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支付需要「刷臉」
出入小區需要「刷臉」
辦理銀行業務也需要「刷臉」
隨著科技的發展
「刷臉」越來越普遍
但在帶給人們方便快捷的同時
也存在著諸多的安全隱患
最近,廣州的王女士就因為「被刷臉」
莫名背上了萬元的貸款
還被銀行告上法院
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身份證遺失後
被人冒用"刷臉"開卡貸款
2019年,一自稱「王女士」的人,通過「刷臉」核驗身份後,在某銀行自助櫃員機自助申辦了借記卡帳戶,開通了手機銀行功能,並向該銀行申請貸款一萬餘元。
不料,在銀行發放貸款後,這位自稱「王女士」的人,在首期還款日即出現逾期。銀行多次催促未果後將「王女士」訴至法院,請求判令「王女士」一次性清償尚欠的貸款本息。
當真正的王女士收到法院傳票後
深感莫名其妙
她回憶起自己的身份證曾丟失過
堅稱「刷臉」行為並非由她本人完成
王女士表示:
自己的身份證在2019年10月18日,也就是被開卡和在線借款之前就已經被盜遺失,當時已向公安機關報警並辦理了掛失手續。她自己沒有去銀行申辦案涉借記卡,亦未曾與該銀行簽訂過任何的借款合同,而且在借款合同上預留的手機號碼也不是她使用的號碼。
王女士認為,借款是在她的人臉信息以及身份信息均被冒用的情況下產生的,不應該由她來承擔還款責任。
訴訟過程中,法院還對銀行提交的開戶簽約申請表原件的客戶簽名進行了筆跡鑑定,司法鑑定意見認為,案涉客戶簽名並非王女士本人簽署。
法院:銀行自行承擔
放貸審核不嚴造成的法律後果
究竟借記卡開卡人是否為王女士本人?
廣州網際網路法院認定
銀行未能舉證證明系王女士本人
「刷臉」申辦借記卡,並申請貸款
為此判決駁回銀行的全部訴訟請求
目前,該判決現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院經審理認為,案涉借款使用的身份證、手機號碼未實際由王女士掌控,存在個人信息數據被他人冒用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