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 > 大陸娛樂 > 正文

吳亦凡醜聞48小時:解約、退票、賠付四面楚歌 律師稱品牌可照合同索賠

被相繼解約、失去巨額代言費,給了醜聞中的吳亦凡當頭一棒,但這還只是個開始。

吳亦凡私生活混亂、誘騙女性等醜聞被曝出後,其代言的海內外品牌首先站出來揮刀斬亂麻,緊急劃清界限,48小時內幾乎所有品牌全部解約。

對於品牌商而言,成也藝人敗也藝人,所以光是解約還不夠,不少品牌還不忘清掃相關宣傳痕跡。

隨著各大品牌解約,更多賠付或已在路上。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了解到,隨著事件持續發酵,原定於7月24日舉辦的吳亦凡杭州粉絲見面會已被取消,地鐵站的廣告牌等也進行了更換,此前見面會票價曾被抬到上千元。有黃牛告訴記者,「出了這事主辦方就給退錢了。」

終止合作後明星代言費是否要返還?在演員負面事件導致的代言解約、影視劇延播等問題中,應該如何判定責任?就此事件而言,吳亦凡方可能面臨哪些賠償?

康師傅冰紅茶活動取消前仍有粉絲購票

黃牛:出了這事主辦方就都給退錢了

7月19日,康師傅冰紅茶宣布與吳亦凡終止代言合作。此前,康師傅冰紅茶曾計劃於7月24日舉辦吳亦凡杭州粉絲見面會,宣布解約後,見面會被取消。

貝殼財經記者搜索發現,康師傅冰紅茶的微博帳號已撤下與吳亦凡相關的廣告海報和視頻。

20日,有黃牛在朋友圈發通知,「購買了吳亦凡杭州粉絲見面會的已經在逐個退款。」

記者詢問票價變動時,黃牛小趙稱:「一開始還能賣個一千來塊,上熱搜後降到幾百,事情鬧大就更低了。」

黃牛拋售門票。

四位數高價前排坐席,迅速跌落至二三百元。

另一名黃牛表示,「主辦方沒取消活動的時候,還是有粉絲繼續買票,出了這事主辦方就都給退錢了。」

終止合作後明星代言費是否要返還

律師:品牌方舉證可根據雙方合同中的違約金條款主張索賠

截至發稿,48小時內十餘家國內外品牌已悉數與吳亦凡劃清界限。

2019年曾有多家媒體報導,良品鋪子簽約吳亦凡,一年花費了2500萬。其代言收入由此可見一斑。對於吳亦凡方而言,目前不僅面臨高額的代言損失,還將承擔為數不少的違約金。

在演員負面事件導致的代言解約、影視劇延播等問題中,應該如何判定責任?就此事件而言,吳亦凡方可能面臨哪些賠償?

太琨律創始合伙人、主任朱界平告訴貝殼財經記者,《民法典》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即違約方需填補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帶來的所有損失(包括可得利益在內)。

「實踐中,當明星出現了形象危機,品牌方一般會第一時間發出終止合作關係的聲明,然後撤掉其相關廣告宣傳等,但此情況下,給品牌方造成的損失難以得到直觀反映,品牌方也很難進行相應的舉證。」朱界平表示,在司法實務中,品牌方對於違約損失賠償的金額,一般可根據雙方簽署合同中的違約金(賠償金)條款主張索賠。因此,在該類合同中約定明確的違約金(賠償金)金額及計算標準,對於維護好品牌方利益非常關鍵。

此外,朱界平指出,如果雙方在簽署的有效合同中約定了「以扣除代言費的形式進行賠償」,那麼品牌或合作方可以據此進行主張扣除吳亦凡代言費,但這樣的約定,可能存在品牌或合作方可以扣除的代言費不足以彌補其損失的風險。「因此,為了最大程度維護好品牌方利益,應在合同中約定明確的違約金(賠償金)金額或計算標準。」

網友擔心《青簪行》或延播甚至禁播

背後新麗傳媒屢遭打擊

吳亦凡風波不止,不少網友擔心《青簪行》或許將被延播甚至禁播,微博話題#青簪行還能播嗎#閱讀量已有5.3億,話題#青簪行#閱讀則達到7.6億。

該劇改編自側側輕寒的小說《簪中錄》,於2019年開拍,2020年7月殺青,今年4月19日通過審核,取得發行許可證。

公開資料顯示,《青簪行》由企鵝影視、新麗電視、鳳凰聯動影業三家影視公司出品,涉及騰訊控股、閱文集團、鳳凰傳媒三家上市公司。

吳亦凡與都美竹風波中,「協議書」「50萬元轉帳」等話題備受關注,其涉及的吳亦凡方的意圖,被網友解讀為「送都美竹坐牢」,吳亦凡也因此和「被女友敲詐」的吳秀波成為關聯話題。

巧合的是,兩位藝人或都因個人問題導致待播影視劇難以如期播出,而兩次影視劇的製作方,都有影視公司新麗傳媒的參與。工商信息顯示,投資《青簪行》的新麗電視由新麗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控股。

2019年,吳秀波的負面事件發酵後,新麗傳媒受到牽連。當時,由吳秀波主演的電影《情聖2》宣布撤檔。隨著《情聖2》的撤檔,投資成本與預期票房收入化為泡影。

加上此次吳亦凡風波給《青簪行》帶來的延播或停播風險,新麗傳媒及其背後的閱文集團壓力再加重。

2018年閱文集團以155億元收購新麗傳媒,新麗傳媒曾做出承諾: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的淨利不低於5億元、7億元和9億元,如若未達到業績要求,那麼閱文集團支付給賣方的對價將相應扣減。

此後,新麗傳媒的業績表現不佳,2018、2019年均未完成承諾的淨利。2020年,受新麗傳媒商譽減值影響,閱文集團由盈轉虧。

由於疫情原因,2020年閱文集團與新麗傳媒修改了對賭協議,按照修訂後的股權收購協議,新麗傳媒在2020年首次完成對賭協議。

演員醜聞屢屢波及影視劇作

電影動輒幾個億的投資打水漂?

因演員醜聞波及待播影視劇的情況並不鮮見。

今年5月,演員鄭爽捲入代孕、天價片酬、偷漏稅等醜聞,其出演的《倩女幽魂》被稅收單位介入調查,該劇能否播出難以預料。

2018年起,因劇中兩名演員高雲翔范冰冰先後涉及性侵、偷稅等風波,唐德影視等出品的《巴清傳》陷入難以播出的困境。

裁判文書顯示,2018年唐德影視向法院申請訴前假處分,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查封、扣押或者凍結高雲翔、北京藝璇文化經紀有限公司名下價值6382萬餘元的財產。

財報顯示,截至2018年6月,唐德影視共確認《巴清傳》收入6.88億元,尚有4000多萬元存貨餘額未結轉完畢。一旦《巴清傳》停播解約,唐德影視已經確認的6.88億元收入和4000多萬元存貨將成壞帳。

此前,2014年演員柯震東涉毒被捕一事曾引起熱議,其主演的《捉妖記》隨後換角,投資方在接受鳳凰娛樂採訪時曾表示,為此投入了7000萬元補拍主角戲份,原本一億左右的投資成本,最後提高到接近3.5億元。

《捉妖記》出品人江志強還在採訪中表示:「我們的電影投資都是幾個億的規模,出了這種問題也沒有可能讓演員個人賠償。」對此,同時接受採訪的導演烏爾善表示認同:「據我了解,現在很多劇組在和演員簽約時已經在合同中加入相關條款了,要求演員注意個人品德。但這東西其實沒有用……真出了事,你可能讓演員個人賠嗎?怎麼賠?說到底,這還是一個全行業的問題。」

對於違約賠償的責任主體,朱界平分析認為,如合同簽署方為經紀公司和明星,關於其違約賠償責任的分擔可以依據合同對此的具體約定。實踐中,如果明星不是合同簽署方,但其向品牌方出具了承諾與經紀公司承擔連帶責任的承諾函,品牌方也可以據此要求明星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責任編輯: 趙麗  來源:新京報貝殼財經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21/0721/16220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