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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擬讓大陸藥物「過河」輸港 醫生:考驗當局把關和監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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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首李家超日前發表《施政報告》提及,將有意引入內地註冊藥物來香港註冊及銷售。

香港公立醫院早前在使用簡體字樣的未經香港註冊的內地藥引起爭議。不過,不少親中和親建制陣營促港府修例引入內地藥。而港特首李家超日前發表《施政報告》提及,將有意引入內地註冊藥物來香港註冊及銷售。有專家認為可能對香港有利,但亦有醫生稱當中涉及「信心」問題,非常考驗港府及衛生署把關和監察能力,包括當有內地註冊藥物有問題時,「是否夠膽提出?」

據香港特首李家超周三(19日)發表的首份《施政報告》提及,港府會參考中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及其他合適的藥物監管機構發出的註冊證明,讓已在內地及相關地區註冊的藥物,在符合安全、效能及質素標準等方面的嚴謹要求後,獲批在香港註冊及銷售。

目前新藥註冊制度採用「第二層審批」

香港目前新藥註冊制度採用「第二層審批」,即申請在港銷售或分銷的新藥須先在美國、英國等32個列表國家或地區內,取得至少2個地方或以上發出的藥劑製品證明書(CPP),以及香港衛生署審查,才可申請在港註冊。目前有關表列僅日本屬亞洲地區,並不包括中國內地。

據醫管局和衛生署早前的說法,目前當局引入內地未註冊藥物,主要因應緊急特殊情況,以「特定病人」(Named Patient)方式,或以「特事特辦」方式,如早前疫情經「中央援港」計劃引入的內地藥獲豁免註冊。

措施對港市民有利供病人多個選擇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崔俊明周五(21日)在《香港電台》節目指出,內地藥物多數自主研發,現時香港並不承認內地藥劑製品證明書,且香港無藥物自我審查資格,不會參考臨床數據及研究來審查藥物是否有效及安全,因此內地藥物來港註冊實際操作上有難度。他認為,措施對香港市民有利,供病人多個選擇,且有機會引入競爭帶動藥價下調,尤其是癌症藥物。

對於市民對內地藥疑慮,崔指港府衛生署一直嚴謹把關。

崔俊明說:那一把尺是一樣的。不過問題是,表面想好似放寬了中國(內地),但其實不怎麼放寬。剛才已說明,需要表列2個國家的認可。中國藥物認可主要是來自中國,而第2張認可證則要從其他30多個國家獲取,否則都不能引入香港。

崔俊明又指,長遠來說,若香港有藥物審批資格,則可自行審查臨床研究數據而不需依賴外國。

4國加入「列表」

據《明報》日前引述港府消息人士稱,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將於11月1日起,將中國、韓國、新加坡和巴西,共4國加入列表,以提供更多藥物選擇。

該消息人士又強調,更新列表與醫管局早前曾向病人處方內地藥廠生產、未經衛生署註冊的撲熱息痛事件無關。

港府和衛生署「監察責任更大」

香港醫委會委員、醫學會前會長蔡堅向本台分析認為,不論藥物產地,使用公營醫療系統的市民,普通對藥物的安全認知和選擇權不多,故新措施將更加考驗港府和衛生署把關能力,「監察責任更大」。

蔡堅說:安全程度都是政府有關部門審核和決定。若有事故會好大件事,衛生署會好小心把關。用政府藥,在當局既定的醫療制度下,市民選擇有限。政府用最便宜的方式,提供免費的醫療,如果市民使用私家,藥當然有選擇,否則只能夠依靠政府的選擇,靠政府的良心做事。

有要求匿名的前香港公立醫院資深醫生向本台稱,措施令人顧慮的是,「有關新增國家藥物的監管制度和法規的透明度是如何?香港政府有多熟悉?香港有多大權力和能力去監察?萬一有藥物發生問題,「尤其是面對自己祖國,香港又是否夠膽挑戰,甚至將其除名?」

阿波羅網責任編輯:劉詩雨

來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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