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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務院宗教自由報告 列舉三大調查揭中共強摘器官罪行

「人民法庭」於6月17日在倫敦做出終審判決,判定中國(中共)活摘良心犯器官的行為仍然存在,法輪功學員是器官供應的最主要來源。

2020年6月10日,美國國務院發布了2019年的國際宗教自由報告。此報告比較詳細地記錄了國際社會去年對中共強摘人體器官罪行的三大調查。報告中引用的英國獨立人民法庭的判決顯示,中共在大規模強摘法輪功學員等人士的器官。

這三大調查中,有兩個是來自澳洲的研究,其調查發現,中共和中共醫療機構,操縱和篡改了器官移植的數據,同時也使用了非自願的囚犯的器官,包括宗教信仰者以及死刑犯的器官。

報告中說:「在這一年中,兩項國際學術研究,檢測了該國(中國)的器官移植系統,揭示了有關(中共)政府強制摘除囚犯,包括宗教信仰者器官的新信息。」

報告中還提到:其「研究發現,(中共)政府和研究中國器官移植系統的科學論文,存在倫理不當的問題,對器官移植系統的自願性提出了質疑。」

另一項調查,是由英國獨立人民法庭主導的。該調查顯示,中共大規模強摘法輪功學員等人士的器官。

第一個調查:「中共發表了不道德的研究」

國務院的報告提到,「2月6日,《英國醫學期刊》(BMJ Open)發表了一項由澳大利亞學者主導的學術研究的結果。她們研究了445篇科學研究論文,這些論文使用了(中共)政府和(中國)國內醫院報告的中國器官移植受體的數據。」

而「這項學術研究發現,其中有440篇論文(占99%)是有意『未能報告器官捐贈者是否已同意移植』,從而導致發表了不道德的研究。」

國務院的報告,還引用英國媒體的報導,說這項研究證實,中共不僅使用良心犯和死刑犯的器官,而且偽造器官移植數據。

「《衛報》報導,這項研究發現,一些研究論文聲稱,器官是從自願的死亡捐獻者獲得,而非來自被處決的囚犯。然而,(中共)政府的自願器官捐贈計劃於2010年才開始實施,這些科學論文的研究進行之時,自願器官捐贈計劃並未實施。研究得出結論:這表明,(中共)政府和醫院,操縱並篡改了數據。研究還進一步得出結論,當時唯一的器官來源是被處決的囚犯,包括良心犯。」

報告還引用道:「該研究的作者,2月6日在學術研究媒體『The Conversation』發表專欄文章說:『越來越多的可靠證據表明,強摘器官不僅限於死刑犯,而且還包括良心犯。因此,儘管在任何特定情況下都無法驗證,但經過同行評審的出版物,可能包含了(中共)為獲取器官而殺害的良心犯的(實驗)數據。』」

第二個調查:中共的器官捐贈者多被「誤分類」為「自願」

在第二項項調查做,研究者質疑了中共所謂「自願」捐贈器官的真實性。

國務院的報告說:「11月,澳大利亞主導的第二個學術研究,在《BMC醫學倫理》(BMC Medical Ethics)雜誌上發表,其研究發現(中共)政府和醫療機構,操縱和篡改了器官移植的數據。」

研究得出結論,「非自願」捐獻器官者,多被「誤分類」為「自願」。

研究還說,中共竄改數據,是為了封住抗議人士的批評,因為那是反人類的罪行。同時,想誤導人們,讓人以為中國人很願意捐贈器官,所以讓人們可以放心的到中國換器官。

國務院的報告說:「該研究指出,(中共)政府在2006年正式制定了器官移植規範,在此之前,有證人指證法輪功學員被用作器官來源,但(中共)政府對此一直予以否認。」

第三個調查:中共的強摘器官罪行「構成反人類罪

美國國務院的報告中提到的第三個國際調查,是英國獨立人民法庭作出的判決。

英國獨立人民法庭由英國御用大律師尼斯爵士(Sir Geoffrey Nice QC)主持,他曾主導國際刑事法庭,對前南斯拉夫總統米洛舍維奇(Slobodan Milosevic)的起訴。

美國務院報告引用的英國獨立人民法庭的判決書寫道:「6月,由『終止中國濫用器官移植國際聯盟』成立的一個獨立法庭作出的最終判決說:『大規模強摘器官在中國已經存在多年,法輪功學員是其中一個——並可能是主要的器官來源。』而該法庭在9月,已向聯合國提交了調查結果。」

英國獨立人民法庭的判決書中,還引用了祕密調查電話的內容,指出中共前總書記江澤民發布了書面命令,專門從法輪大法修煉者身上摘取器官。而在電話中,中國領先的器官移植醫院的醫生,近乎承認法輪功學員的器官可用。

法輪功是以「真、善、忍」為原則的性命雙修功法,包括五套舒緩優美的功法動作。1999年7月,江澤民以修煉人數太多等為理由,下令血腥迫害法輪功。

英國獨立人民法庭表示,中共這一罪行「構成反人類罪」。而中共政權是一個犯有反人類罪的政權。

在英國獨立人民法庭判決書的最後呼籲:「各國政府和國際機構,必須對可能的種族滅絕罪行,以及同樣罪惡滔天的反人類罪行,履行其職責。」

報告中有法輪功學員被強摘器官的疑似案例

國務院的報告中有2例疑似被活摘器官的案例,一個是山東省青島市的法輪功學員何立芳和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法輪功學員王德臣。

「明慧網報導,山東省青島市的法輪功學員何立芳於5月被捕,7月2日在拘留期間死亡。據明慧網,他的家人發現他的胸口有一道縫合的縫,背部有一道切口。警方一開始稱切口由屍檢造成,但是家屬懷疑他的器官在他還活著或死後不久就被摘除。」

2019年7月,青島市即墨區法輪功學員何立芳被青島普東看守所迫害致死。(圖片來源:明慧網)

「11月,被判刑十年的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的王德臣服刑四年後死亡。家屬表示,監獄當局不允許他們靠近王的屍體,並強迫他們同意在其死後兩天將屍體火化。家屬說,他們懷疑他被強摘了器官。」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法輪功學員王德臣。(圖片來源:明慧網)

全球譴責和追查中共「反人類罪」

中共強摘器官黑幕於2006年被首度曝光。除了以上2019年的三大調查外,14年來,國際社會還發布了許多其他調查,指證中共強摘法輪功學員、及維吾爾人等良心犯器官。而美國和歐州議會也譴責了中共。

其他,最主要的獨立調查,為大衛·喬高所做《關於指控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調查報告》(英語:Revised Report into Allegations of Organ Harvesting of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 in China)。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2015年12月9日要求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強摘包括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指控進行獨立調查,而聯合國特別報告員海納‧比勒費爾特也公開譴責中國政府活摘法輪功學員在內的人士器官。

中華民國立法院(2012年12月)、歐洲議會(2013年12月、2016年7月第二度)、澳洲參議院(2013年3月)、義大利參議院人權委員會、愛爾蘭議會外交事務及貿易聯合委員會、美國國會外交委員會(2014年7月底281號決議案)、加拿大國會國際人權委員會(2014年12月),陸續通過決議譴責中共政府強摘法輪功修煉者等良心犯器官。

歐盟通過歐洲理事會反對人體器官販運公約,以色列、西班牙、台灣等,都陸續完成立法禁止到中國大陸進行器官移植旅遊。

而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已連續多年被列入聯合國及美國國務院、美國國會等機構的人權報告書中。

2016年6月13日,美國國會又通過343號決議案,要求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立即停止強摘法輪功學員等良心犯器官。

2016年9月12日,歐洲議會全體會議上,議會主席舒爾茨宣布了48號書面聲明,要求歐盟採取行動制止中共強摘器官。

2019年8月2日,美國共和黨全國委員會(The Republican National Committee,簡稱RNC)通過一項決議案,譴責中共強摘法輪功學員等良心犯器官。

2020年5月27日,美國「應對中共當前危險委員會」(Committee on the Present Danger:China,簡稱CPDC)向美國總統川普和美國國會提出12條建議。其中包括:要求川普總統帶領全美、終結中共強摘人體器官的惡行。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希望之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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