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虧大了…昆明女砸1400萬買14套房 一年跌300萬

王女士簽訂的購房合同。

雲南昆明王女士去年11月以每平方米1萬1000多元的價格買了巫家垻一樓盤的14套公寓,總價人民幣1400多萬元,不料今年9月,該樓盤降價至每平方米8000多元,她發現自己損失300多萬元,覺得虧大了,便要求退掉其中未做網簽的8套公寓,卻在開發商那裡碰了釘子。

都市時報報導,王女士說,她買14套公寓是打算做酒店的,「我全款付清了4套房,還有2套是貸款,剩下8套共交了500多萬元分期款。」她表示,「現在希望開發商能把8套房的500萬元分期款還給我,其他付了款的6套,我就不管了。」

王女士近日到售樓部,置業顧問展示了合同。仔細閱讀後發現,王女士共簽訂14套購房合同,每一套購房合同中都有一份「認購協議」。其中一套面積87.88平方米、房號為1214的戶型「購房協議」中第二條寫道:「乙方(王女士)認購的該房屋單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1萬1464.53元,優惠前總房價為人民幣100萬7503元。」

據報導,王女士還出示一份由置業顧問計算的價格表,房號為1214的房子優惠後總價為93萬6978元。如果按照王女士說的「最低價平方米8000元」來計算,那麼,這套房子的總價現在僅為70多萬元。這個價格與王女士當初購買時,價差大概20萬元左右。

該樓盤房價有沒有如王女士所說「降了25%」?開發商工作人員表示,開發商根據市場動態調整優惠力度屬於正常行為,且房源均為一房一價,每套房源的價格也是不相同的。

工作人員表示,雙方簽署的紙質合同具備法律效力,按照合同約定,客戶需在約定時間內支付約定款項,直到結清全款為止。如果王女士想要退房,根據合同規定,王女士需要賠付合同條款里規定的違約金。

但王女士不願接受這樣的解決辦法,雙方還在協商中。

報導指出,雲南天外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春表示,除非雙方在合同中提前約定房價可以進行變動,否則如果合同中約定了「不因房價漲跌而變動購房款」的話,那就不得要求變更。如果合同條款里沒有對房價變化進行約定,那這就是房價隨市場的變化而變化,屬於商業風險,購房者應當自行承擔。

對此,有網友支持和同情王女士,也有網友表示,商品房屋所有權狀來就是商品,價格漲跌很正常。

王女士購買公寓的售樓處沙盤模型。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世界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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