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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昆玉:從灰色地帶到低度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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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海巡查緝走私造成對岸三無船隻翻覆以致兩死事件,至今仍未停歇,而國內抨擊聲浪與對岸認知戰卻已開打。而且對岸顯有藉此題目升高衝突,實施外島周邊海警船執法,藉以高調宣揚其「台海內海化」主張,削弱我國主權與領土邊界的企圖。

怎麼看都像是「走私船」而非「漁船」

究其根源,海巡未配備密錄器紀錄執法過程,以致後來各說各話,雖是執法瑕疵,但其執法立場並沒有錯。真正的問題是海巡、海委、國防、國安高層,沒有一套清楚的劇本與方案,應對已在發生的灰色地帶衝突,與可能發生的「低度衝突」(Low Intensity Conflict,LIC)。所謂灰色地帶衝突,就是一種「擦邊球」式的「擠壓」行動,藉以製造衝突升高的藉口,或更多時候是以戰爭邊緣的恐懼心理,逼迫對方讓步,以達成自己的政治目的。其手段是以法律戰為起點,輿論戰為主力,達到心理戰的效果,讓對方因害怕事態擴大,想要息事寧人,快速了結事端,因此採取讓步。然後,對岸便可藉此得利,然後得寸進尺,再進一步朝其政治目標推進。

從一開始,海巡署與海委會對此事件的處理態度就錯了,以致後來難以收拾。因為死了人,所以自覺理虧,想要息事寧人,所以稀里糊塗地想要一筆帶過,低調處理,忽略了對岸根本沒打算低調處理。從最根本的名詞定義,海委會就錯了,對岸說他們是漁民,咱們也跟著說漁民,但我怎麼看,兩個貴州人,兩個四川人,一條「三無」船(無船名、無船舶證書、無船籍港登記),兩具舷外機時速達45節,怎麼看都覺得那是條走私船。海巡第一時間便應搞清楚並發布初步調查,說明倖存兩人有無漁民證件?船上有無漁具?從那裡出發?進入金門海域想幹什麼?如果人沒有漁民證,船上沒有漁具,大機率就是「走私船」,此四人是「走私客」,海巡查緝、逮捕、或驅離,理所當然。先把定義搞清楚,名詞搞清楚,才能在輿論戰上取得制高點。什麼叫「三無船隻」,一般人根本聽不懂,整個樓當然很快就搭歪了。

海委會表露出高官怕死人的弱點

走私這事在近年金馬海域並不稀奇,主要走私品也是龍蝦而非毒品、槍枝,雙方海警海巡也多睜眼閉眼。但對岸走私客仗著人多勢眾,網上瘋傳一則走私快艇衝撞海巡小艇影片,海巡署聲明那不是這次事件的畫面,卻間接證實了對岸走私客可以囂張到何種程度?這次海巡與海委會表露出了高官們怕死人的弱點,此後更會促使對岸走私客惡向膽邊生,「殺頭生意有人做」,日後一線海巡官兵更不敢積極執法,對岸民兵與海警將更加囂張侵犯。

溯其源頭,這些龍蝦走私猖狂的原因也很瞎。由於對岸因新冠疫情溯源問題跟澳洲鬧翻,禁龍蝦進口,結果大量龍蝦轉從台灣經金馬走私到對岸。據關務署統計,2019年,台灣進口澳洲龍蝦僅14噸,但到了2022年底,卻暴增到了1400多噸,成長了100倍。這些澳洲龍蝦坐飛機從桃園機場合法進口,本地產業連結手,最快運到松山機場,直送金門、馬祖,再分包送上對岸走私船,有的是海上交易,也有的是對岸直接來接貨。《報導者》在2023年1月,便有過詳細報導。

對岸的處理方式則更瞎。起初,澳洲龍蝦以運到香港再走私進大陸為大宗,但對岸後來嚴打,把這條路封了,於是便轉來金馬地區。我國法令對進口物品的管制較嚴,出口則不太管。這些龍蝦進口台灣是有報關繳稅的,但出口則沒人管。金馬當地若下手管這些走私客,恐怕還會被黑白兩道威脅,民代施壓關說,「為什麼不讓本地人多賺點錢?」對岸也曾嚴查三無船隻,但顯然福建水師沒這麼給力,這條出事的三無船,照樣大剌剌的從福建沿海開出來,那些圍攻海巡小艇的三無船也是,但中共海警卻視而不見。自己海警管不好自己的走私船,出事了還來拍桌子打板凳,這臉皮也未免太厚了點。說實話,中國沿岸水師包庇走私是有傳統的。當年林則徐到廣東,便發現廣州水師官兵正規薪餉,僅及其收入的十分之一,其餘九成均來自走私抽成,所以現今福建水師(海警)會這麼松垮處理三無船隻,一點也不奇怪。習大大與其為死了兩個走私客震怒,不如派中央紀檢下訪駐查福建水師,那還比較務實。

打贏法律戰才能打贏輿論戰

搞清楚了故事情節,再來探究我方的反應模式。打灰色地帶應處,第一要素就是要先打贏法律戰,打不贏法律戰,也就打不贏輿論戰,因為那是對國際開展的輿論戰,光靠新聞稿與網軍成不了事。而打法律戰,第一要素就是「保全證據」,這是船隻與人員的密錄器全程錄影,之所以如此必要的原因。不論因資安或種種考量,一顆人配的GOPRO才2萬台票,還可防水。同級價格的行車紀錄器還可以拍到4K畫質,畫面可以直接傳進手機,也就表示可以直接傳到岸上控制中心,誰都難以竄改。如前所述,人員有無漁證?船上有無漁具?都是可以佐證其是否為走私船的證據。先把法律戰打贏,名詞定義清楚,證據攤在陽光下,同步展開的輿論戰才有機會打嬴。法律戰、輿論戰打得贏,心理戰就不是問題,接下來才是政治與外交處理的範疇

接下來的問題就進入了「灰色地帶」與「低度衝突」的交界之處,那是最麻煩的地方。舉例來說,海巡小艇應不應該配置機槍?如果遇上拒絕攔檢甚至意圖衝撞的船隻,可不可以開槍警告或自衛射擊?現在小艇上僅有人員配備的步槍,射擊橡膠子彈,如果無法制止呢?可否即時申請岸上火力支援?好歹105炮射程10公里,可以覆蓋8公里的禁限制水域,以往外島守軍也都用75山炮在打驅離射擊的。驅離射擊不會直接打船身,通常是一發打船頭,一發打船尾,或打一發越頭彈,炸在船的另一邊,警告它快走。那這套接戰準則為何?如果照咱們偉大的國防部長說法,海巡的事,國軍不介入,那如果中共海警船侵入禁限制水域,逼近外島岸際呢?如果真再有三無船隻,撞翻海巡小艇呢?咱們大型海巡艦再快,從收到通知到趕到出事水域,恐怕也得10~20分鐘,該翻的早翻了,岸上國軍坐看海巡操演嗎?請問,如果再發生類似衝撞事件,或對岸常見的大型抽砂船拒絕攔檢或衝撞,岸上國軍要不要出手救援海巡呢?如果對岸直升機敵機臨空支援他們的船艦,飛彈雷達鎖定是必然的,但何時可以開火呢?

發展「低度衝突」準則與作業系統

台灣人一直有一種很錯誤的觀念,認為開槍=戰爭,先開槍就等於挑起戰爭,戰爭就等於生靈塗炭,一片焦土。那請問,美蘇冷戰了50年,衝突不斷,美中也發生過軍機相撞事件,怎麼就沒發生第三次世界大戰呢?事實上,美軍早在1980年代,就發展出一套「低度衝突」的準則與作業系統,其細節請自行翻閱美軍準則FM-100-20。簡單講,那是一種結合軍事、經濟、政治、及外交手段的綜合處理方式,以宣戰以下的「政治性武力使用」,局部性的,有限度的,目標明確的使用武力,達成政治目的。換句話說,當對方使用灰色地帶方式進行侵擾,我方就不可避免的,必須思考使用低度衝突手段來維護利益並制止升高。中印邊界衝突中,雙方使用石頭與木棒對干,打到雙方都有死傷,最後還是坐下來談,就是一種低度衝突作戰。應對灰色地帶衝突,我們必須有低度衝突的準備與裝備,以應對各種可能狀況,將衝突規模壓回灰色地帶。舉例來說,如果要讓岸上國軍得以介入灰色地帶衝突,外島守軍據點,便須配備一樣的監控與密錄設備,以便應對後續的法律戰及輿論戰。

最後,還是心態問題。咱們這個國家,文青太多,武將太少;廢話太多,真話太少;假高尚的語言太多,丑小實的概念太少。什麼「先動手就是不對」,自衛時還得講分寸,否則就是「防衛過當」?在野蠻的國際叢林中,國家的邊界與主權,就是靠槍炮打出來的,「真理只在大炮射程之內」,這可是對岸網民最愛講的。和平是靠刀劍與槍炮維持住的,尤其面對一個有敵意的敵人,講好話,裝可愛,委曲求全,是沒有用的。重點從來不是有沒有衝突?而是怎麼管理衝突?使其不致無限上綱的升高(Escalation)。就像面對地震颱風等災難,面對戰爭與侵犯,我們要做的,不能是避而不談,或只講好話,不講壞話,以為那是唯心論可以改變的事。而是誠實面對最壞狀況,盡力做好應對最壞狀況的準備,並且擬好應對各種災難的劇本,備好各種工具,以在事變來臨時能夠迅速反應,進行危機處理。

說實話,我覺得現在的政府高層,還沒有做好應對對岸各種挑釁的全套劇本,要嘛還沉浸於勝利的喜悅,要嘛已在數饅頭待退,但對岸的挑釁與侵犯正方興未艾,而且在今年內還會步步進逼。我們做好應對對岸灰色地帶衝突的準備了嗎?做好與對岸低度衝突的準備了嗎?照這次金門事件看,恐怕還差得遠了。這才是我們現在該全力以赴的事,這可比台中那包肉,或某市長去驗毒,要急迫且重要得多了。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上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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