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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專家及國際組織對香港"二十三條"立法深表憂慮

北京在港強推《港區國安法》後,港府再計劃推動被指更嚴苛的《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在諮詢期屆滿前夕,聯合國特別報告員及國際人權組織均發聲表達憂慮,擔心含糊不清的條款將進一步危及香港人權。而曾經百家爭鳴的香港,卻只剩一個政黨就二十三條立法公開抗議。

香港民主派政黨社會民主連線(社民連)主席陳寶瑩連同兩名黨員周二(27日)到香港政府總部外抗議,成為香港現時唯一敢於就二十三條立法公開抗議的政黨。

港府全力推動涉及國安的《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工作,一個月的諮詢期周三(28日)屆滿,聯合國人權捍衛者特別報告員瑪麗・羅勒(Mary Lawlor)周一(26日)在社交媒體X上發聲,批評港府的立法諮詢文件條文模糊。她更在帖文中特別標註中國駐日內瓦代表團,要求中方關注。

瑪麗・羅勒說:「我們關注香港重新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提出立法,當中的含糊條款將使和平行使人權的行為被列為刑事犯罪,並對人權捍衛者帶來不利影響。我敦促香港政府確保立法工作符合其國際法義務。」

不少聯合國專家早前已指出,北京在港強推的《港區國安法》及香港刑事條例中的「煽動罪」不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建議港府廢除或停用。然而港府不單未有理會,更推出被指比《港區國安法》更嚴苛的《基本法》二十三條,並建議加強「煽動罪」的刑罰。

香港監察再交意見書促港府遵守《中英聯合聲明》

總部設於倫敦的人權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上周聯同85個海外及國際組織發表聲明,反對《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批評條款含糊不清。而在立法諮詢期屆滿前夕,「香港監察」再向港府遞交意見書,擔心二十三條將對香港人權和自由帶來更嚴重後果,遠超北京於2020年在港實施的《港區國安法》。

「香港監察」建議港府廢除《港區國安法》、停止以此起訴港人,並遵守《中英聯合聲明》及其他國際公約的義務。

「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說:「雖然香港監察多次被香港政府利用《港區國安法》譴責及騷擾,但仍然渴望與當局展開具建設性的政策及立法對話。我們促請香港政府在草擬23條立法時考慮我們的憂慮,並保證遵守香港在《中英聯合聲明》和國際人權法下的法律義務。」

三人全程被大批便衣警員包圍

香港本地只剩一個政黨敢於公開抗議

港府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國際社會反對聲此起彼落,然而在香港本地,公開的反對聲音卻幾乎被禁絕。

「先有普選制!再談二十三條!沒有民主人權!談何國家安全!」香港僅餘的民主派政黨社會民主連線(社民連)主席陳寶瑩連同兩名黨員周二(27日)到香港政府總部外抗議,並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提交意見書,成為香港現時唯一敢於就二十三條立法公開抗議的政黨。而曾經是香港民主派最大黨的民主黨,只是以電郵方式向港府提交意見書,未有組織街頭抗議。

陳寶瑩感慨道:「其實我們今天能夠站在政府總部前,是非常之不容易。我們這段時間仍是二十三條立法的諮詢期,財政司司長也不斷說,希望我們市民表達意見,所以我想不到有什麼理由,阻止我們用一個和平的請願形式去表達意見。」

幾十名便衣警員在場戒備,並全程拍攝三人抗議過程。而早在他們抵達政府總部以前,已有超過五十名警員在附近地鐵站外嚴陣以待。

社民連希望當局在立法時充分保障香港人的權利及自由,並釐清新增的「隱匿叛國罪」及「竊取國家機密罪」等涵蓋範圍,以免傳媒或市民誤墮法網。他們又表示,周三是「民主派初選案」被告被捕三周年,呼籲當局檢討已實施三年多的《港區國安法》,修訂或廢除為人詬病的條文。

評論:香港社會已鴉雀無聲

移居英國的香港社會學者鍾劍華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港人動輒得咎,社會變得鴉雀無聲。而港府在2003年首次就《基本法》二十三條提出立法時,整個社會激烈討論,官員親身解說,不同民間團體積極舉辦活動發表意見,與現時肅穆的社會環境完全不能相比。

2002年,港府提出為《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引來社會各界不滿,更觸發2003年「七一」五十萬名市民上街遊行,最終因自由黨「倒戈」不支持政府,使政府未能在立法會取得足夠票數,最終撤回方案。

然而當下的香港立法會已「清一色」排除所有反對派議員,預計港府的《基本法》二十三條草案將順利通過,民間僅剩的反對聲也難起作用。

以上部分音頻由人工智慧代讀。

記者:呂熙、董舒悅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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