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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如遇自殺立即停止拆遷 律師:說明執行不力

長期關注拆遷問題的北京律師王才亮說,《通知》相當於司法解釋,內容並不很有新意,只是重申法紀,但在語氣上更為堅決,證明之前執行得不好。他又指,在網上刪除並不意味?通知失效,「說明最高法內部也有矛盾,高層對此的意見並不統一。」


最高法院前日上午在其官方網站發布《堅決防止土地徵收、房屋拆遷強制執行引發惡性事件的緊急通知》(下簡稱《通知》),但同日下午又自行刪除。該通知要求在執行拆遷時遇到當事人以自殺相威脅等行為時,應當停止執行有關行動。北京法律專家認為,法院在執行拆遷中地位尷尬,常被急於收地的政府「擺上?」,但又不想做幫凶,故出台相關通知,而刪除通知是覺得「不宜公開」。

通知的落款日期是5月6日,但直到9月9日上午才公布。通知稱,近年一些地方多次因強行收地、房屋拆遷引發惡性事件,當事人以自焚、跳樓等自殺、自殘方式對抗,或是以點燃煤氣罐、潑灑汽油、投擲石塊等方式阻撓執行,圍攻、衝擊執行人員,也有法院幹警不當使用武器,導致傷亡。

通知並稱,今年4月22日,湖南株洲市橫石村58歲村民汪家正為阻止強拆,在樓頂淋汽油自焚,一周後不治。事件促使最高法院發布《通知》,並稱「上述事件雖屬少數或個別,但引起的社會關注度極高,造成的社會影響極為惡劣,其中的教訓也極為深刻」。

通知要求,「堅決反對和抵制以『服務大局』為名、行危害大局之實的一切錯誤觀點和行為」,並多次強調執行的「合法性」,要求必須公正、中立審理桉件,不符合條件、不合理或是不宜執行的情形,則必須退還或是不予執行。

《通知》還稱,下級法院如果確實要批准強行收地,必須報告上一級法院和當地黨委,在政府部分的協調和配合下進行,要注意聽取當事人意見,盡力促成其自願拆除相關物業,如果最終仍決定要強制執行,要先做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凡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當事人以自殺相威脅等極端行為、可能造成人身傷害等惡性事件的,應停止執行,首先要確保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昨日在新浪及搜狐等大型網站上都有數萬網民發表評論,有網民認為,最高法院儘自己的努力,但無奈地方司法機構仍要看政府面色,擔心《通知》仍是一紙空文;也有人說,刪除《通知》可能是擔心會激發更多人以威脅自焚、自殘的方式阻止強拆,一旦失控則會發生更多惡性事件。

長期關注拆遷問題的北京律師王才亮對本報說,《通知》相當於司法解釋,內容並不很有新意,只是重申法紀,但在語氣上更為堅決,證明之前執行得不好。他又指,在網上刪除並不意味?通知失效,「說明最高法內部也有矛盾,高層對此的意見並不統一。」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zhongkang

來源: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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