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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蓬萊中醫院非法行醫致人死亡 當地機關互相包庇推責

姜海霞為母維權近三年,在山東蓬萊衛生健康局門前。

三年前發生在山東省蓬萊市的一起醫療事故,卻未讓涉嫌非法行醫的蓬萊市中醫院受到任何處罰。當地相關部門互相包庇,企圖掩蓋事故醜聞。

「這三年真不是人過的日子。所以當我維權過程中經常碰到質疑、辱罵和惡意猜測我家的人,我就跟他們講,但凡法律能儘快解決問題,誰願意做一個維權的人呢?」姜海霞哽咽了。三年前,在山東省蓬萊市發生的一場因非法行醫引起的醫療事故使姜海霞的母親成為植物人,直到死亡的那一刻。三年多來,當地醫療系統和行政部門沆瀣一氣,姜海霞維權無門。

視頻:山東省蓬萊市中醫院非法行醫造成我母親植物人嚴重後果

醫療事故頻發院方疑似加害病人

2017年12月22日,姜海霞的母親馬桂珍因腦出血在山東省蓬萊市人民醫院進行手術。病情穩定後,12月24日,馬桂珍轉院至蓬萊市中醫院外二科進行康復治療,2018年1月6日,蓬萊市中醫院啟動了對馬女士的高壓氧治療。事故在此時發生了。

姜海霞說,2018年1月11日,在馬桂珍開始包艙治療時,高壓氧科僅有護士邢兆偉、鄧樹紅及一名實習的陪艙護士荊方正,並無其他醫生在場。當高壓氧艙內的數據監測儀顯示急救氧含量異常時,姜的姐姐呼救了三次以上。但由於艙外的邢兆偉和鄧樹紅將通話系統的音量調至最低,院方並未及時聽到艙內的呼救。「這就耽誤了我母親的搶救時間,導致我母親缺氧長達十幾分鐘,」姜海霞說。

護士執照

根據醫囑,姜海霞母親馬桂珍需24小時不間斷吸氧,在高壓氧治療的20分鐘裡,需要加壓供應急救氧,這場長達十幾分鐘的事故給馬桂珍的身體機能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腦缺氧後,蓬萊中醫院不承認事故發生,並未採取針對性治療,馬桂珍被延誤了最佳治療時間,成為了植物人。

這次事故涉嫌護士邢兆偉、鄧樹紅冒充醫生資質進行非法行醫,但事故發生後,姜海霞及家人並未發現,仍相信院方能及時補救。「我最初對醫院提出的是,我母親出現問題不要緊,你們積極給我母親進行治療,我不追究責任。但院方為了推卸責任,不給我母親治療,百般阻撓我們提出的有效治療方案。」

事發後,陪艙護士荊方正承認了事故發生,並向家屬道歉。馬桂珍的主治醫師、外二科王醫生(化名)如實在病例上確診了馬桂珍的缺氧性腦病是由事故導致。但這份病例在王醫生辭職後就被蓬萊市中醫院作廢了,直至馬桂珍去世,這份病歷再無出現過。

消失的病例

王醫生告訴本台,高壓氧科並不承認馬桂珍的後遺症是由於事故引起。在事發期間,他多次受到院方上級領導施壓和威脅:「首先來自我的直接上級,當時的科室主任孫杰找到我說『你抓緊時間把這個問題解決掉』,否則我在蓬萊市中醫院工作下去將會很困難。他所說的解決就是讓我把這個事情瞞過去,但是我沒有這麼做,所以在以後的工作過程中他就給我穿小鞋、使絆子。當時醫院的院長和副院長找我談話,說『不要因為這件事情影響到自己的前程,還是要顧全大局。』」不堪重壓,王醫生選擇了遠走他鄉。

由於病情不穩馬桂珍無法轉院,姜海霞只能寄希望於蓬萊市中醫院。然而,姜海霞說,在後續治療過程中,院方不僅收取藥品回扣、辱罵病人,還出現了一系列護士惡意對待病人和家屬的護理事故。2019年6月8日,處於植物人狀態的馬桂珍再次遭遇了斷氧。姜海霞說:「他們又給我母親造成了一個小時的缺氧,是我發現的。因為我母親本身已經確診為呼吸衰竭了,這次的缺氧造成我母親心肺功能斷崖式衰竭,從一個相對平穩的狀態到8月9號上了呼吸機。」

2020年9月14日晚,馬桂珍因搶救無效離世。時任主治醫師的王醫生在研究當晚病例和搶救過程後發現了一個疑點:「我發現死亡當天病人出現異常狀況之後,中醫院的整個處理過程,我自己做了個時間軸,我發現他們是失職導致病人的死亡。因為按照正常的搶救程序,姜媽媽不至於死亡。」

「蓬萊中醫院有一個人曾經給我說,醫院不怕死人,只怕沒死,」姜海霞說。「因為沒死牽扯到要治療、要護理,要占用他們的醫療資源和人員,而且病人生存期越久,對他們造成的影響和消耗越大。」

護士涉嫌非法行醫屬實當地部門包庇

2018年2月,姜海霞啟動了依法申訴和維權。她多次前往山東省衛健局和蓬萊市衛健局遞交材料反映情況,但相關部門互相推諉,無人辦理。當年8月,姜海霞還向山東省紀委舉報衛健局懶政,但紀委方面表示需要蓬萊市當地解決。9月,蓬萊市紀委官員認定衛健局不存在不作為情況。

2019年4月,姜海霞得知在母親出現第一次醫療事故的當天,值班的邢兆偉和鄧樹紅只是護士,並無醫師資質,出勤表上顯示當日並無醫生上班。姜海霞認為,母親的事故責任在院方。

據查詢,蓬萊市中醫院於2017年1月晉升為三甲中醫醫院,2010年成立的高壓氧科為特色科室,有32個倉位,但只配備職工4人,包括主治醫師1人,主管護師3人。高壓氧倉治療手冊明確規定,高壓氧倉作為高危治療儀器,在治療過程中必須有符合資質的醫生在場負責。

2019年4月,姜海霞及家屬與蓬萊市中醫院交涉賠償事宜,遭到院方推卸責任,雙方不歡而散。一個月後,姜海霞舉報護士非法行醫。7月19日,蓬萊市衛生監督所正式立案。據立案記錄顯示,蓬萊市中醫院高壓氧治療均由護士操作,護士同時負責治療記錄並簽名,存在醫生離任的事實。院方承認,在事故發生期間,在場的三名護士未遵醫囑擅自調整儀器數據。

6月,姜海霞起訴中醫院侵權賠償,但法院用各種理由拖延開庭,包括收取高額鑑定費和向姜海霞索要母女證明:「也就是一個1500到2200的鑑定費他們翻了一倍,讓我家交5000元。我家在蓬萊的刑事報案、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都被他們以各種無理的理由駁回了。」

姜海霞說,維權以來,她多次面臨多方威脅:「來自蓬萊衛健局副局長秦煥玉、中醫院熟悉的人、地方的社會人士和醫療體系內的,都曾以『善意』的面目告訴我,『你要小心點,他們自己不動手,他們找一幫人隨便對你做點什麼,你就吃不了兜著走。』還有跟我面對面說『你告什麼告,你是活得不耐煩了吧。』他們還縱容護士和護士家屬糾集社會上的一些人到我母親病房前尋釁滋事,他們縱容護士敲詐我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規定,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從事醫療活動、情節嚴重的行為都符合非法行醫罪。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將面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蓬萊市衛健局最終認定,第一次醫療事故中,高壓氧科的護士擅自修改氧氣數值是遵守外二科的長期醫囑,並非涉及非法行醫,不予行政處罰。

本台記者致電蓬萊市衛計監督所監督科科長姜紅梅,對方表示「我們不對外接受採訪」。蓬萊市中醫院院長吳隆超以開會為由拒絕了採訪。而衛健局局長張紅松則是直接掛斷電話。

王醫生也表示,在他任職蓬萊市中醫院的幾年中,他也不知任高職壓氧科主任多年的邢兆偉及鄧樹紅並無醫生資質,全醫院的人都稱呼他們為「主任」、「醫生」。據本台記者查詢,邢兆偉、鄧樹紅二人確實僅持有護士執業資格。

姜海霞的律師張先生告訴本台,「姜海霞行政訴訟提起至少兩次,刑事報案提出來過。行政訴訟由衛生健康局提供了答辯狀,法院也進行了判決,但法院沒有進行實體性審理,只是在程序問題方面做了判決。我在刑事控告文書裡面梳理的,應該追究那兩個護士,其中一個是做高壓氧艙主任的,我認為她倆構成犯罪了,涉嫌非法行醫罪」。在此前,姜海霞聘請的三名律師均迫於壓力而退出訴訟。

求助中國駐英領事館維權才有進展

維權無門,姜海霞的英籍丈夫向中國駐英領事館提交抗議書,才引起當地政府的一點重視。「我依法訴訟、依法報案、依法維權、依法信訪,他們就把我們當皮球一樣踢來踢去。而我老公的一封抗議書,我在5月份收到了他們的回覆。我維權這麼久,第一次回復我,」姜海霞說。

官方回復

蓬萊市隨即成立工作組展開調查,工作組成員包括政法委官員、蓬萊市副市長、衛健局局長、信訪局局長、派出所所長及其他各相關部門負責人。

「6月6號開始和我的第一次談話。我把我所有的問題、證據跟他們當面談了,談了之後分管衛生系統的副市長隋玉娜問我『我們需不需要集體向你母親道歉,』我覺得很好笑,這就是我們中國的官員,」姜海霞說。「我老公跟我說,『這個國家不安全,我們走吧。』說真心話如果我要出國,我在22年前就走了。誰不愛自己的國家?但是我連我母親的權利都維護不了,我這種人有什麼能力去反對國家?」

工作組經過研究,最終認定事故全責在蓬萊市中醫院,然而,姜海霞及家屬可獲得61萬左右的賠償,遠低於根據法律法條和由工作組法律顧問、根據實際傷害算出的190萬元合理賠償,且忽視了姜海霞提出的刑事追責、行政處罰的要求。

「我也相信中國的法律,我們中國的法律條文是完善的,」姜海霞說。「但是我們區別於歐美的一點是,我們沒有執行法律的人,執行法律的人本身就知法犯法。」

姜海霞表示她將繼續進行刑事控告和追責,為母親求個公道。

而一個不容忽視的事實是,在中國,醫患糾紛時有所聞,醫患關係持續惡化。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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