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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心棄父屍首 劉德華狂迷攜母離港返鄉

圖為女歌迷楊麗娟和她的母親在香港街頭

 

痴纏劉德華的甘肅蘭州女歌迷楊麗娟,因瘋狂追星導致家破人亡,顛沛流離。楊麗娟似已追星夢醒,28日面向大海哭叫:「爸爸回來吧!」不過當晚卻忍心將父親屍首棄之不理,與母親離港返鄉。

  

星島29日報導,楊麗娟偕父母赴港追星,28日晚動身返回甘肅時只剩兩母女。兩母女當天在灣仔街頭流浪時,楊麗娟致電大陸媒體,申訴在香港遭偶像「冷待」和喪父之事,而蘭州媒體則勸兩人及早回鄉,不要在香港丟人現眼。

  劉德華經理人公司發言人當天重申,楊麗娟要見華仔的意願,早於25日完成。楊父出事後,亦馬上派員接觸楊氏母女,提供適當協助及慰問。但發言人強調,對楊麗娟一些非正常要求,不可能再提供協助。現在她們要做的事,應該是返回自己的家鄉,重建新生活。

  29歲瘋狂女歌迷楊麗娟,與54歲母親的自由行證件28日到期,當天早上10時許在灣仔謝斐道賓館退房,見有大批記者,她仍堅持說:「希望再見劉德華作單獨面談,完成願望便會實時回鄉。」楊母亦說,如果未完成女兒與劉德華短聚的願望,不會返鄉。

  但當兩母女在灣仔街頭流浪至下午,楊麗娟說開始憎恨劉德華,回想十三年來為他付出一切很不值得。黃昏時,母女步至灣仔金紫荊廣場,楊麗娟看著父親跳海處,痛哭呼叫:「爸爸回來吧!我很後悔,沒有爸爸,做什麼都沒有意義。」

  雖然口口聲聲對不起父親,但楊女卻決定不會領回父親屍體,任由香港政府草草殮葬。至於骨灰如何處理,她則迴避不願多提,剛才口口聲聲對亡父的思念、敬愛之情,似乎完全忘掉,在場逾五十名中港台記者為之側目。

  大陸媒體記者見她們流落香港,身上只剩一千多元,且旅遊證件到期,終勸服她倆返鄉,暫時結束這段追星悲劇。楊麗娟28日晚7時許和母親經皇崗返回內地,準備籌款返鄉。當母女踏進離境大堂時,楊麗娟不斷回望,流露依依不捨神情,喃喃自語說:「爸爸死了,但是華仔應該要見我,為我簽名,否則父親死不瞑目吧!」楊麗娟痴戀劉德華之心仍不變,可是身旁的楊母不斷翻閱多張欠單,為往後還債的日子煩惱。

 

楊父遺書痛斥劉德華

  「劉德華,你以為你是誰?你很自私、很虛偽,你不敢承認現實和事實,非常可悲。你姓劉的難道不懂特殊情況特殊對待?見一面又有何妨?難道為了所謂的社會責任要毀掉一個年輕的生命?

  前面去兩次香港三次北京都未能如願。為此,家庭也已傾家蕩產,這是事實,我們是孩子父母,最了解她,她不是追星,也不是歌迷,她不崇拜偶像。有什麼理由不見?

  楊麗娟的夢,13年的付出,是我們的驕傲;你姓劉的不敢見她,那是你的恥辱。賣房、捐腎算什麼,況且醫院不收,這些根本與孩子無關,是大人自願所為。

  這次我又借高利貸來香港,多年來我們為孩子圓夢,省吃儉用,孩子母親都得了貧血心臟病。我們很明智、很清醒,從不崇拜偶像。

  我們為孩子請全社會評個理,你劉德華要答覆。你也一樣,順天者昌、逆天者亡,歷史會公斷。可是許多人今天還在誤解我們,不理解為尊重孩子的夢,為圓孩子的夢而支持孩子,這事與教育無關,只是每個人的命運和追求不同而已。

  請政府做主,為我們討個公道,處理好。我死後,還要幫孩子,讓華仔儘快見我們孩子,並為她簽名。」

 

劉德華公司回應:望母女倆重建新生活

 

  劉德華公司28日回應說,對於楊父過世,感到十分愕然。同時說明,「對於楊氏要求希望其女兒跟劉德華見面,華仔歌迷會於上周已經得悉其意願。楊氏一家三口抵港期間,曾聯絡過歌迷會,歌迷會亦派員接待其父母見面兩次,聽取其要求,讓楊麗娟加入歌迷會,並且於25日參加歌迷會首季舉行的『春風德意慶生會』——《華仔為1-3月會員慶祝生日的派對》,會上楊女跟一眾歌迷看到華仔表演,玩遊戲,並且獲安排上台跟華仔見面談話及單獨拍合照,大約玩了兩小時離去。」

 

  劉德華的助理當晚告訴《南方都市報》,「劉德華經紀人公司發言人就各報提問重申,楊女見華仔一面的意願,早於25日達成她的心願,而林父出事後的第一天,我們亦馬上派員接觸楊氏母女,提供了適當的協助及慰問,至於楊氏母女一些非常的要求,我們不可能再提供協助,現在她們要做的事,應該是返回自己的家鄉,重建新生活。」

 

專家:這是病態表現

 

  香港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副教授岳曉東表示,這種盲目追星是極端行為,見不到偶像而要死,是非常極端的案例。「女事主的父母為要達成女兒的願望,賣屋賣地借貸度日在所不惜,絕對稱不上正常,他們一家三口的表現,已達至非理性的地步。」

  岳曉東說,在現今社會,大部分人年輕時都會有偶像崇拜表現,但一般相當理性,絕少會做出諸如為一睹偶像而不要命追車等瘋狂行為。對於像楊麗娟這樣十多年只沉迷一個偶像,岳曉東認為,當事人已將其偶像理想化、浪漫化、絕對化至不能取代的地位,即使有技藝或外貌更佳的其他偶像出現,當事人仍會堅持他的選擇。

  香港一名防止自殺心理專家表示,類似楊麗娟這種十多年來醉心追星的行為,他稱之為「死硬派粉絲」。她們以為跟偶像很有緣分,跟偶像很「熟」,幾乎天天都要想起偶像才覺安心,問題是一旦有機會跟偶像現場接觸,而偶像對她們又不理不睬,她們會覺得受傷害,因而表現憤怒,這種心理狀態,其實「上癮」很深,與「賭癮」、「毒癮」的心態很相近,是一種病態。

 

北師大教授:或有精神偏執遺傳

  北師大心理學院教授姚計海說,偶像崇拜是青少年尋求自我道路上的普遍現象,甚至很多成年人也樂於為自己樹立榜樣,這是印證自我發現的一種渠道。現在的青年人崇拜影視歌明星,跟以前人們崇拜政治偶像的行為是屬於同一性質的。

  而對於楊麗娟及其家人的過激行為,姚教授分析指出是由於其性格過於偏執,和其成長的家庭環境以及家族遺傳共同作用所致。在楊麗娟樹立了極不現實的目標的情況下,她的父母非但沒有予以正確引導,還全力支持,而13年的努力和極高的期待值,最終與現實的極大反差,令其難以承受,才導致了這一系列的過激行為。而從其父的行為觀之,可以推測精神偏執方面有一些家族遺傳,但並不屬於精神疾病。

 

楊麗娟迷戀劉德華事件簿

  1977年    楊麗娟出生。

  1994年/02月  迷戀上劉德華,多次夢到劉,並稱與劉的歌詞和MV有感應。

  2004年/10月  華仔進京開演唱會,楊買最貴的門票,仍不能近距離接觸華仔,楊母跌傷雙腳。

  2005年/10月  楊父賣屋籌錢陪女再到港,在華仔住所外守候兩日無果,楊父一度欲跳樓。

  2006年/03月  楊女雙親向內地報章、電視台求助,劉德華獲悉並作出回應。

  2006年/04月  楊父為再籌到港旅費,到醫院賣腎被拒,逼得再向人借債。

  2006年/11月  華仔到北京宣傳電影《墨攻》,父女再到北京。

  2007年/03月/26日 楊父留下遺書,在尖沙咀跳海溺斃。


  藝人回應

  陳慧琳(2002年曾遇大陸歌迷以死相挾求見面):死不可以解決問題,不要這麼輕易就輕生,留下家裡人無依無靠,對華仔亦構成壓力,造成不好的榜樣,怎樣都不應該用死威脅。

  關心妍(曾遭男歌迷致電報館聲稱會綁架偶像):千萬不要這麼傻做這麼激進的行為,偶像總有機會見,不要因一時見不到而做傻事,這樣反而會嚇到偶像,令偶像憂心和不舒服。

  霍汶希(英皇藝人管理部總監):曾經有一位大陸男子以死要挾求見容祖兒,我們不管真假,都派專人勸解,亦安排祖兒寫了封信去安撫這位歌迷。

  阿朵:作為歌迷也好,粉絲也好,最重要的就是心態要平和,健康。如果喜歡一個人,就一定要得到他,否則就要毀掉對方或者自己,這種心態太不健康了。
  
  網友留帖

  媒體造星,過度神話藝人,應負主要責任,本人盲目追星,害己害親人。

  中午和15歲愛追星的女兒說起這事,女兒回答讓我些許放心:追星也應該理智。

  老劉估計挺鬱悶,他也是個人!!!

  我還喜歡張栢芝呢,難道我可以以死要挾她非得嫁給我?

  劉德華作為明星,有一點冷血,否則,慘劇就不會發生,明星應該放下架子。

  在談論他們一家的時候,是否意識到他們需要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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