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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睡弟媳,二弟周作人當漢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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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戰勝利後,周作人被國民政府以「漢奸」罪名逮捕,最初差點因為「賣國罪」被處死刑,在一些人的斡旋下,最終被判處14年徒刑,後來又改判為10年徒刑,改判的原因是新任校長胡適替他證明,說他有保全北大的圖書和設備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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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北大上過周作人課的台灣人洪炎秋在《所認識的周作人》一文中回憶:「周作人知道將被釋放,叫尤君寫信給我,說他想來台灣,問我有沒有法子安置。我就找了老友郭火炎醫師,向他借用北投的別墅供住,郭君滿口答應,我於是立刻回信給尤君,告訴他住所已有,日常生活費用,我和老友張我軍可以負責設法,可是他出獄後沒能即刻來台,後來就斷絕消息了。」

不知什麼原因,周作人沒有前往台灣,也拒絕了胡適離開大陸的建議,反而回到共黨占領下的北平。他給周恩來寫了一封6000多字的長信,做了自我檢討,大概是想得到共黨的接納。大家知道共黨早就和日軍秘密勾結,多次賣國,所以對周漢奸的投靠並沒拒絕。但自此這位漢奸學者的苦命來了。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欺世大觀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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