》。讀者可能會問:既然已經有了譚合成先生的紀實作品,為什麼還要出版這樣一本機密檔案呢?在我看來,至少有如下三方面的特殊意義。其一,它們以中共自己出版的調查報告和處遺(處理文革遺留問題)結論的形式,有力地印證了譚合成先生紀實作品的真實性。其二,這些機密文件中披露的大屠殺,並不囿於道縣一個縣,還波及到臨近的零陵地區的其他十個縣市。它們是祁陽縣、東安縣、雙牌縣、寧遠縣、江永縣、江華瑤族自治縣、新田縣、藍山縣、冷水灘市和永州市。其三,我們從中共文革後處理這些慘案的政策、方法中還可以進一步探討一些非常具有當代意義的問題。比如,文革中頻發道縣這樣的慘劇,為什麼中國大陸還有那麼多的毛粉還要懷念文革?

道縣大屠殺的密集度和源發性

在中國文革中發生的大屠殺中,道縣的大屠殺雖然不是規模最大、死人最多的,但是它有其獨特的密集度和源發性。儘管道縣及其周邊地區的大屠殺不是全省性的事件,因而在受害者人數上比不上廣西(死8.97-15萬人)和內蒙(死1.7-4萬人),但相對所占整個人口的百分比卻是非常高的。道縣的受害者總數,據本書中的機密文件《中共道縣縣委關於處理「文革」殺人問題的情況的總結報告》披露如下:

一九六七年我縣發生了嚴重的殺人事件。當時全縣十個區、一個鎮和三十六個公社,都出現了殺人問題。519個農村大隊,有468個隊殺了人,占當時農村大隊總數的90%。從八月十三日開始,至十月十七日的六十六天中,全縣共死亡4509人,其中被殺4070人,被迫自殺439人。死亡人數占當時全縣人口總數的1.18%。被殺了的戶數為2778戶,占當時全縣總戶數的2.8%,其中全家慘遭殺絕的207戶。……在死亡總人數中:男性3526人,女性983人,分別占總數的78.2%和21.8%;十三歲以下的386人,六十歲以上的324人,分別占總數的8.6%和7.2%;當時為四類分子的1977人,地富子女2145人,貧下中農和其他成分387人,分別占總數的43.8%、47.8%、8.6%。國家幹部、教員、醫務人員和職工202人,占總數的4.5%。還有中共黨員九名、共青團員十八名也慘遭殺害。

殺人後遺屬深受其害,其中有1509戶遺屬的7431間房屋被侵占、拆毀、變賣或損壞;有2423戶遺屬的39172件較大件的生產生活用具被查抄;有987名遺屬被迫外逃(其中被迫隨母下堂的282人);有367人成為孤老孤殘人員。在殺人期間,還有1202戶,家裡雖沒被殺人,但房屋、財產遭到了查抄。

文革中的廣西有人口2500萬,即便按非正常死亡人數15萬計算,也不過總人口的0.6%。文革中的內蒙古有人口1800萬,即便按死亡人數4萬計算。也只占總人口的0.2%。而道縣的受害者人數竟然達到了總人口的1.18%,是它們的2-6倍,這在全中國文革中的非正常死亡密度上是首屈一指的。更重要的是:道縣的大屠殺還具有極大極快的傳染性。據統計,「受道縣殺人事件影響,零陵全地區其餘十個縣市也在不同程度上殺了人。全地區(含道縣)文革期間非正常死亡9093人,其中被殺7696人,被逼自殺1397人;另外致傷致殘2146人。死亡人員按當時的階級成份劃分:四類分子(含右派)3576人,四類分子子女4057人,貧下中農1049人(部分人有不同程度的歷史問題,部分人因報復殺人而遇害),其它成分411人。未成年人826人。被殺人中,年紀最大的78歲,最小的才10天。」

縱觀文革中的大屠殺,大約有三種類型:1)武裝平叛(或武裝剿匪)式:軍隊對平民的直接殺戮,如青海軍區1966年2月23日對占據了《青海日報》的818造反派的剿殺和1975年春昆明軍區對沙甸回民的「平叛」;2)階級滅絕式:由基層的武裝部軍人、黨組織、基幹民兵對所謂的四類分子及其子女的屠殺,如北京1966年的8月的紅色恐怖是其最早的源頭;3)種族滅絕式:主要針對少數民族。如內蒙古借深挖「內人黨」對成千上萬蒙古族群眾的殘害便是典型。有時,這三種類型也出現混合。就源發性而論,道縣的事件爆發的時間較早,在1967年8月。而廣西、內蒙等地的大屠殺一般要到1968年中才大規模地發生。此外,它還不僅很快的影響了附近的十多個縣市,還最早傳染到毗鄰的廣西省,在大屠殺的方式方法和運作手段上都開了極壞的先河。

廣西農村的大屠殺是直接受道縣的事件的影響發生的,屬階級滅絕式的大屠殺,即對四類分子及其子女的屠殺。當然也有軍隊直接動手的「武裝剿匪」。在道縣受害者比例中,四類分子及其子女占了大約90%。在廣西,因為1968年加入了對4.22一派的武裝圍剿,受害者便不限於四類分子及子女,但他們也占了60%左右。在大屠殺的特點上,廣西和道縣更有驚人的相似性。其一是大屠殺中施害者隊伍的高度組織化和受害者群體的「被高度組織化」。據檔案記載:廣西大屠殺的「第一滴血」灑在桂林地區的全州、灌陽、平樂縣和玉林地區的容縣、平南、博白等縣。因為受湖南道縣等地屠殺四類分子的影響,那裡都出現了道縣式的「貧下中農最高法庭」和「貧下中農鎮反委員會」等組織,使施害者高度組織化。同時,施害者們又通過荒唐的謠言和殘忍的刑訊逼供等手段,把已經完全馴化了的四類分子「組織」進根本不存在的「黑風暗殺團」、「反共救國軍」等反動組織中,為大屠殺製造出合理的藉口。其二,兩地的屠殺還常常都是「斬草除根」、滅門絕戶式的,而蘊藏在這一殘忍背後的常常是骯髒卑下的謀財害命的動因。其三,兩地都發生了嚴重的性暴力,即殺父奸女、殺夫奸妻或為奸人妻(女)而殺人的現象。當然,兩地大屠殺的傳染性並非是單向的,而是互相的。在本書中收集的《中共東安縣委關於「文革」中殺人問題的調查報告》(1987年3月3日)中就指出:該縣在1967年受道縣影響的殺人風中,「被殺的1人,自殺的10人。」受害者人數並不多。但是在1968年的「三查一清」運動中,受廣西大抓所謂的「反共救國軍」的影響,「1968年因抓所謂『反共救國軍』而引起被殺,自殺422人,其中被殺的139人,自殺的283人。422人中有四類分子95人,四類分子子弟137人,貧下中農164人,其他26人,共產黨員10人,共青團員2人。被打傷、打殘的1178人;被殺絕的16戶19人;被迫外逃的161人;遺孀攜帶子女改嫁的34戶87人;造成孤老孤殘無人撫養的337人;房屋被非法強占,變賣、拆掉的96戶181間,被查抄的財物價值20萬5千元。」

和廣西的大屠殺相比,道縣的民眾至少有一點還是幸運的。那就是駐湖南的47軍在發現大屠殺後,很快就進行了阻止。根據本書中所附的《道縣(36個鄉鎮)文革殺人事件、時間統計表(1967年8月13日-10月17日)》來看。道縣的大屠殺始於8月13日,8月26-29日到達高潮,4天就濫殺了2181人。但是8月28日47軍和湖南省革籌發現殺人事件,立刻電告零陵軍分區、道縣武裝部要求制止殺人。8月29日47軍6950部隊進駐道縣制止武鬥、制止殺人。濫殺的風潮就開始被遏制住了,死亡人數急劇下降。9月5日,零陵軍分區轉發湖南省革籌、47軍關於制止殺人的電報。9月25日,47軍和湖南省革籌聯合發出緊急通告,制止殺人。繼而,47軍還動用了飛機散發傳單,嚴禁殺人。到9月底,基本上就沒有人被殺了。駐湖南的47軍和省革籌之所以能在發現問題的半個月的時間內就制止住殺人狂潮,正說明即便在1967年8月全中國處於「全面內戰」的混亂狀態時,中共政權對局面的掌控還是沒有失控。只要他們真的願意,他們有能力在短時間內製止武鬥和制止殺人。當時的湖南47軍的軍長黎原和省革籌負責人華國鋒都是真心想制止亂殺人的,他們就很快辦到了。廣西的情況則完全相反,廣西軍區和省革籌負責人韋國清等人是亂殺人的實際策劃者和指揮者,殺人的風潮怎麼可能被制止呢?因此,廣西的殺人狂潮由殺人到吃人的惡性發展也就不足為奇了。

這裡還有一個重要的因素也必須指出,那就是毛澤東和中共中央對兩地造反派和大屠殺的態度。1967年8月,毛澤東剛剛脫離7.20武漢事件「兵變」的陰影,對各地的地方軍區、縣武裝部都持很不信任的態度,為各地被地方軍區鎮壓的造反派堅決平反。同時,不少直屬中央的野戰軍也被派往各地支左。道縣被屠殺的那一派「革聯」基本從屬於湖南最大的造反派——湘江風雷,它曾被湖南軍區打成反革命組織。1967年8月10日,中共中央在《關於湖南問題的若干決定》中為湘江風雷正式平反。為此,「革聯」當時被認為是「左派」、得到47軍的堅決支持。這在湖南省革籌和47軍的《聯合緊急通告》中也可以看到,通告先要求「各縣保守組織手中的武器,必須迅速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小組一九六七年九月五日命令,立即全部收回上交當地人民解放軍陸軍第四十七軍所屬部隊。在保守組織手中的武器收繳後,掌握在革命造反組織中的武器亦應封存上交。」1967年10月8日,47軍軍長黎原在《接見湘南地區赴長控告團的重要指示》也特別指出:「部隊去了以後,堅決站在毛主席革命路線一邊,支持革命造反派。堅決制止殺人事件……」和「革聯」對立的「紅聯」,是一個保守組織,主要是它和道縣的各級武裝部軍人、基層黨組織和基幹民兵製造了對階級敵人的大屠殺。在他們眼裡,四類分子是造反派的社會基礎,大屠殺的目的之一,就是想把四類分子和「革聯」綁在一起,往他們臉上抹黑。1967年8月15日,「紅聯」司令蔣文經等人殺害四馬橋區楊家公社鄭家大隊鍾佩英母子三人(所謂「反革命分子家屬」),就是因為聽說她支持和參加了湘江風雷。

廣西的大屠殺主要發生在1968年4月以後,尤其是在毛中央的單方面的嚴厲譴責廣西4.22造反派的「7.23布告」發布以後。自1967年到1968年,文革形勢已經發生了極大的變化,尤其是毛和中央已經決定拋棄各地造反派,依靠軍隊和武力來儘快建立全國的「紅色政權」。在這樣的情勢下,不僅四類分子作為抹黑造反派的犧牲品被害,即便是根正苗紅的造反派成員,也被輕易地打成「反共救國軍」等組織的成員被直接殺戮。廣西大規模的人吃人的風潮被多次緊急並直接送入北京中南海,但從不見毛澤東和周恩來就此明確表態。由此可見,中共的所謂「政策」完全是實用主義的。為了一時一定的政治目的和需要,他的領導人既可以迅速地制止亂殺人,但也可以縱容和默許殺人甚至吃人。對於廣西的大屠殺和人吃人的慘劇,儘管不是毛澤東和周恩來直接下的命令,但他們絕對有制止不力、乃至縱容和默許之罪。

道縣大屠殺中的造反派

一個問題會油然而生:既然保守派的幹部群眾都那麼熱衷於借對四類分子及其子女的大屠殺來抹黑造反派,是否兩者之間真有什麼血緣的聯繫呢?答案是否定的。本書中所收集的幾份機密檔案恰恰告訴我們截然不同的結論。《中共祁陽縣委關於處理文化革命期間殺人遺留問題的工作總結》(1987年6月2日)中記載:該縣對「階級敵人」的屠殺是由掌權的湘江風雷的造反派發起的:「周塘公社組織委員造反派負責人任長勇(湘江風雷司令部的組織部長)等將逼供出來的假名單信以為真,通知到各個大隊,造成了這個公社在67年9月22-23號兩天內殺死了31人的事件。」另一份機密文件,《中共寧遠縣委關於「文化大革命」中殺人情況的調查報告》(1987年4月28日)中,也有類似的記載:「八月卅一日,水市區大界公社東瓜井大隊殺人情況傳到灣井區麥地公社路田大隊,該大隊『湘江風雷』組織頭頭王洪林和貧協主席王財富為首召開造反派骨幹會,大隊幹部會,組織策劃。當晚殺三十八人。」類似的案例,《中共新田縣縣委關於「文革」中殺人情況的調查報告》(1987年6月15日)記載的更為詳細:

六七年九月九日,蓮花公社大元沖大隊文革副主任劉忠麒,邀集本村民兵十餘人,前往縣城觀看城東公社殺人。劉得知殺人要經「湘江風雷」批准,便到了縣「湘江風雷」司令部找到司令肖幫元,向他提出要殺劉宗煌等五人和借槍枝一事。肖說:「這些人都要殺掉,不殺不利於我們的工作。你們借槍就到潭田鐵廠找在那裡集訓民兵的『湘江風雷』文攻武衛指揮部長雷玉榮商量。你去轉告他,說司令部已批准,我可先打個電話給他。」下午四時,劉宗麒等人到潭田找到了雷玉榮,雷說:「情況肖司令已給我商談了,要處決就明天。明早,我們全副武裝去一個排。今晚一定要看守好,不要讓他們跑掉,否則空去一場。」六點左右,劉又急速返回蓮花公社,向公社文革主任劉明生(已故)作了匯報。劉明生說:「我通知全社將四類分子明早都捆來,給他們教訓一下子。」隨即,劉宗麒等人摸黑趕回大隊,召開各組織負責人會,傳達了縣、社請示情況。並部署殺人前的準備工作。九月十日九時許,將被殺人押赴蓮花圩,這時,縣「湘江風雷」二十多名全副武裝人員乘車已到。戲台兩邊架有機槍,路口布置崗哨,戒備森嚴。群眾大會由「湘江風雷」支隊長劉大江主持,當場殺害三人。從九月十日至九月二十九日,這個公社有六個大隊殺害二十八人。

文革中的四類分子和造反派完全是不同的概念,前者是「階級敵人」,是為「公安六條」——《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在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加強公安工作的若干規定》(1967年1月13日)完全所剝奪了參加運動資格的。而後者是「革命造反派」,是毛和中共在運動初期在黨內權鬥中的主要依靠對象。儘管造反派隊伍中也有一些多多少少有些「歷史問題」或出身不好的人,但他們絕不會把自己等同於四類分子。任何極權社會的主導思想都是統治階級的思想,對階級敵人,造反派的看法和保守派其實並沒有不同,只不過他們在和保守派的鬥爭中常常處於弱勢地位,在自顧不暇中常常無力去鎮壓傳統的階級敵人而已。而一旦他們處於強勢的統治地位,他們也會對階級敵人進行屠殺。上面在祁陽縣、東安縣和新田縣發生的事,便是三個鐵證。

道縣的受害者主體——「黑五類」及子女在文革中和文革前處於一種什麼狀態呢?本書的機密檔案告訴我們:他們作為飽受歧視賤民群體非但從來沒有過任何「亂說亂動」,甚至已經被長期的無產階級專政馴化到在臨死前都不敢問一句:「為什麼要殺我?」簡言之,他們從來游離於任何派別鬥爭以外,都是百分之百的和平守法者。而且,受害者中「年紀最大的78歲,最小的才10天」;「十三歲以下的386人,六十歲以上的324人,分別占總數的8.6%和7.2%」。由此,對手無寸鐵的和平居民乃至婦女、老人和兒童的屠殺,無論在國際法、還是在中國自己的法律、甚至共產黨的表面政策(如「黑五類」和子女的區別)中都不具有起碼的合法性。長期以來,中國官場甚至學界中流行一種文革中「人人有錯」的貌似有理的說法。但看這些機密文件,讀者便會幡然醒悟:至少有一個數千萬人的社會群體——「黑五類」——在文革中一點錯誤都沒有犯過,他們是清白無辜的純受害者。在我看來,如果說他們真的犯下什麼錯誤的話,那就是面對禍從天降式的殺戮,沒有奮起反抗、保衛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和權利。

作為「第二次土改」的道縣大屠殺

從本書的機密檔案來看,道縣的大屠殺和中共建國初期的土地改革運動有密不可分的關係。照理,發生在湖南道縣及周邊地區的大屠殺的時間是1967年8月到10月,似乎與整個毛氏的農民運動史無關。但不無巧合的是:不僅事件發生的地點都是湖南,不少大屠殺的組織者和執行者也都宣稱他們的殺戮是對50年前毛澤東倡導的農民運動的模仿,並簡稱為「第二次土改」。據《中共道縣縣委關於道縣一九六七年「文革」中殺人情況的調查》(1987年11月30日)記載,道縣第一個被殺的受害者是朱勉(國民黨員),曾被劃為「反革命分子」。用壽雁區抓促小組組長、區公安特派員陳智希的話來說,殺他的理由之一是「這個土改殺脫了的人,不是這次文化大革命,還殺不了他。這次殺得好。」據譚合成的調查,自8月13日殺朱勉後濫觴的大屠殺,正起源於「第二次土改」、「土改補課」等等蠱惑人心的口號中。

鑑於這場大屠殺的組織者和執行者都曾認為他們是在進行「第二次土改」,這一文革慘案就帶上了揮之不去的土改的陰影。如果讀者進行一下更深入的調查和比較。便不難發現,道縣文革中的暴力和屠殺不過是建國初期土地改革運動的延續和發展。例如,道縣發出殺人指令的「貧下中農最高法院」其實不過是土改時期「人民法庭」的某種翻版。而施害者所採用的對受害者們先開「殺人現場會」鬥爭、再宣判,後用「刀殺」、「沉水」、「棍棒打死」、「活埋」、「火燒」等方法處死,完全是土改殺地主的全套流程。至於那些野蠻的私刑,也和土改中的暴力一脈相承。值得注意的還有:劊子手在殺戮受害者的事前事後,還常常公開引用他們集體無意識里深深積澱的「土改經驗」。例如,加害於受害者之前,兇手們常常先追逼他們的「浮財」——有的甚至是第一次土改時埋藏的「光洋」。並欺騙他們:這是「土改政策」,交出你的錢來,便可以買下你的命。而在殺光了受害者全家以後,兇手們一定不會忘了土改的傳統——瓜分掉受害者的全部財物—包括受害者的家庭里的青年女性。如果說有什麼不同之處,那就是暴徒們再也無法從受害者那裡分得土地。因為第一次土改中他們分得的土地,早已經被中共在一兩年後以「農業集體化」的名義收歸了國有。

這樣,本書機密檔案中的血淚記載,就提供給了讀者這樣一個十分簡單卻令人信服的反推邏輯:如果說毛氏農民運動在它濫觴半個世紀後的文革(和平時期)中都還造成如此無法無天、恐怖殘暴的慘案,那麼在它發源的戰爭時期和成型的「暴力土改」的建國初期,還會有什麼基本的人性和正義可言?

在紀實作品《血的神話》中,譚合成曾針對每一個血案進一步深入調查了這些受害者到底有什麼劣跡,為什麼會在建國初期的第一次土改中被劃分為「地主富農」。調查的結果是:如果不貼上階級的標籤,這些人非但沒有什麼「黃世仁」、「南霸天」式的臆造出來的罪惡,相反都是清白勤勞、遵紀守法的好人。他們的唯一罪行就是他們的財產達到了農村中中產階級的水準!如同譚合成在談到他的思想轉化時所言:「隨著歷史真相不斷浮出水面,特別是隨著對道縣文革殺人事件採訪的逐步深入,我們的『世界觀和人生觀經歷了唐山大地震般的震撼』,不能不重新審視那些我們曾經奉為『金科玉律』的東西」。什麼是那些被血腥的真相解構的「金科玉律」呢?無疑是毛澤東的農民運動的革命神話。我相信:每一個有良知的讀者,都會在讀完這些機密檔案後認識到共產革命的非正義性和非人性,認識到毛澤東的農民革命運動神話與生俱來的嗜血性。

寬大無邊的處遺政策和毛澤東熱

對道縣及其周邊地區的殺人兇手,文革中和文革後共有過兩次刑事處理。第一次是1968年到1974年,道縣縣委縣革委對12名證據確鑿、群眾反映強烈的挾嫌報復殺害貧下中農、革命幹部和強姦、輪姦後殺人的犯罪分子,分別判處了5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但由於當時對整個殺人事件的官方定性是:「道縣及其周圍一些縣市出現的『亂殺風』是階級鬥爭激烈化的必然結果,廣大貧下中農在少數地富分子組織反革命組織,兇殺貧下中農,進行反攻倒算、陰謀暴動的情況下,為保衛紅色政權,保衛毛主席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主動採取行動,殺了一些四類分子,也誤殺了一些無辜者,雖然有過激化和擴大化的錯誤,但貧下中農革命的大方向始終是正確的。」所以除上述12人外,其餘因類似問題關押審查的對象都作了平反處理。為首組織、策劃、指揮殺人者基本沒有觸及。可謂寬大無邊。

第二次是1984年6月處遺工作正式開始後,通過一千多名工作組成員深入細緻的工作,殺人事件的來龍去脈基本摸清。調查結果表明,整個零陵地區被殺的九千多人中,無一人有過任何形式的反革命言行;當時全地區破獲的數十個「反革命組織」(道縣7個),都系假案。全地區與殺人事件有直接牽連(組織策劃殺人、督促指揮殺人和殺人兇手)的責任人有15050人,其中道縣7281人。怎樣處理這個龐大的殺人事件責任人隊伍,收錄在本書的《中共零陵地委關於道縣「文化大革命」中殺人問題處理意見的報告》(1985年3月28日)作為指導性的文件,提出了「以大局為重,著眼於長遠,以黨和人民的最高利益為出發點,遵循既要解決問題,又要穩定局勢的指導思想,堅持宜粗不宜細,宜寬不宜嚴,宜少不宜多的原則」。具體地說,「凡為首在公社以上範圍內策劃部署殺人、情節特別惡劣、後果極其嚴重、不懲辦不足以平民憤者;挾嫌報復殺人者;謀財害命者;強姦輪姦後殺人或以奪人妻、女為目的殺人者;積極主動充當殺人兇手、手段野蠻殘忍、後果極其嚴重者;在支左部隊或上級明確提出制止殺人後,仍然繼續為首組織成批殺人者,應追究刑事責任。對其中那些能夠坦白交代自己的問題,又主動檢舉揭發他人罪行,認罪態度好的,可從輕判處。凡屬需要逮捕法辦的,批捕權歸地區。對殺人從犯和奉命組織指揮殺人、奉命充當殺人兇手者,只要能夠認罪認錯,一般可不追究刑事責任。」在這樣的寬大政策下,其結果是全零陵地區只逮捕了124人。道縣人民法院於1985年底到1986年初,分別對蔣文經、苑禮甫、鄭有志等42名殺人事件重大責任人開庭審理,判處無期徒刑1人,十一至十五年有期徒刑7人,八至十年15人,四至七年12人,三年2人。24名原國家幹部中,判得最重的是苑禮甫,13年;判得最輕的是曾慶松,3年。

另外,整個道縣有948人受到黨政紀處分,占殺人事件責任人總數的13%,其中631名黨員,開除黨籍449人,整黨中免登181人,取消預備黨員資格1人。與殺人事件有直接牽連的402名脫產幹部中,給予黨政紀處分的209人,占52%:其中開除黨籍108人,免登2人,取預1人,撤銷行政職務、降級和記過處分98人。殺人事件中犯有嚴重錯誤,後被吸收入黨的114人,開除黨籍96人,免登10人,取預1人。道縣民間流傳的「三條人命一個黨籍」,所言不虛。中國自古以來就有「殺人償命」的公理,即便在最黑暗的封建王朝中亦然。文革後廣西的處遺工作中,最後還是槍斃了十名情節惡劣的殺人犯和強姦犯,而對同樣的道縣大屠殺的處遺工作,竟然一人不殺!實在是太寬大無邊了。

然而,這樣的寬大無邊的政策是否使罪犯真心誠意地認罪伏法了呢?結果恰恰相反。本書中收錄的《湖南省道縣收到錯誤追究處分的全體人員為糾錯平反、落實政策向黨中央的請示》(2000年6月5日)是那些殺人犯對這一政策的反饋:鳴冤叫屈,堅決不認罪。還把私刑殺人的責任推到所謂的四類分子身上,還振振有詞第認為是「群眾自發起來與四類分子的現行破壞作鬥爭」的正義之舉。

在今天的中國大陸,仍然有一批忠於毛澤東和他的文革的「毛派」。他們是一些什麼人呢?譚合成的調查和本書的機密檔案都告訴我們:至少道縣大屠殺的施害者們便是這些「毛派」中的一部分。1984年4、5月——在毛澤東逝世8年以後,新的中共領導人決定派遣工作組到道縣調查這一震驚中外的血案。但是,「工作組一進場,立即被包圍在一片反對聲中。……有的說:『毛主席死了,還鄉團來了!』有的說:『你們到底是來幹什麼的,為什麼盡幫著地富說話?』有的不吃飯不睡覺,拼命地哭:『毛主席啊毛主席,你老人家來救救我啊……』有的甚至喝農藥、上吊以示抗議……」。這一反常的現象卻又向讀者們提供了一個簡單而令人信服的邏輯:如果中國大陸不痛批毛澤東,繼而徹底解構毛澤東熱的理論和社會基礎,那麼再來第二次文革、重演道縣慘案決不是一種聳人聽聞的盛世危言。

我想:這也正是我們五十年後出版這本機密檔案的初衷和目的所在。

(選自程鶴、宋永毅編《湖南道縣及周邊地區文革大屠殺檔案(機密)》)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華夏文摘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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