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警石明謹於FB(小圖)表示,一般人可以違法,但警察不行。
香港反送中運動持續延燒,港府《蒙面法》的推行令港人更加憤怒。台灣球評、警察石明謹一直關心香港情況,多次分享港警暴力執法的相關資訊,他昨晚在facebook發文表示,很多人質疑他為何不分享示威者打人、破壞地鐵站的資訊,他稱自己不在乎示威者是否違法,「一般人可以違法,但警察不行。」
石明謹表示,沒有人說示威者破壞設施、打人是對,港警自然會去逮捕那些人,但如果違法的是警察呢?又有誰去逮捕他們呢?所以一般人可以違法,但警察不可以,如果警察違法的行為沒得到處理的話,「警察有甚麼資格執法呢?」
「你會相信一個吸毒的人來調查毒品案嗎?你會期待一個強盜去調查銀行搶劫案嗎?」石明謹指出,同樣的道理,違法濫捕、暗巷打人、動用私刑的警察來處理群眾事件,豈能令人信服,「我一再強調警民信任崩潰才是一切問題的根源,在這些案子沒有任何警員被調查、被懲處之前,香港警察都不能信任,道理就是這麼簡單,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