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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病毒疫情對中國人權的影響

各行各業的停擺也讓國民生活陷入極大困境。沒有供給或供給極少,導致各種生活必需品和必需服務短缺,物價飛漲。而由政府配給的食物等必需品分配不公不均。公務員尤其警察等強制力機構人員配給品中時鮮果蔬齊全,平民只能十元買到一根蘿蔔、一顆白菜、兩顆土豆等共三樣菜品組成的「愛心菜」包裹且時常斷貨。[13]

還有,據一些市民說,在配送「愛心菜」時往往選擇性配送給所謂「重點人群」,更多人則收不到配給。官方聲稱是送給貧困戶和低保戶,但有市民說被優先供應的人反而都住在條件較好的小區。在配送時官方電視台跟隨拍攝,卻根本不拍沒有得到配給的地區。此外還存在配送效率低下、在「最後一百米」配給困難的情形。

全國各地大批滯留於外地、需要被隔離14天甚至更久的民眾,需要自行承擔巨額的隔離費用,如住在酒店每天需要支付數百甚至上千元,對於本就沒了收入的民眾是雪上加霜。有些住了幾天住不起的只好坐在公園的長椅上休息(因為保全不允許躺下,只能坐著睡)。[14]

而在高強度隔離下,老弱病殘等極度弱勢群體面臨著缺吃少穿、缺醫少藥的困境。對此政府所做甚微,這些弱勢者處於坐等死亡的狀態。不許出門也使得家庭暴力激增,且家暴受害者無法像平常那樣逃離和求助,導致許多家暴受害者(主要是女性)如同生活在囚牢。[15]

發生在湖北黃岡的腦癱患兒飢餓致死事件,就反映了中共當局粗暴的防疫與隔離政策對弱勢群體的傷害。腦癱患兒鄢成的父親因疑似感染新冠被送入機構收治,鄢成被託付給親屬及村委會照料。但是幾天後鄢成就因病去世。[16]有輿論指責地方政府及社會福利機構沒有盡到對弱勢群體的照顧責任。

這些悲慘情形,有些是中共的專制體制下畸形的防疫政策直接造成的,有些是中共當局縱容民粹和社會達爾文主義泛濫導致的,總之都是中共當局罔顧基本人權、剝奪公民生存權的例證,也是中共治下社會不公、人分三六九等的體現。

正如紐約時報所說,「中國應對疫情的努力,是以民眾生計和個人自由為代價的。即使對於那些可以重複中國模式的國家來說,也不得不考量,這種治療手段是否比疾病本身更糟糕。」「一刀切」和過於嚴酷的管控手段,極大的損害了數億國民的生計。經濟社會活動被強迫全面停止,導致上億國民失業、破產,繼而製造了大量負債者、生活無著的貧民。而事實上,大多數國家和地區均未實行如中國這樣的抗疫「休克療法」,而是允許部分行業正常營業,或在嚴格的防疫措施下有限度的營業。如疫情同樣嚴重的韓國,即便在疫情中心大邱,包括餐館、酒吧和咖啡店等都可以在嚴格防疫如保持人際距離的前提下正常營業[17]。其他如香港、台灣、新加坡、日本及歐美國家,均以折中溫和的方式儘可能兼顧防疫和民生。

而中國採取的徹底停擺,的確更有利於遏制疫情,但嚴重損害了國民賴以生存的基本經濟民生活動,得不償失。即便根據官方數據,中國2020年第一季度的GDP也同比下降6.8%,是改革開放以來首次負成長,對中國近年來本就嚴峻的經濟、就業、民生的危害不言而喻。

中共當局的這些高壓防控手段,名義上是為了控制疫情拯救生命,卻製造了更大的災難,是相對間接和隱蔽、卻更廣泛而深刻的傷害,是對國民生存權、發展權和選擇權的剝奪。

(三)「中國式防疫」對自由權的剝奪

不僅有對民生的危害,還有對民權和自由的損害。人身自由權、自由遷徙權是神聖而不可剝奪的權利,在中國卻被肆意侵犯。事實上,在非疫情時期中國國民的人身自由和遷徙權就被長期侵犯,如戶籍制度的實行。疫情期間,這種人權侵犯大大的加強了。中共當局以防疫為名,不經法律途徑即隨意限制甚至完全剝奪公民的人身自由,將人們困於各種不是牢籠卻如同牢籠的環境中,本身就是對「人生而自由」這一原則的根本蔑視。

自由權是人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天賦而自然的權利,是實現其他權利的前提和手段。在不侵犯他人權利與自由情況下、不經民選政府的法律途徑許可下,每個人的自由不可剝奪。雖然不同文化和意識形態對於自由與秩序、自由與生命的看法有所不同,但「人人生而自由」是現代文明的必備要素。

正是出於對法治和自由的尊重和珍視,在疫情肆虐全球時,各國才沒有採取中國這等強度和密度的封城與隔離措施,沒有讓社會變成休克狀態,而是遵循自由原則,保持了社會基本的運轉,在限制自由方面高度審慎和克制,不破壞國民選擇生活方式的權利,更不會採用野蠻的、侵入式的手段剝奪個人自由。

反觀中國,封城、封小區、封門、抓人,一切都蠻不講理、不顧人權。在這個政權眼裡,為達到某個目的,就可以隨意犧牲人的自由,可以將任何阻礙達成目的東西破壞,摧毀個人日常生活和社會正常運轉。一位住在四川省的異議人士說,「公務員、防疫人員權力欲望滿滿。他們就像打了興奮劑一樣,躍躍欲試,因為他們可以藉機壟斷、支配一切資源,藉機可以管控你生活的方方面面。他們的口號是:特殊時期,特別處理。什麼法不法的,什麼合理不合理。輕者「紅袖套」吆喝、斥責,重則警方、特警出動。你只能有兩個字『聽話』」。

同樣據他講,「在XX門口,有位老者沒戴口罩,守門人就是不讓他進,無論他怎麼解釋求情,最後是老者花了80元在大門旁買了一個,平時賣0.5元一個的普通口罩,才被允許入內;趕公共汽車,我多次見到已上了車,給了車費而沒有口罩的老者,被司機趕下車。司機的解釋是,車上有監控,發現有沒戴口罩上車的,他要被罰款;在露天的封閉菜市場,沒幾個人,我散步沒戴口罩被守門的人碰見,他便大聲吆喝讓我戴口罩,我一邊在看手機一邊拿出口罩準備戴上,此管理人員認為我戴口罩動作不夠快,馬上惡聲惡氣地叫:『你裝蒜嗦,叫你戴口罩你還慢騰騰的?』說著向我撲過來,有市民勸架阻攔才終止了他的進一步惡行……」[18]這反映了中國式防疫下基層管理人員權力膨脹、濫用職權、侵犯自由甚至憑權侮辱公民的現實。每個公民被當成犯人一樣對待,被肆意欺凌。

中國政府利用防疫也加強了對異議人士的任意拘押。對於不受政府歡迎的公民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防疫隔離給拘押他們提供了絕佳的藉口。紐約時報報導了中國政府利用疫情鎮壓異議人士的情況,其中講到人權律師王全章的遭遇。當局以防疫隔離為名在其刑滿釋放後強行關押了14天,儘管他之前在監獄已經做了病毒檢測且已經隔離過。維權人士姜家文被以口袋罪「尋釁滋事」判刑一年半,他在剛出獄後到北京訪友時被政府以防疫隔離為名被關押在遼寧丹東一處有鐵欄杆的旅館房間裡。[19]

有人會認為,為疫情防控犧牲自由是值得的。這就是混淆了有限限制自由和無限限制自由的分別,也是不懂得在疫情與自由間進行權衡和兼顧。世界各國都在疫情期間進行了一定的限制措施,但發達民主國家往往更加注意不破壞自由社會賴以存在的各種基礎,如人身自由和自由遷徙的權利。這根本上是中西方不同體製造成的。中國是高度集權、極權的制度,政權可以以無限大的權力任意擺布國民,而國民無力反抗。但西方及各民主國家,是民選產生的代議和行政機關,必須考慮民意。三權分立的政治結構和多黨制也制約著權力的行使。此外還有各種公民組織的活躍,是不會同意執政者像中共這樣為防疫不顧肆意侵犯民眾自由的。

(四)中共當局對新冠肺炎維權者的打壓

中共病毒疫情在中國共造成近10萬人染疫,近5000人死亡。而發生這些,肇因於中共當局在疫情初期的隱瞞。此外,如前所述,還有更多的人因高強度的封城和隔離措施受害,如一些人因生活必需品短缺、其他疾病病患無法得到及時的醫療照護而病情加重身亡等。但因此選擇追責中共當局的卻屈指可數。這當然是因為中共政權的專制性質及其對維權者的殘酷迫害。

如武漢一位叫張海的新冠死亡者家屬,作為寥寥無幾的維權者之一就遭遇了當局的威脅和打壓,並在不久後失蹤。張海的父親因骨折在武漢一家醫院治療,卻不幸感染新冠。張海因此控訴武漢市政府隱瞞疫情造成父親死亡。此後,張海不斷受到當局騷擾,上街有人跟蹤,社交媒體帳號被停用。警方威脅他,若不停止發聲就等著進監獄。

此外,據人權觀察消息,公安機關還警告人權律師和社運人士不得在網上評論中共病毒疫情或協助新冠受害者維權。全國各地司法局官員隨後約談多名人權律師,威迫他們遵守「三嚴禁、六不講」,包括禁止他們為新冠病毒感染者及其家屬提供法律意見,不得接受境外媒體採訪,不得參加連署等等。這都屬於中共當局對試圖追責者的打壓迫害。[20]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中國民主轉型研究所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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