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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的55票竟也違反選舉法 投票無效!【阿波羅網編譯】

阿波羅網記者李文波編譯報導,在這場總統選舉違反法律的大討論中,幾乎看不到加利福尼亞州的蹤影,然而12月17日美國的《揭秘特區》網站(uncoverdc.com)發布了丹尼爾·波賓斯基(Daniel Bobinski)的文章,題為《投票無效—加利福尼亞州明顯違反選舉法》。

丹尼爾·波賓斯基,是教育學碩士,經過認證的行為分析師、暢銷書作家、企業培訓師、高管教練和專欄作家。他是基督教自由主義者,堅信自由市場資本主義的原則,堅決反對裙帶資本主義。

波賓斯基在文章中透露,「新的信息顯示,按照加利福尼亞州的選舉法典,本應出現在加州選票上的文字,卻沒有在加州的選票上看到,這屬於直接違反加州法律。這意味著,加州本次總統大選的投票和計票都是不應該進行的。但是,加州還是非法認證了投給拜登的選舉人票。「

文章寫道,我們現在出現了一些州,無視本州和聯邦的選舉法,那麼這些州的選舉結果必須作廢。當年美國的開國先驅,經歷八年的獨立戰爭後,決定建立法治的國家。如果這些進行違法投票州的選舉結果不作廢的話,美國就不再是一個法治的國家。

波賓斯基的文章認為,加利福尼亞州違反了州選舉法。阿波羅網記者李文波進入了加州法律信息網,按照文章的指引找到了相關的選舉法規:選舉法規13200和選舉法規13205b)(c。這三條法規都在選舉法典的《第13類,選票、樣本選票和選民小票》下面的第三章的第一款中。

選舉法規13200的內容是:「沒有按第三章中的規定印刷出來的選票,不得在任何選舉中進行投票或計票。」請看下方截圖。

再往下來的13205b)(c,是關於總統和副總統選舉的規定。截圖請看下方。

13205(b)規定:在選舉美國總統和副總統的選舉中,除了本章規定的對選民的說明外,還應在選票上加上以下說明:「如果要選的是某一政黨的所有選舉人,請在某黨總統候選人和副總統候選人姓名旁的投票圈進行標記。在某黨名稱及其總統和副總統候選人旁邊的標記,是對某黨所有選舉人的投票,不是投給其它候選人的。」

也就是說,按照加州的法律,上面一段文字,是應該出現在加州總統大選的選票上的。請記住,根據第13200條的規定,「沒有按第三章中的規定印刷出來的選票,不得在任何選舉中進行投票或計票。」

波賓斯基在文中披露,美國獨立黨收集了加州選票的數據,發現加州的58個縣中,有53個縣沒有把這段文字放在選票上。請看下圖,納帕縣(Napa County)的這張選票缺少第13205(b)節的必填文本。加利福尼亞州法規13244規定,樣本選票必須與實際選票相匹配,包括說明。

美國媒體《揭秘特區》原報導連結:

https://uncoverdc.com/2020/12/17/california-clearly-violated-election-law-votes-are-invalid/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阿波羅網記者李文波編譯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20/1219/15355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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