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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陳良宇受審過程披露 多名家屬涉案

(中央社台北一日電)中國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日前開庭審理上海社保基金案涉案人、前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據媒體披露,陳良宇被指控涉及受賄、濫用職權以及玩忽職守三項罪名,而陳良宇的家屬多人也涉案。

北京「財經」雜誌近日披露陳良宇受審細節。報導說,庭審當天從上午九時開始,至十二時暫時休庭,下午一時三十分繼續開庭,五時結束。主審法官由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主管刑事審判的副院長董曉新擔任。陳良宇次日被還押北京秦城監獄。

據參與旁聽人士表示,庭審過程中,陳良宇始終保持平靜,對控方的指控積極配合。陳良宇的妻子黃毅玲也趕赴天津,但因她與案情有關,未能進入法庭旁聽。另外,涉案的陳良宇兒子陳維力、弟弟陳良軍,據稱都已被捕,但尚未進入審理程序。

 陳良宇的父母陳更華、李謀真也與案件有關,但未現身天津,仍住在上海寓所。李謀真以年老病弱為由不願接受採訪。

報導說,在陳良宇被指控的罪名中,受賄罪可能面臨的刑期最高。

涉嫌受賄的陳良宇家屬中,妻子黃毅玲在上海MWB 互感器廠掛名,於一九九六年至二零零六年間共收取「工資」人民幣四十三萬多元,行賄人是該廠總經理邱長清。

父親陳更華曾由上海新黃浦集團原總裁吳明烈協助「換房」,新舊住房差價約九十三萬多元;陳良宇家人曾由吳明烈安排出國旅遊,並以公款支出三十四萬兩千元。

兒子陳維力,曾在中國足球俱樂部上海申花掛名副總經理領取「工資」,還接受申花集團原董事長郁知非辦理的公司信用卡,兩項總計三十五萬兩千元。

公訴方認為,在陳維力獲得公司信用卡上,陳良宇涉嫌索賄。但陳良宇辯稱,當時只是問問兒子是否有為公事結帳的卡,並無他意。這也是陳良宇在庭審過程中發表的有限意見。

 此外,香港商人楊崧才也出現在陳良宇的行賄名單。起訴書說,陳良宇曾五次接受楊崧才行賄,共計二十三萬港幣、十萬元人民幣。為此,陳良宇利用職權協助楊崧才的香港財捷投資有限公司,在投資上海閩江飯店項目上獲利。

陳良宇涉及的另外兩項罪名,分別與挪用上海社保資金和幫助其弟謀利有關。其中,他被指控濫用職權的事項包括,為不法商人張榮坤獲取十億多元社保貸款提供便利;協助中國華聞控制有限公司獲得上海社保的十億元委託貸款。

至於玩忽職守罪,辯護律師曾當庭提出異議。律師認為,在陳良軍倒賣土地謀利的問題上,陳良宇只應負領導責任,不構成玩忽職守罪,控辯雙方一時爭執不下。

此時,陳良宇對律師說:「你們別爭了,在這個問題上我是有責任的。」他還在最後兩分鐘的陳述中表示:「我對不起黨,對不起上海人民,對不起我的家人。」同時也向法庭和律師致謝。

辯護律師向法官表示,陳良宇案「事有前因,建議從輕處理」。

庭審結束前,審判長說,「合議庭注意到,陳良宇整個庭審過程中,認罪態度很好,回答問題實事求是。控辯雙方一致認為,陳良宇配合工作,積極退贓,合議庭在合議後會積極考慮的。」

二零零六年陳良宇因涉嫌違規挪用上海社保基金被立案調查,已被免去上海市委書記職務,並停止擔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職務。

責任編輯: 鄭浩中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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