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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秘密審陳良宇 改寫審理級別紀錄

據消息人士透露,天津第二中級人民法院3月25日開始審訊前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由於案情重大、複雜,最終審判結果公布還將有待時日。

  香港黨媒《大公報》報導,天津第二中級人民法院3月25日的保全明顯加強了,在二中院旁邊的湘江道上,停泊了六輛坐滿警察的警車,在二中院對面的小巷以及湘江道裡面的小區,也停了六輛掛上警車車牌的汽車;而在二中院正門不遠處,則停了掛有警車標誌的汽車。可以說,警力已經呈輻射狀把二中院封鎖起來。

法院保全明顯加強

  在天津二中院正門口,有兩個身穿制服的保全站崗,不時有想靠近二中院的人被提醒離開,還有一些可能進二中院辦事的人也被擋駕返回。可能出於低調的考慮,二中院正門的警察與警車並不很顯眼。

  二中院對面一家食品店店員表示,「從今天早晨就是這樣,剛才我們店門口還停了一輛警車,聽說今天在審一位很大的幹部。」直至下午四點許,多輛警車才相繼離開二中院。

一周前曾模擬審訊

  有接近法律界的消息人士24日表示,如無變化,早則25日,最遲26日,天津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將開庭審理陳良宇。消息人士說,天津二中院有關人士已前往北京秦城監獄履行提審陳良宇的相關手續。他還說,為完成好這個被稱為「燙手山芋」的「審陳」任務,二中院已在安全保衛、醫療保障方面做足功夫。為防止出現紕漏,應對突發狀況,二中院還特意於一周前模擬演練了此案的審訊程序。

  消息人士解釋說,這是異地審判,人和卷宗都是從外地運來,天津二中院已不止一次作為異地審判地。早在2004年12月,湖北省省委原副書記、原省長張國光也是在天津二中院接受一審判決,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張國光有期徒刑十一年,受賄所得款物依法沒收。

改寫審理級別紀錄

  「張國光案」是天津二中院當時審理異地官員腐敗案中官員級別最高的一次。「這回這個最高級別的紀錄該改寫了。」消息人士笑言。

  據悉,此次庭審時間為一天。審判地點為天津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大法庭。擔任提審任務的法官團隊可能是天津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庭長,甚至更高級別的法官帶隊。天津政法圈的有關人士可能到場。為防止陳良宇上庭後出現身體不適,法庭專門配備了醫療搶救小組。消息人士估計,出於安全考慮,庭審時,二中院可能會採取清場,暫停受理其它當事人以及暫停其它案件的開庭等相關措施。

  消息人士稱,這次庭審不對外開放,自然也不會接受媒體旁聽的要求。一位跑政法新聞的記者以很官方的口吻說:「我們不會去採訪,不會去添亂。」

責任編輯: 鄭浩中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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