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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登胞弟及兒子是中共代理人?參議員促調查

美國聯邦參議員查克‧格拉斯利(Chuck Grassley)本周敦促司法部(DOJ)調查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拜登的兒子亨特‧拜登(Hunter Biden)和弟弟詹姆斯‧拜登(James Biden)是否應該註冊為外國代理人。

2009年1月20日,時任副總統喬‧拜登和他的兒子亨特‧拜登在檢閱台觀看歐巴馬總統的就職遊行。

美國聯邦參議員查克‧格拉斯利(Chuck Grassley)本周敦促司法部(DOJ)調查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拜登的兒子亨特‧拜登(Hunter Biden)和弟弟詹姆斯‧拜登(James Biden)是否應該註冊為外國代理人。

參院財政委員會主席格拉斯利周一(11月9日)向司法部長威廉‧巴爾(William Barr)發出了一封長達7頁的信件,要求司法部確定二者在與中國華信能源公司(CEFC)的交易過程中,是否遵守了《外國代理人註冊法》(FARA)。

格拉斯利在信中寫道,亨特‧拜登和詹姆斯‧拜登的行動,作為華信、葉簡明(華信董事長,Ye Jianming)和其他與華信有關官員的代表,潛在地使他們成為中國(中共)政府的代理人。

根據格拉斯利和參議員羅恩‧詹森(Ron Johnson)9月發布的報告,葉簡明曾在2003年至2005年,擔任中國(中共)國際友好聯絡協會(CAIFC)副秘書長。

另據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USCC)2018年的報告,CAIFC協會是中共軍方前總政治部(GPD)的幌子組織,總政治部是中共控制軍隊機構的內部政治機關。GPD在2016年被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取代。

格拉斯利說,「如果綜觀現有的證據,很明顯,CEFC打算在美國取得進展,擴大業務,並利用亨特‧拜登及其商業夥伴來達成意圖。在這過程中,CEFC擬在美國政策和輿論施加對其有利的影響,並獲得與幾位美國政客接觸的機會、試圖討好對方,以拿到潛在的商業交易。」

報告還詳細介紹了亨特‧拜登與中共政權、軍事、中國個人以及其它對外國商業活動的「可疑金融交易」。

該報告發現,亨特‧拜登至少從2009年開始與中國個人發展業務聯繫,那一年他與人共同創辦了美國投資和諮詢公司Rosemont Seneca Partners,這些經濟聯繫在他父親擔任副總統期間快速發展,並在他卸任後持續成長。

喬‧拜登的競選活動發言人安德魯‧貝茨(Andrew Bates)此前表示,參議院的報告是用納稅人的錢來發起「攻擊」,並稱報告是「建立在一個長期被證明的、鐵桿右翼的陰謀論上。」

據格拉斯利透露,拜登還與葉氏和CEFC的商業夥伴何志平(Chi Ping Patrick Ho)有關聯,何志平被指控犯有國際賄賂和洗錢罪,並被美國法院定罪。

在《紐約郵報》獲得的電子郵件中,亨特‧拜登和詹姆斯‧拜登涉嫌與中國高管的商業交易也被曝光。

1938年頒布的《外國代理人註冊法》要求代表外國實體從事政治活動,或其它活動的外國政府和實體的代理人,披露其關係和活動細節。

大紀元時報》聯繫了亨特‧拜登的律師,要求其發表評論。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英文大紀元記者Janita Kan報導/謝佳宣編譯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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