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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寒而慄!文革前奏:中共擬推一個「新罪名」

中共官方擬修法處罰「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特定行為,卻沒提出具體定義,已在網絡掀起一面倒的質疑聲浪。網友批評這是拿來扣人「漢奸」、「反賊」帽子入罪的口袋法。

圖為穿日本和服的中國籍留學生。(路透)

中共官方擬修法處罰「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特定行為,卻沒提出具體定義,已在網絡掀起一面倒的質疑聲浪。網友批評這是拿來扣人「漢奸」、「反賊」帽子入罪的口袋法。

中共「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8月底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新增多項處罰行為。

「草案」新增第34條,「在公共場所或者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著、佩戴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標誌的」;「製作、傳播、宣揚、散布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論的」,都要受罰。

有上述行為者,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或者人民幣1000元(約137美元)以上3000元(約410美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約685美元)以下罰款。

但「草案」並未相應提出何謂「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具體定義,目前正公開徵求意見,9月30日截止。

官媒報導後,中國網絡社群掀起一面倒質疑聲浪,多名意見領袖號召網友向全國人大提出反對意見。

上海復旦大學教授曲衛國今天在微信公眾號發文指出,有關「中華民族精神」,中國目前並沒有法理上的界定。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全文,並沒有對「中華民族精神」這個核心概念做任何定義。

他表示,擔心在沒有清晰、具體、形而下界定的情況下,匆忙將其寫入法律,這不僅會造成法律操作層面的混亂,相關罪名的濫用,更有可能使「中華民族精神」被低俗化,甚至矮化。

曲衛國質疑,按照「傷害中華民族感情」這個表達式,被傷害的主體實體是中華民族。且不說這裡的「感情」該如何定義,按照這個表達式,被傷害的不是個別中華民族成員,而是全體中華民族的感情。那就法律判定而言,怎麼能確定全體中華民族的感情被某個行為傷害了呢?即便不是全體,而是多數,法院定罪時就必須確定這個多數,問題是這個多數該如何證據確鑿地確定呢?

曲衛國表示,是否該將其入法定罪,他認為有關部門還是應該慎之又慎。中國有辦案要辦成鐵案的要求,而鐵案是指證據確鑿、不能被推翻的定案或結論。如果相關法律的界定本身不清楚,證據就無法確鑿,相關條文的濫用可能性就會大大增加,這可能會造成嚴重的司法後果。

在社群微博,多位大V(經認證擁有眾多粉絲的網絡用戶)發文反問「傷害民族感情」由誰界定?怎麼算傷害?「什麼是中華民族的精神和感情,一個管理治安的員警叔叔能說了算嗎?」

有中國網友質疑「這種無法量化完全憑主觀臆斷的條文能作為執法依據嗎?」,反問「吃日本海鮮、穿日式服裝算不算傷害中華民族感情?」、「要是穿著文革時期造反派服飾的算不算?文革可是黨中央明確否定的事件。」

許多網友批評這項草案根本就是如同「尋釁滋事罪」的典型口袋法立法,拿來扣人「漢奸」、「反賊」帽子入罪;強調法律摻雜進民族主義、民粹主義有百害而無一益,主觀執法、不公執法將時有發生,後果堪憂。

對內嚴控《治安管理處罰法》禁「傷害民族感情」

來源:RFA

資料圖:2004年1月22日,廣州一所監獄裡,女囚犯觀看文化表演,慶祝農曆新年。路透社

中共正就修訂《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公眾諮詢。草案顯示官方正在全面擴張警權,「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言論和衣飾均被視作違法。加上近期推出的《外國國家豁免法》等一系列法律,顯示中共加強「對內嚴控、對外鬥爭」。評論認為,這些非正常現象均為文革前奏。

中共擬修訂《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已在8月底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目前正在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公示。

本台記者比對後發現,新草案全面加大了公安的執法權,包括警方對無線電通訊、低空航空器等領域的全面管控。對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頻率的市民,取消警告,直接處以拘留。另外新規下多個條款提高了處罰的力度。比如第二十五條擾亂公共秩序和第二十七條涉考試作弊,相對現行處罰的罰款翻倍。

而引發更大關注的,則是新草案賦予了警方直接處罰侮辱、誹謗英烈以及傷害中華民族感情之類的執法權,指明「在公共場所或者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著、佩戴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標誌的」,「製作、傳播、宣揚、散布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論的」均屬違法。

資深律師蔣永繼指出,此前,市民穿漢服被小粉紅視為和服要求強制脫衣,影視明星趙薇也曾因所謂的日本軍旗裝而遭小粉紅圍剿,但那都還僅限於民間情緒。而現在官方直接以法律的名義介入市民日常生活,干涉民眾穿衣自由。

蔣律師說:它就是新增加的。哎呀,這幫子王八蛋,那就是無限擴大警權唄。這就是文革的前奏嘛。穿甚麼衣服才不損害中國人民的感情?它又沒有細化這些東西。為甚麼要罵他呢?就是不讓它出台。

華為工程師張祿早前投身勞工維權,他目前正在考律師資格證。他指,以情緒作為入罪依據的做法,本身就違反基本的法律原則。他批評中國連最後一點法治精神都已然喪失。

張祿說:甚麼叫傷害民族感情還是人家說了算嘛。你打一條領帶上街,他說你侮辱了民族感情了你就侮辱民族感情了,就把你拘一下,最多罰5千塊錢關15天嘛。這哪裡是法嘛?法不能講感情,必須講客觀造成的損壞嘛。我不知道人大常委會的那幫人會不會批啊。

本台記者亦就此事多次致電全國人大法工委新聞辦、法工委辦公室主任,但都沒獲回應。

全國人大在本月1日集中推出了系列法律,無論是剛推出的行政覆議法三審,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國家豁免法》,都清楚地顯示了中共加強「對內嚴控、對外鬥爭」的內核。不但掌控民眾的基本生活,還並試圖將沒收外國在中國的資產合法化。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中央社/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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