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翔老師舉了一個生動的例子,希望能說服廣大讀者,但遭遇的是更多的抨擊。羅翔老師的評論區也有很多人現身說法,舉出身邊的案例,說明罪責自負的重要性。
其中有一位網友說的很有道理。說2021年全國公檢法判了171.5萬人,其中貪污受賄,瀆職的僅為2.7萬人,占比千分之一點五。2020年判處152.7萬人,貪污瀆職的2.6萬人,占千分之一點七。
網友擔心的貪官子女從政,從概率上講微乎其微,難道要為了這幾萬人犧牲幾百萬人的權益?
甚至這千分之一點五,也不會成為現實。貪官一般都把子女送到國外,怎麼會留在國內考公,放在國內安全嗎?給對手留把柄嗎?放在國外才安全。
另外,貪官被判罪本身就表明他在政治上已經失勢,失勢官員的子女,被清算還來不及,還能考公子承父業?反腐這麼多年,還沒見過貪官讓子女考公的,這不過是很多考公人的藉口,在現實中根本不成立。
部分考公人的真實邏輯是,每年要判150多萬人,10年就是1500萬,1500萬人的親屬不能考公,能減輕多大的競爭壓力,阻止犯罪人員親屬考公,對他們來說是關乎切身利益的大事,一分都不能退讓。
拋開道德的口號,利益才是他們反感羅翔的根本原因,如果羅翔說的是犯罪人員親屬可以干程式設計師,可以去搬磚,他們不僅不會反對,說不準還會大力支持以彰顯善良呢。
在利益面前,無論羅翔說的多麼有道理,他們有多喜歡羅翔,都要為考公這一第一需求讓路。
可以預見,羅翔在這麼說下去,很快就要被他們打為公知頭子了,只能祝羅翔老師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