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 言論 > 正文

俄烏戰爭,為什麼會惹得大家拉黑絕交?

—在網絡暴言時代學會退群」

從奧運會的谷愛凌、徐州事件,再到俄烏戰爭,一連串的媒體事件引發了網絡上不同人群的熱議和對抗,常被稱為「撕裂」或「互撕」,其實並不是很準確的描述。

意見的嚴重對立和激烈表達,從來就是民眾對媒體事件反應和爭論的特徵。熱愛獨立思考的人士對之抱有反感,也是由來已久的事情。

「共同的看法」能夠形成公共輿論嗎?

文藝復興時期的隨筆大師蒙田,1588年首次稱民眾對時事的想法為「公眾看法」(l』opinion publique),也就是今天人們通常所說的「輿論」(public opinion)。有人統計,蒙田在《隨筆》中使用了「意見」(opinion)一詞達300多次,通常是在傳統意義上的Doxa或opinio,即沒有根據的想法,或基於單純的可能性、猜想、相信的想法。他認為,與此相反的應該「不是憑意見,而是憑真理」的正確態度。

在他看來,一般人關心的,是別人對一件事情的看法,而不是那件事情本身,「人們……被他們對事物的意見所折磨,而不是被事物本身所折磨」。總之,公眾的看法,雖然是「共同的看法」(l』opinion commune),卻是淺薄、庸俗的看法。他主張對事情有自己的認識,對所謂的「輿論」不要太當回事。

在今天的網絡時代,有識之士似乎更有理由像蒙田那樣鄙視所謂的「共同的看法」。因為說實在的,凡是明眼人,沒有不覺得當下輿情現狀是令人堪憂的。人們曾經期待網際網路成為一個新的公共領域,結果它更像一片既受管制又隨意糟蹋的公地荒地。

言論的暴言化、政治的網紅化、公眾的部落化,儼然已經成為當下線絡「輿情」的特徵。這樣的「輿情」以「情」代「論」,取代了相對重「論」的「輿論」,成為一種誇張的情緒和情感宣洩,幾乎無一例外都是因某種「媒體事件」而起,也隨媒體事件消失而成為過眼雲煙。然而,雖然媒體事件引發的討論,不如重大的公共問題(法治、人權、憲政、社會正義、制度公正、人的尊嚴)值得持久關注,卻也能不斷地從不同角度觸及這些問題,因此也是我們需要觀察和鼓勵的。

在《媒介事件》一書里,法國傳媒學家戴揚和卡茲把由媒體事件聚集起來的公眾稱為「即逝公眾」,他們與公民社會裡始終堅持關心國家大事的民主公眾是不同的。

「即逝公眾」,直接與「媒體事件」有關聯。有三種主要類型的媒體事件:競賽(從足球賽、奧運到總統競選辯論)、「征服」(戰爭、入侵、航母下水、月球登陸、周年慶典等),以及「加冕」(皇室事件、總統即位、元首去世、某代表大會勝利召開等)。不同社會中典型的媒體事件會有自己的特點,因為媒體事件是和特定的「政治景觀」聯繫在一起的。政治景觀主要涉及「組織者」(官方權力)、「生產者」(傳媒)和「觀眾」這三者的關係。在「非民主地區播出的事件」中,「比較典型的是,只有組織者和觀眾參與:生產者一般受僱於組織者。」

只有在民主社會中,媒體才有獨立性,「它們有專業或不參與事件的自由,而且可以按照或不按照組織者提議的精神來播出事件。」眾多的電視台,不但不需要在重大事件發生時擔負預設價值的轉播者角色,而且「在說了真話以後,還能繼續存在」。當然,「如果電視台的自由少了,那它就得聽從組織者的命令。」

如何看待「口炮黨」的衝動?

一般而言,「即逝公眾」關心的事件,畢竟與娛樂消遣不同,所以會有一定的嚴肅性,也具有一定的公共事務性質。可是,即逝公眾缺乏穩定性,在不能公開表示個人觀點的環境中,更是缺乏不同觀點的論證和說服。

這種公眾隨著媒體事件的發生而形成,也隨著媒體事件的消失而迅速煙消雲散。有論者甚至不稱其為「即逝公眾」,而稱之為「短暫群體」(fugitive communities)。

「短暫群體」有三個特徵:同時,快速和飽和。「同時」指的是,當事件發生時,成千上萬的人投入關注,因此參與其間。「快速」指的是,事情的發生和消失都不可預測,來去快速無常,由此形成的公眾也是一樣。「飽和」指的是,事件發生時,極度占據傳媒視聽空間,受眾極度擴大;與其說是人人關心,還不如說是沒法躲避。

由於「即逝公眾」是圍繞著「媒體事件」形成的,所以只要媒體還能有一些真實報導,媒體大眾對事件的看法也還是有輿情作用的。在傳媒不能反映公眾關切的問題、不能引起公眾興趣、不能反映公眾意願的時候,公眾輿論則從反面表現為公眾冷淡主流傳媒、與之保持距離、對之持懷疑和鄙視的態度。

例如,在美國,反對越戰或反對伊拉克戰爭的人們,在這些問題上形成了特定的公眾;這一公眾的形成,正是以疏遠、挑戰和批評主串流媒體開始的。美國允許存在另類傳媒,甚至連主流傳媒也可以發出不同的聲音。因此,反戰的公眾並不需要排斥傳媒。相反,他們可以爭取在傳媒上發表自己的不同意見。

反戰公眾與其他公眾(如擁戰和愛國公眾)之間,可以形成一種廣大範圍的公眾內部討論。從事反戰社會運動的公眾與主流傳媒保持距離,不是自我放逐或放棄傳媒,而是一面積極爭取在主流傳媒中的公開言論機會,一面通過異類傳媒發出不同的聲音。

公民社會的公眾特徵是能夠形成社會運動,而即逝公眾則只能滿足一時的「發表意見」衝動,扮演「說說而已」的「口炮」和「暴論」民眾角色。相反,就像我們不久前看到的,加拿大卡車司機有抗議強制接種疫苗的運動,歐洲一些國也有類似的民眾抗議(姑且不論是對是錯),參與其中的便是行動的公眾。永遠不要指望「即逝公眾」能起這樣的作用。

在現代社會中,口口相傳,或者朋友小圈子中的交際,事實上不足以形成有效社會運動需要的那種公眾。現代傳媒,不只包括主流視聽傳媒,而且也包括諸如網絡沙龍、網站、邊緣報刊等轉移靈活、較易逃避監視的傳媒形式。這些傳媒形式,往往能迅速將某些信息和消息變為引起某一人群關注的事件,從而幫助他們形成有所行動的公眾。一旦形成這樣的公眾,他們對事件和相關問題的意見,就會成為真正具有社會意義的輿論。這同人們私底或在網絡允許範圍內發發牢騷的社會效果是完全不同的。

劣幣驅逐良幣的網絡噴子

信息的自由傳播,是形成高素質行動公眾的基本條件,新聞傳媒在其中應該發揮重要的作用;它不會也不能將這一功能完全放棄,轉交給社交媒體。正如美國新聞理論家詹姆斯·卡雷(James Carey)所說,「公眾就是一群聚合在一起討論新聞的陌生人」。其中的兩個關鍵詞,就是「聚合」和「陌生人」。人們共同關心的時事把素不相識的人們聚攏成為互相可以交流,並可以取得共識的公眾。在人們不能公開議論時事,難以了解時事,或者不能公開批評時事的社會裡,是不會有真正的公眾的。

18和19世紀,乃至20世紀的無線電廣播和電視時代來臨之前,公眾是在沙龍、咖啡館、小旅館、圖書館這樣的地方閱讀和議論新聞,即便是陌生人,也是面對面地交談行為。凡是面對面的交談,都會有一些人們共同遵守的行為規則和禮儀,否則就會一言不合,難免惡語相向,大打出手。

今天,網絡和社交媒體幾乎成為一般人唯一獲得新聞和「討論」新聞的地方。這是一個人們不照面的地方,他們的言語行為並不遵守面對面交談的規則,呈現無規則狀態。其實,無規則也是一種規則。我們今天看到的那些網絡暴言——暴戾、粗魯、尖酸刻薄、人身攻擊、污言穢語——構成了他們自己制定的「新規則」。這並不是孤立的網絡現象,而是當下整個社會道德虛無主義的一種典型表現。

網絡暴言是一種社會性的語言頑疾,在英語裡有一個專門的字「Trolls」來指那些暴言病患者。這是一種網絡俚語,常見於英文網絡論壇或其他英文文化圈中。

Trolls原來是指斯堪地那維亞傳統故事中的一種虛構的、非常大或非常小的妖怪生物,它們具有神奇的力量,生活在山區或洞穴中。這個字,現在指網際網路上故意發表毒言惡語或攻擊性言論的人,他們在公共論壇等討論區用激烈的言辭刺激或挑釁他人,挑起沒有意義的爭論。Trolls也延伸為幾乎所有令人厭惡的舉止行為。

Trolls一詞,在中國大陸與台灣有不同的說法。在中國大陸常被叫做「噴子」,在台灣被稱為「酸民」(尖酸刻薄地「挑釁」和「尋事」的網民),也有人將他們稱為「網絡白目」(指只有眼白,沒有瞳孔的眼睛,翻白眼)。說起Trolls,人們還會想到五毛和水軍(為了錢而發表有利於某種利益的人),以及鍵盤俠(光說不練的英雄好漢)等,反正都是些在網絡洞穴里作祟的東西。Trolls是這個名稱的難以界定,證明他們確實是多面善變、防不勝防的「討厭鬼」。

無論他們怎麼千變萬化,有一點是不變的,那就是他們奉行的道德虛無主義者和犬儒主義。在他們眼裡,一切道德規範都是由人制定的,不存在普遍適用的道德標準。你對他們講公共道德,勸他們說不能罵人,告訴他們謾罵是侮辱他人人格,是不道德的。他們就會懟你:「我為什麼要聽你的?」,甚至還會耍流氓,「我就罵了,你能拿我怎麼樣?!」

這種強梁、蠻橫的道德虛無主義,在許多公共領域裡也都有所表現。在這樣一種環境裡,一定會出現劣幣逐良幣的現象,說話最大聲的都是惡聲惡氣的,而願意好好說話的人們,則由於害怕自討沒趣,腥膻上身,所以乾脆自我噤言。

誰都沒有能力去說服不願講理的人

確實,在不講道理的環境裡,與不講道理的人講道理,這本身是一件沒有意義的事情,《箴言》裡說,「愚昧人不喜愛明哲,只喜愛顯露心意」。應對「噴子」最簡單辦法,是不要理睬他們。

這可能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因為他們的許多冷言酸語是刺激性或挑釁性的。你不去理睬他們,他們也會拿你開刀,諷刺挖苦、冷言冷語地來刺激你。他們還會做出義正詞嚴的樣子,給你扣上一頂一頂的帽子,非把你遊街示眾不可。你跟他們說理是完全沒有用的。

如果這種事情發生在你的朋友群里,不要以為你自己有百毒不侵的忍耐功夫,最好的辦法就是果斷地走為上,離開那個群。如果你不這麼做,總有一天你也會生氣發怒、義憤填膺,因為被侵犯或攻擊而「忍無可忍」,終於也像他們一樣,口不擇言地讓自己的憤怒爆發出來。在網上咆哮只會加劇憤怒,而不是減少憤怒。

羅馬哲學家塞涅卡(Seneca)在談到如何避免因受刺激而發怒的時候勸告道,要明智地選擇你的朋友,「選擇那些誠實、隨和、有自制力的人做你的朋友,他們會容忍你的壞脾氣,但不會火上加油」。如果你知道自己很容易生氣,那就應該避免與會刺激你或挑唆你發怒的人交朋友。這樣的人很容易操縱你,把你玩弄於股掌之上。

我們維持友誼、家庭和群體關係,是為了給生活帶來更多歡樂,而不是為了給自己製造煩惱和痛苦。有的關係看上去很親密、溫馨,如同學、朋友、黨派或團伙,其實卻是靠非常脆弱和表面的關係來維繫的。

在所謂的「同學」「朋友」關係里,怒氣燃燒得比野火還快,這也正是勒龐在《烏合之眾》裡分析過的那種互相壯膽、群狼行動的氓眾特徵。

並不是每一個人都會聽從理性勸解的,誰都沒有能力去說服每一個不願講理的人。講理是件好事,但未必總是會有好的結果。做好事應有做好事的對象和方式,做好事當然應該,但需要智慧的處理,不合於智慧的處理,做好事反倒招來麻煩。「德之所盪」就是這個意思:道德有它的標準,也有它的做法,你不懂用智慧,就超過了這個範圍,道德的結果便可能適得其反。所以,做好事要小心,不要因為做好事而給自己招惹麻煩和不快。

孔子說:「德之所盪,而知之所為出乎哉?」這就是在勸他的學生顏回守護自己的德性,不要在不值得的事情上白費功夫。套用孔老夫子的話就是,古時候道德修養高尚的至人,總是先使自己日臻成熟方才去扶助他人。如今在自己的道德修養方面還沒有什麼建樹,哪裡還有什麼工夫到那個魚龍混雜的網際網路世界去推行大道!

如果每個人都能身體力行這個道理,在發言時秉持基本的道德價值——珍愛生命和自由、和平和非暴力、女性的安全和尊嚴、說真話和講誠信——那麼不管發生什麼樣的事件,也不管媒體有怎樣的報導,我們都能有自己的獨立看法,即使我們不試圖去改變別人的想法,網際網路和社交媒體大概也就能無為而治了。

(作者:徐賁,美國加州聖瑪麗學院英文系教授。著有《統治與教育》《人以什麼理由來記憶》《通往尊嚴的公共生活》《知識分子和公共政治》等。本文原標題為「在網絡暴言時代學會退群」。)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風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22/0314/17206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