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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惡法」的「魔鬼細節」

圖為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投票表決關於「港版國安法」的決議。(路透社

香江特首林鄭月娥周三(6月3日)會見京官,談及「國安惡法」。

值得注意的是,這條「國安惡法」有不少「魔鬼細節」待定。例如在港「國安機構」到底是否由國安部在香江成立一個垂直管理的省級安全廳,抑或是由特區政府再成立一個局,還是由警務處下面成立一個類似港英時代「政治部」的機構,還是擴大中聯辦轄下警聯部呢?

另外,到底「國安惡法」是否有追溯力,案件會否交由強國終審,審理時是否排拒非華籍法官等,強國亦不斷放風,表示未有定案。此外,強國的國安案件,法院可以用「涉及國家機密」的理由,不作公開審理;香江的「國安案件」,到底又會否例外呢?

必須指出,強國由去年十月已決定強推「國安惡法」,這些「魔鬼細節」,強國高層真的還未考慮清楚嗎?

有人說:強國的一貫談判策略是:前提就是目的。放諸「國安惡法」這個語境,大家可以「討論」這些「魔鬼細節」,但前提就是必須立法。若然有人掉入這個圈套,跟強國討價還價,最終「爭取」到一個「好像較溫和」的惡法,到底又是否真的是一件好事呢?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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