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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自辯全文:我們需在濫權時代留下紀錄,即使以人身自由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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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警司話支聯會2018年12月22日收到「組織4」兩萬蚊,睇返我哋記錄,我哋當日有收到一筆兩萬蚊現金捐款,捐款者系自稱「民主中國陣線日本分部」。收據清楚寫明,呢筆系六四紀念館捐款,而唔系啲咩資助。法庭當然未必清楚呢筆捐款嘅背景,我哋當時其實系做緊一個六四紀念館嘅擴館眾籌,系自2016年已經開始,目標系籌款300萬支持我哋䐟買一個永久六四紀念館嘅館址。而我哋最終都喺2019年籌集到足夠嘅款項,購入我哋最後喺旺角嘅六四紀念館館址,亦即系話呢一筆捐款系我哋差唔多三年眾籌計劃入面其中一日嘅一筆捐款,系幫我哋比到四百分之一嘅購館費用,館址大約800萬。

呢筆捐款當然系重要啦,支聯會嘅所有經費都系來自於公眾嘅捐款,每一分每一毫都同樣重要,但同時間佢都系一筆毫無特別之處既嘅款。我哋完全冇特別理由揀個捐款者出嚟,跟住代理佢嘅利益。如果話捐親款畀我哋,我哋都要代理佢哋嘅利益時,咁我哋都真系會好唔得閒啦。(笑)我亦都諗唔明白我哋點可能同時代理成千上萬捐款者嘅利益。

支持者認同我哋嘅理念同工作而捐款畀我哋,同埋話我哋因為收咗人哋錢而去服務人哋嘅利益,系兩件性質同方向都完全唔同嘅事情。唔通話我哋認同天安門母親訴求同會捐錢畀佢哋,天安門母親就會系我哋嘅代理人咩?都唔知國安系唔系太睇少我哋啦,我哋支聯會雖然唔系啲咩大機構,但都唔系區區兩萬蚊可以收買到。就算唔計六四紀念館呢種專項籌款,我哋平常嘅洗費、人工、燈油火蠟,場租、保險等,其實每年系幾百萬走唔甩。

根據2018/19年度嘅核數報告,包括收到呢筆款項時,有提到當年購買藝旺道一個物業,作價800萬,2019年7月31日交樓,就系剛剛提到眾籌計劃結束後購買嘅物業。我哋當年收入有470多萬,支出約339萬。當年盈餘系相對多,一來系所謂大年,六四三十周年,一個整數年份;二來系當時儲緊錢買六四紀念館。但就算比較平常嘅年份,三百幾萬洗費基本系走唔甩。我哋支聯會運作咗32年,每年起碼幾百萬經費,僅僅話我哋第29年收過一筆兩萬蚊嘅捐款,就無啦啦成為咗嗰個捐款者嘅代理人,呢個講法一講出嚟都知系荒謬啦。

合作並非從屬

而洪警司依賴嘅另外兩點,話兩個機構有相近歷史同目標,要回應系需要兩個機構嘅資料去比較,但我當然只可講到支聯會嗰邊。好清楚,支聯會唔系因為六四先成立嘅,我哋亦都從來冇用過咩「重建民主中國,結束一黨統治」咁樣形式嘅口號。當然我哋可以好大方地承認,即使洪警司嘅講法唔系好準確,六四對我哋機構確實系一件好重要嘅事,而建設民主都系我哋好核心嘅目標,但個問題系呢兩樣嘢點證明我哋系服務緊其他人嘅利益,而唔系只系遵循緊自己嘅目標而行事呢?六四屠城系一件客觀存在嘅事實,佢影響咗亦都影響緊成千上萬嘅人,而民主更加系世界上無數人共同嘅追求。唔通話歷史理念相近嘅組織必然有代理關係?

理念相近嘅民間組織確實成日會行埋一齊,一齊合作搞活動、做聯署,或者互相支持對方嘅行動,咁始終團結就系力量。但呢個系健康嘅公民社會下再平常不過嘅自由合作,用代理呢種從屬關係理解系搞錯曬。

支聯會一直好公開同好多民間組織合作,不論系本地定國內、國外嘅。香港一直系一個國際城市,我哋完全睇唔到任何理由要畫地為牢,將所有國際嘅同路人視作系洪水猛獸。咁唔通只畀國家領導有外交,公民就必須倒退返去閉關鎖國嘅年代咩?

但國安呢個指控最令我哋啼笑皆非嘅位其實系,支聯會合作過嘅機構有咁多,佢哋竟然揀咗一個可以話系「三唔識七」嘅組織話系我哋主子。如果我哋要代理一個機構,我哋起碼要同佢有緊密嘅聯絡啦,如果唔系點知佢哋嘅利益喺邊啫?但起碼我做常委咁多年,我冇喺常委會議上聽到呢個民主中國陣線呢個組織嘅名。我哋同呢個組織系冇溝通、冇合作㗎囉。(笑)正如剛剛講到,支聯會有好多合作開嘅團體,但呢個合作開嘅圈子其實系冇民主中國陣線嘅。

呢度有兩份聲明,第一份系2018年6月2日,六四廿九周年嘅聯署聲明,聯署團體有31個,香港21個、海外8個、內地兩個,系冇「民主中國陣線」。另外一份2017年8月13日,系劉曉波先生逝世周月嘅聲明,劉曉波先生嘅事情得到比較多國際關注,有好多國際聯署者,呢度有45個聯署團體,來自中、港、台、英國、美國、加拿大嘅國際組織,都系冇「民主中國陣線」。

呢兩份聯署算系支聯會近年發起比較大型嘅國際性聯署,但我哋都冇話去搵呢個民主中國陣線,因為好簡單,真系冇聯絡開囉。(笑)我哋完全唔知道佢哋組織嘅狀態啊、邊個負責啊、點樣聯絡啊,甚至如果唔系國安講,我哋都原來唔知香港有個分部。

同行的承諾

去到最後一個議題,咁要理解支聯會到底係為咗啲乜嘢進行佢哋嘅活動,系咪真係為咗所謂嘅外國利益,最好嘅辦法莫過於睇返支聯會講咗啲咩。

呢度有份文件呈比法庭,系六四27周年燭光集會場刊。我想法庭留意嘅系裡面嘅大會宣言,但大會宣言之前都順帶提一提嘅,其實兩頁紙嘅場刊我哋當年都用咗半版紙宣傳當時擴館眾籌嘅計劃。

返去大會宣言,呢份大會宣言系我擔任支聯會副主席之後第一份撰寫嘅大會宣言,比較有系統地闡述咗我點理解支聯會使命同工作。我都想讀返幾段:

宣言提到,「二十七年。面對暴行,有人反抗、有人逃避;面對冤魂,有人悼念、有人遺忘;作為生者,有人選擇繼承死者遺志,有人說與我何干;作為港人,我們是選擇背負責任還是背轉身走?責任無法強加,選擇自有難易。這些年來,平反六四、結束專政、建設民主不只是支聯會的口號,更是國內不少仁人志士身體力行的追求。為此他們被囚禁、被驅逐、被酷刑、妻離子散、被社會孤立,卻仍未有放下這副他們自願挑起的擔子。」

宣言後半講返我哋喺香港要做嘅野:「這一刻,正正是我們該和國內無數反抗者站在一起的時刻。結束一黨專政不僅為了中國的民主,也是為了香港的自由。

「對於前線的抗爭者、民主路上的先行者,我們不能讓他們孤單抗爭,這裡面有我們每個人的選擇。像苗德順、丁子霖、浦志強、像我們這裡每一個人,我們都能隨時選擇放下,不再觸動強權的神經,然後安然度過自己的日子。這是選擇,無關身份、亦非必要,但大家卻選擇了來到這裡。

「感謝大家,在看不到盡頭的長夜,仍選擇堅持;感謝大家,在面對自身困境時,仍選擇關懷;感謝大家,在利益和權利面前,選擇良知。我們無法承諾天明,卻能承諾同行,直到六四真相大白、劊子手面對審判的那天;直到一黨專政終結、政治濫捕結束的那天,我們會一直堅持:釋放民運人士、平反八九民運、追究屠城責任、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

呢份宣言主要有三個關鍵字,「選擇」、「承擔」、「同行」。作為一個追求民主嘅組織,尊重每一個人嘅自由意志、自主選擇,系我哋立生之本。選擇支持我哋、同我哋同行,我哋會欣喜感激,因為我哋知道唔系必然,亦都唔容易。而選擇離開我哋甚至反對我哋,我哋都會尊重同埋反省,而唔系學似政權咁,將所有反對嘅聲音,歸類為冇自由意志嘅代理,或者被煽動嘅愚民。

而我哋選擇去承擔嘅到底系咩呢?宣言講得清楚:「為了中國的民主,也為了香港的自由」。即使夾硬要用利益嘅語言去形容,中國嘅民主、香港嘅自由,明明白白地系呢片土地上、呢個國家上面人民嘅利益,何解可以話系外國嘅利益呢?將我地嘅民主同自由講成系外國嘅利益,我唔知應該話呢個外國太好心,定系話呢個國家嘅人民太過卑微。

而我哋都作出咗同行嘅承諾。作為無權無勢嘅普通人,我哋冇辦法承諾即時嘅改變,但我哋可以承諾一直同所有同樣選擇為民主去承擔嘅人同行,不論佢地喺香港、國內定系喺海外,亦不論系生者定系亡者。呢個系我哋守咗33年嘅承諾,並將一直守落去,無論組織嘅存亡。

同行嘅前提系平等同互相尊重嘅關係,最起碼系唔會用金錢為同行者劃分三六九等,唔會話你捐錢多就大聲啲、唔捐錢就冇聲出。其實恰恰相反,喺我哋呢種理念先行嘅團體呢,淨系捐錢嘅人其實系冇任何話語權,反而系嗰啲付出時間同精力喺個機構上嘅人,先至會影響到個組織嘅發展同方向。而我哋系本案入面所作嘅所有選擇,亦不過系貫徹緊呢個同行嘅承諾。

國安嘅通知系出畀支聯會,但佢所帶嚟嘅恐懼同威嚇並不會只停留喺支聯會嘅範圍。一來我提到過,支聯會系一個聯合會,而且系一個喺香港公開合法地活躍咗三十幾年嘅聯合會,同支聯會有關係、有聯絡嘅人又何止系成千上萬呢。當國安通知要求的資料範圍系如此空泛同廣泛,無論系時間上定內容嘅廣泛,受影響系成千上萬人嘅隱私,個效果就系起曬成個公民社會嘅底,令到人人自危。

二來政府嘅邏輯好明顯系倒轉嘅。唔系話你真系同外國有咩聯繫所以你系外國代理人,而系因為你講嘅說話政權唔啱聽,所以你必須系外部勢力。政權一日唔肯承認香港人可以有自己獨立嘅思考同聲音,外國代理人嘅範圍只會越劃越大,要面對國安呢種無理要求嘅人只會越黎越多。

我哋嘅反抗或者系螳臂擋車,但如果可以令到橫行嘅權力多少有所收斂,唔能夠咁輕易被濫用外國代理人呢種標籤,我哋都總算守住我哋嘅承諾。至起碼啦,我哋要為呢個時代留低一個紀錄。

面對濫用,我哋要站起嚟阻止佢,並同每一個人同行,保護大家。我哋嘅回應,唔止系關乎我哋機構,而系關乎對整個公民社會嘅影響、關乎政權濫用權力,而我哋作為普通市民可以點樣阻止。透過咁做,我哋系同每一個可能受濫權所害嘅人同行。

我哋有需要喺呢個濫權嘅時代留低一個紀錄,即使系用人身自由為代價。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獨立媒體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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