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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央黨校副校長揭密中國官場三大定律

註:本文選自「人民論壇網」,原文刊載於《中國經濟快訊周刊》,2002年第21期 ,原題為《中國官場三大定律——對現行幹部體制的經濟學解釋》,作者:王東京,原中共中央黨校副校長。

原文:

我在《南風窗》雜誌曾撰文指出,經濟學不反對跑官,問題在於,現在人們只往上跑,不往下跑。若變少數人選人為多數人選人,增加跑的成本,則跑官無虞也。

文章刊出後,讀者回聲四起,不少朋友來電,鼓勵我把這個題目做下去。為不拂讀者美意,於是就有了這篇《中國官場三大定律》。

中國官場三大定律

第一定律:地方越窮,人們越想做官

倘若從現象觀察,人們不難發現一個事實:就是地方越窮,想做官的人越多。比如北方經濟不如南方發達,北方人就比南方人喜歡做官;內地經濟趕不上沿海,內地人則比沿海人喜歡做官;中國經濟落後於美國,故中國人普遍比美國人喜歡做官。

最近幾年,國內不斷有買官的事在媒體曝光,也有不少人被罷官判刑。如讀者細心,留意一下案發地點,這類案件,都差不多發生在貧窮省份,或者是發達省份的貧窮地區。貧窮地區何以頻頻出現買官呢?經濟學的解釋是:一定局限條件下的經濟人本性。

經濟學講經濟人,有兩層含義:一是說人是理性的;二是指人是自私的。

原中央黨校副校長揭密中國官場三大定律

既然人是自私的,必定要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既然人是理性的,就一定會尋求在局限條件下實現利益最大化的辦法。

比如貧窮地區,人們收入低,投資沒本錢,做生意沒市場。所以要改善自己,就得與政府扯上關係。因為這些地方,國有經濟比重高,而國有經濟由政府管著,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不進政府的門,成不了政府的人,政府的餐桌上沒你的飯碗,國家的大鍋飯肯定與你無緣。

我曾聽朋友講過一個笑話。說是春節期間,有一四川民工南下打工,由於人多擁擠,不小心打破了火車上的玻璃。列車長讓他賠,他說,火車是國家的,國有資產是全民資產,也有我一份,國家的東西我什麼都不要了,就要現在這塊玻璃,打破了也就不賠了。可列車長說,這塊玻璃不是你的,弄壞了還得賠。

此事是否當真,筆者無從查考,但它至少說明了一個道理,國有資產說起來是全民資產,但平頭百姓卻沒有支配權。國有經濟,實際上是政府所有制經濟,政府所有的東西,都是由官員支配的。

設想一下,如果打破玻璃的不是那位民工,而是鐵道部門的某位局長,列車長會讓他賠嗎?也許列車長解釋說,民工乘車是因私;局長乘車是因公。既然因公是一種特權,損壞東西可以不賠,你說誰不願去因公呢?所以貧窮地區人們想當官,多半是看透了當官與國有經濟的特殊關係。

人要生存,每天都得吃飯,民以食為天嘛!別看吃飯是平常小事,可當不當官,吃法也大有不同。老百姓上飯店吃飯,肯定得自己出錢,可當官的吃了大餐,通常是拿了發票,回單位報銷的。

有一次我陪一個國內代表團到美國訪問,吃完飯後,我們管餐廳服務員要發票,服務員卻不知發票為何物,待他們找來老闆,我們向他解釋,說我們在你這裡吃了飯,要開發票回國內報銷,餐廳老闆聽了大惑不解。他問:你們不是為自己吃飯嗎,為什麼要公家付費呢?

顯然外國人是不懂中國國情,在我們中國,老百姓才為自己吃飯,一旦當上官,就變成國家幹部,吃飯就是為國家吃了,所以得由國家買單。不僅吃飯如此,坐車也一樣。老百姓出門,得自己掏錢擠公共汽車;一般幹部,可以讓單位派車,官大一點的,可以有專車。總之,只要當上官,像吃飯坐車一類的事,都可由公家付費。就衝著這一點,你說貧窮地區想當官的人能不多嗎?

時下人們想發橫財,無非是兩個路徑:一是違法經營,如走私販毒;二是行政壟斷,以權謀私。

第一個辦法,雖有暴利,但利大風險也大,若有閃失,就會人財兩丟。這種掉腦袋的事,非虎豹之膽的人不能為也;而行政壟斷則不同,大權在握,呼風喚雨,賺起錢來堂而皇之。像過去價格雙軌制時,利用內外價差漁利,不知養肥了多少人。

而前些年靠批地皮、倒批文,一夜暴富者,也為數不少。老百姓管這些人為「官倒」,為什麼叫「官倒」?因為像批地、倒批文這種營生,沒有官位,手中無權,定然是倒不成的。所以貧困地區有人說:要想富,當幹部,不種地來不養牛,大筆一揮成了暴發戶。既然當官能無本生利,大家看在眼裡,明在心頭。尤其是貧窮地區,人們發財無門,可又窮則思變。故千軍萬馬往官道上擠,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第二定律:實權越大,通常難做大官

但凡做官,都會有權,但所處位置不同,權又有虛實之分。有的位高權虛,有的位低權實。比如,同是機關的處長,有人管錢管物管人,有人只管上傳下達,分發文件。若是不同的部門,處長實權抵不過科長,更是司空見慣。當然,這裡講的實權,是特指財權、物權、人事權。

經濟學研究定律,必須從普遍事實中加以提煉。若就一般性而言,官場確實存在這樣一種現象,就是年輕時實權大的,往往難當大官。為什麼呢?經濟學的第二假定,叫資源稀缺假定。如果從經濟學角度看,實權也是一種稀缺資源,實權越大,就越稀缺。市場上稀缺的東西,想得到的人就很多。用行話說,叫做供不應求。

既然是供少求多,比起一般崗位來,競爭自是激烈得多。所以當官有了實權,就會有人惦記,有羨慕的,有嫉妒的,有求你的,也有恨你的,還有不少則是想取而代之的。所以握有實權的人,除非你鋼鑄鐵打,滴水不漏,不然稍有不慎,遭人算計,陰溝里也會翻船。要是工作中再有個三長兩短,被人抓了把柄,不僅升官無望,就連現在的職位,也是凶多吉少,去日不多也。

對實權越大通常難做大官的現象,經濟學還有一種解釋:就是民主失靈。

政治市場的選擇,通常奉行的是多數通過規則。

比如選某人當處長,必須有多數人贊成才行。從理論上說,「多數通過」無可非議,它比一個人亂點鴛鴦譜,不知要強過多少倍。但難點在於,什麼叫「多數通過」?經濟學講多數,至少有兩個層面的含義:即少數人中的多數與多數人中多數。

還是以選處長為例,倘是由3個局長(一正兩副)決定,則「多數」是兩人;若是由全機關人員選舉,「多數」可能是幾十、甚至上百人。要知道,局長選人與一般幹部選人,角度會有不同。局長選出的處長,與普通幹部選出的處長,大有可能不是同一個人。如果以局長們的選擇為準,雖然也是多數通過,但結果卻不能代表全局多數人的意志,所以民主在這裡就失靈了。

正是這種少數人選人,使得握有實權的年輕幹部,往往難做大官。假設某處長,管著工程發包。工程發包,是讓許多人垂涎欲滴的事,想插手的自然很多。如此一來,那些比處長官大的,就可能寫條子,給處長介紹工程隊。處長手裡一個工程,也許要收20個條子,僧多粥少,如何是好呢?巧婦難為無米之炊,處長只能權衡厲害,把工程包給某重要領導介紹的工程隊。

可是,處長討好了一個領導,卻得罪了19個上司。將來開會研究他的提拔時,一個人贊成,19個人反對,結果會是什麼情形,人們可想而知。再有,那些官大的寫條子,沒官的呢?想接工程就得送票子。即使這個處長不收禮,100人送錢,拒絕了99個,而其中一個是丈母娘介紹的,就收下了。

可不料東窗事發,結果被人告到紀檢委,紀檢部門辦案,不是看你拒賄多少次,而是看你有過受賄沒有,是一票否決。哪怕是一次,該撤職的就得撤職,該法辦的就得法辦,法紀無情嘛。所以年輕的實權幹部當大官,成功的概率只有1%,而失敗的概率是99%。

讀者如若不信,可以看看你所了解的官員,那些仕途通達的,是不是不少都是共青團出身,或是那些年輕時實權不大的人。為何共青團出身的幹部進步快,因為共青團不管錢管物,要想辦成一件事,得左右協調、上下周旋,所以工作能力都比較強;另一方面,由於沒有實權,人家既不找你批項目,也不管你要資金,所以得罪的人不多,行賄的人更少。這樣升遷的機會,反而比起實權幹部來要多得多。

第三定律:好人,未必就是好官

這裡講的「好人」,有特定的含義,即大家都說他「好」的人。

有句俗語形容這種人,叫「好好先生」,也是毛主席曾批評過的那種明哲保身、但求無過的人。現實生活中,這樣的好好人,不乏存在。在領導看來,缺點不明顯;在群眾眼裡,印象也不壞,所以這些人做起官來,大多春風得意,平步青雲。

其實,這樣的「好人」,卻未必是一個好官。

因為當官,本身就是一種責任。履行職責就得辦事,可一旦辦起事來,就沒有不得罪人的。

辦好事要得罪壞人,辦壞事要得罪好人,只有那些無所事事的人,才什麼人也不得罪。像寺廟裡的菩薩,好人壞人都要燒香,為什麼?因為人們想升官發財,希望菩薩保佑;而菩薩呢,則是啥事也不做,所以不會得罪任何人。

要是菩薩真能提拔某人當官,或幫某人發財,那些沒有升官發財的人,沒準也會寫菩薩的告狀信。所以菩薩能得萬人景仰,眾生朝拜,玄妙在於他從不辦具體的事。

我們共產黨的幹部,總不能當菩薩吧?假如你要維護公平的競爭環境,要打擊假冒偽劣,那麼那些制假販假的,就會對你恨之入骨,恨不得半夜裡去扒你家的祖墳。倘若你辦了壞事,如損公肥私,好人又饒不了你。因此要做「好官」,就要做好事,不得罪好人,但同時要敢於得罪壞人,得罪的壞人越多,說明你當官就越稱職。

可問題也就出在這裡,時下做官,要看民意。可「民意」是一個複合概念,人上一百,心態各異。那些敢做事的好官,只要做事,保不准就會得罪什麼人。

儘管這些人不一定是壞人,但利益所系,必是如此。俗話說,眾口難調,五個指頭伸出來,也不一般齊。同一件事情,由於人們利益不同,有人說好,就有人說壞。若是搞起民主測評來,做事的,就往往比不過那些不做事的。站在經濟學的角度看,這又是另一種民主失靈。

所以人們選官,既要民主,但又不能迷信民主;要看選票,但又不能只比選票。正確的辦法應是,堅持多數人選人與「多數通過」規則,並在民主的基礎上實行集中。我們的社會,畢竟好人是多數,壞人是少數。如有70%選民通過,就已是一個好官;相反,如果有了100%的選票,也許此人是一個「好人」,但作為一個官,就要大打折扣了。

不難想見,如果我們能在民主集中制的指導下,能把多數人贊成的人選出來,並委以重任,官風必能大變。這樣一來,過去那些八面玲瓏、只謀人不謀事的人,就沒了市場;而那些剛正不阿、敢為老百姓辦事的人,也沒了後顧之憂。

其實,人非神仙,怎能無過?因此要容許幹部犯錯誤。尤其現在改革時期,好多事情前無古人,我們不得不摸著石頭過河。既然是靠摸石頭過河,就得允許有閃失。不然求全責備,誰敢開拓創新呢?現在確實有些人,自己無所作為,卻總在背後指手畫腳,這個不行,那個不對,但究竟如何辦好,他又不出手。倘大家都如此,光說不練,那麼我們的事業靠誰去推動呢?中國的改革,歷來服從一個規律:突破在地方,規範在中央。農村改革如此,企業改革也如此。倘若當初改革不准試驗,只能包對不錯,中國的改革斷不會有今天的局面。

經濟學不反對你做「好人」,但發展經濟,卻需要的是好官。我們的分析證明,好人未必就是好官,所以筆者的建議是:為了國家的強盛,事業的勃興,最好不要讓「好好先生」當官。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張揚無忌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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