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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曾發生鉈投毒案 兇手獲刑11年

清華大學鉈中毒案當事人朱令坎坷的50歲人生畫上句號。

據資料顯示,鉈中毒曾3次出現在中國的高校。

1994年11月,清華大學學生朱令在校期間出現鉈中毒症狀。經北京市職業病衛生防治所確認,朱令曾兩次鉈中毒,第二次中毒後朱令體內鉈含量遠遠超出致死劑量。鉈中毒導致朱令疾病纏身,2023年12月22日,朱令最終還是離開了這個世界。

1997年5月,北京大學發生了全國大學校園裡第二起「鉈」投毒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龍很快被警局扣押,最終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王某龍與江某同班不同寢室;與陸某光同寢室不同班。王某龍曾交待,過去江某與他關係好,後來卻疏遠他了,所以投毒。為實驗投毒量,他把陸某光當作實驗對象,也投了毒。王某龍交待了投毒的一些情況後,醫院對兩名受害人及時用了解藥,方轉危為安。

2007年6月,中國礦業大學(徐州)發生三名大學生鉈中毒事件。學生常某因對三名同學心懷不滿,產生了報復之心。網購硝酸鉈,溶解後用注射器注入三名同學水杯中,三名同學喝水後出現鉈中毒反應並住院治療。

責任編輯: 李冬琪  來源:羊城晚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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