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最高法管理的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一則行政判決書,顯示一位瀋陽市民劉福超前往派出所想將名字改成「劉霸道」,遭到派出所拒絕。派出所拒絕的其中一條理由是,「霸道」涉嫌辱華所以不能為其進行改名。劉福超將派出所告上法院,法院在今年4月駁回劉福超的訴訟請求。該案判決書近日被公開上網,引發網友熱議。
根據判決書顯示,劉福超去年11月前往瀋陽市警局和平分局太原街派出所提出改名申請。劉福超稱,公民享有修改自己名字的權利,有權依法變更自己的姓名。
不過派出所卻拒絕了他的改名申請。派出所稱,劉福超稱自己喜歡豐田「霸道」汽車,於是提出改名申請,這個理由不正當;豐田「霸道」汽車2013年的廣告涉嫌辱華,劉福超將曾涉辱華問題的車名作為自己的名字「有背公序良俗」,因此決定不予批准其改名申請。
與言論審查有關的趣聞:去年11月,瀋陽男子劉福超到派出所申請改名,改為「劉霸道」,原因是他很喜歡豐田霸道這款汽車。不過,派出所拒絕了他的申請,理由是豐田霸道曾經涉嫌辱華,因此以喜歡豐田霸道為由的改名不符合社會良俗。 pic.twitter.com/s8KCf4e1Lq
— 中國文字獄事件盤點 (@SpeechFreedomCN) June 17, 2021
長期關注中國言論自由的推特帳號將該判決書發至網絡後,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嘲諷稱:「完了,霸道以後也變成敏感詞了」、「這就是中國,你連叫什麼的自由都沒有」、「現在這款車改名叫普拉多,你可以改名劉普拉多」、「魔幻的國度,魔幻的事件」、「敏感詞的字典都快記不住了吧?常用詞語都成了敏感詞了」、「剛開始當笑話看,查了一下發現還真有這個案子」、「看來改名劉二狗就不違背公序良俗了」、「判案不依據法律條文,卻依據什麼不成文的社會良俗,那不可由著他們想怎麼判就怎麼判了嗎?同時也為徇私舞弊打開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