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外乎人情,我真想問一問這位做出無期判決的法官:如果有人當你的面逼你媽吃屎,用菸灰燙你媽的乳頭,扇你媽的臉,掏出G巴在你媽臉上磨蹭,你個狗日的會無動於衷嗎?你還是人嗎?在這種情況下,竟然不存在防衛的緊迫性?這種惡劣的行徑比起當年的日本鬼子有過之而無不及,你竟然認為他們母子的生命健康權被侵犯的危險性較小,難道非得等快要死了才能反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