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北美新聞 > 正文

川普「封口費」案如何小題大做變成重罪

4月15日,美國有史以來第一次對一位前總統開庭進行刑事審判。紐約州針對前總統川普(川普)的「封口費」案何以從不屬違法事件演變成34項重罪指控的呢?並且已過法律追訴期後,紐約為何仍然可以起訴和審判川普呢?

2024年4月15日,紐約曼哈頓刑事法庭,美國前總統川普因「封口費案」受審,第一天庭審結束後,他向媒體發表講話。

4月15日,美國有史以來第一次對一位前總統開庭進行刑事審判。紐約州針對前總統川普(川普)的「封口費」案何以從不屬違法事件演變成34項重罪指控的呢?並且已過法律追訴期後,紐約為何仍然可以起訴和審判川普呢?

這起「封口費」案於2018年初首次被曝光,涉及2016年大選前夕,作為總統候選人的川普涉嫌策劃向一名色情明星支付一筆款項以讓其對他們的「婚外情」保持沉默。

支付「封口費」本身在紐約州是合法的,該案件曾被稱為「殭屍案件」,但是幾經曲折,迂迴經過紐約州的兩任檢察官辦公室、多個大陪審團和法院系統的多個層次,並且兩次打到聯邦最高法院。現在,紐約州終於「成功」地開始對川普進行為期6到8周的審判,以確定川普是否可被定罪。

川普認為該案是民主黨人對他的「政治迫害」,試圖阻擋他競逐2024大選並再次入主白宮。

下面根據多個媒體的綜合消息,來看一下紐約州是如果把「封口費」案升級為對川普的重罪指控的。

源起:《華爾街日報》曝光封口費」一事

2018年1月,《華爾街日報》報導稱,川普當時的私人律師麥可‧科恩(Michael Cohen)在2016年大選前一個月向色情明星斯托米‧丹尼爾斯(Stormy Daniels)支付了13萬美元,以平息她關於她在2006年與川普有婚外情的指控。

科恩和川普都否認該婚外情,不過科恩承認了他向丹尼爾斯支付了13萬美元。

丹尼爾斯的真名是史蒂芬妮‧克利福德(Stephanie Clifford),她聲稱她第一次見到川普是在2006年7月,在內華達州太浩湖畔(Lake Tahoe)的小鎮斯德特萊恩(Stateline)舉行的一場高爾夫錦標賽上。

她說川普邀請她去他的飯店套房,他們發生了性接觸,川普建議她可以成為「名人學徒」的參賽者。「名人學徒」又譯「飛黃騰達」,是當時仍是商人的川普主持的一檔著名的電視娛樂節目。

川普一再否認與丹尼爾斯有性關係。丹尼爾斯在2011年5月同意向八卦周刊《每周接觸》(In Touch Weekly)講述這個故事,但據報導科恩威脅要起訴他們後,該雜誌沒有刊登這個故事。

丹尼爾斯在2016年大選期間試圖再次講述這個故事,據報導這促使科恩在2016年大選前不到兩周時間裡向她支付了13萬美元封口費,並且雙方簽署了保密協議。

後來,丹尼爾斯在2018年起訴科恩,以廢除該保密協議。隨後丹尼爾斯又對科恩和川普分別提起誹謗訴訟。該誹謗訴訟以丹尼爾斯的失敗告終,最高法院也拒絕受理此案,她的代理律師麥可‧阿維納蒂(Michael Avenatti)後在2021年因敲詐罪被判入獄兩年半。

司法部調查致科恩認罪形成川普的突破口

儘管川普和科恩一再否認「封口費」事件的各個方面,但司法部很快展開調查,到2018年4月,聯邦調查局(FBI)對科恩的家、辦公室和酒店房間進行了突襲搜查。

8月,科恩在曼哈頓聯邦法院承認了8項罪名,包括5項逃稅罪、一項向金融機構提供虛假陳述罪、一項故意造成非法企業捐款罪,以及一項應候選人或選舉團隊要求提供過多競選捐款罪。科恩稱他「為了川普的利益、在川普的指示和協調下」向兩名女性支付了封口費。

12月,聯邦檢察官暗示川普指示科恩犯下違反競選財務法的重罪,科恩因向丹尼爾斯支付13萬美元封口費(指控中被稱為「過度的競選捐款」)被判處三年監禁。

聯邦檢察官認為他們已經收集到了川普可能犯罪的證據,但他們無法對川普提出指控,部分原因是司法部長期以來的政策是禁止聯邦當局對現任總統提出刑事指控。

2019年7月,聯邦檢察官在一份法庭文件中表示,他們已經「有效地結束」了調查,沒有對「封口費」案提出額外指控。

2021年5月,由兩黨組成的聯邦選舉委員會(FEC)也撤銷了對13萬美元「封口費」付款是否違反2016年選舉期間競選財務法的調查。

紐約州接力繼續調查封口費」案

在科恩認罪後,當時在小賽勒斯‧萬斯(Cyrus Vance Jr.)領導下的曼哈頓地區檢察官辦公室就開始對「封口費」是否違反紐約州法律展開調查。但由於聯邦檢察官還在繼續追蹤調查科恩,他們要求萬斯辦公室暫停調查。

當聯邦檢察官宣布無指控地結束對「封口費」案調查後,2019年8月,萬斯的辦公室再次上馬,他們發出傳票,要求川普的會計師事務所提供八年的商業和個人稅務記錄。萬斯還想調查川普是否可能在與「封口費」無關的事項上犯下稅務、保險和銀行詐欺行為。

川普在聯邦法院起訴萬斯以阻止傳票,理由是現任總統不受地方檢察官的調查、指控或起訴。在地方法院敗訴後,川普向第二巡迴上訴法院和聯邦高法院上訴。

2020年7月,最高法院以7比2做出對川普不利的裁決,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John Roberts)在多數意見中寫道:「沒有任何公民,甚至總統,可以絕對超越在刑事訴訟中被要求提供證據的共同義務。」

川普繼續對傳票進行抗爭,他再次提出質疑,認為傳票範圍過於寬泛。他再次在下級法院敗訴,最後最高法院也駁回了川普阻止其會計師事務所交出財務記錄的最終請求。

最終,2021年2月,萬斯的檢察官辦公室獲得了他們一直在尋找的文件。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大紀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24/0418/20450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