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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江華縣國土局書記死在紀委辦公室

     核心提示:湖南省江華縣國土局黨組書記唐家波被縣紀委幾名辦案人員帶走協助調查,20個小時後,唐家波家屬收到的是唐家波死亡通知書,稱唐家波是用衣服在洗手間上吊自殺。堂家波死亡後,縣委當夜凌晨召開有關會議,要求有關人員與縣委「保持一直」。親屬見到唐家波屍體時被要求不准拍照,屍體有明顯傷痕,對唐家波屍體屍檢時,法醫及在場家屬均發現喉管斷裂,肋骨手臂折斷,但是,這些沒有寫在屍檢報告上。唐家波死後,多位領導做家屬工作,同意簽字屍體火化就按照病故處理,不同意就是自殺什麼都沒有。死者家屬沒有簽字,屍體照樣被火化後立即埋葬,火化和埋葬唐家波屍體時,沒有一個親屬在現場。


    湖南江華縣國土局書記死在紀委辦公室
    湖南江華縣國土局書記死在紀委辦公室


    湖南江華縣國土局書記死在紀委辦公室


    湖南江華縣國土局書記死在紀委辦公室


    湖南江華縣國土局書記死在紀委辦公室


    
    12歲的女兒寫給天堂父親的信
    
    強行火化屍體的依據
    
    在惜售間上吊自殺怎麼會有這樣的傷痕?(照片是死者親屬偷偷拍下)
    
    屍體傷痕累累?(照片是死者親屬偷偷拍下)
    
    在該局網站上,唐家波已經死亡快一年,照片還在。《維權中國》網 拍攝
    
     2007年4月21日晚上,湖南省江華縣(屬於永州市管轄)國土局黨組書記唐家波被縣紀委幾名辦案人員,以江華縣鯉魚井大道違法批地案被叫去縣城江華賓館2107房協助紀委調查。20 個小時後(22日下午1時),江華縣委辦正式通知死者家屬「唐家波在被縣紀委調查談話時,用衣服在衛生間上吊自殺身亡」。同時,死者家屬見到唐家波屍體時發現,死者唐家波身上有明顯的被打傷、手掐痕跡、屍體血水仍從耳朵、鼻子往外流等傷痕,屍體現場還不准進行拍照,在現場有數百名公安、武警戒備森嚴。唐家波死後第五天屍體被強行火化,第七天被強行安葬。
    
     律師:這案子太複雜,牽涉到很多領導,我不敢替你打這個官司
    
        唐家波被強行火化時,沒有任何親屬到場。12歲的女兒正在學校讀書,還不知道自己的父親唐家波已經「自殺」。
    
    同樣在沒有任何親屬到場的情況下,唐被強行埋葬,至今家屬不知道埋在什麼地方。準備代理唐家波「自殺」案子的湖南長沙的陳律師告訴家屬說:「你這案子太複雜,牽涉到很多領導,我不敢替你打這個官司。」
    
    
      唐家波的「自殺」在案發後,檢察院、警局在縣委領導壓力下,未立案,無任何案件資料。
    
     江華縣召開所有縣直單位一把手會議:要講大局,要與縣委政府保持一致
    
    唐家波死後,被定調「上吊自殺身亡」。 22日凌晨江華縣召開所有縣直單位一把手會議,強調「要講大局,要與縣委政府保持一致」。
    
    唐家波死後,江華縣委一口咬定唐是「自殺」死的,在沱江召開所有縣直單位一把手會議,強調「要講大局,要與縣委政府保持一致」。 同時,在白芒營鎮、東田鎮召開村組幹部會進行宣揚。同時,竭盡全力想做通家屬工作,能夠讓家屬同意自殺結論,同意在火化通知單上簽字成了殺人者最大的願望。
    
     縣法院院長:不同意屍體簽字火化就按照畏罪自殺
    
    
       於是「生前好友,最好的同學」跳了出來 「家波這人我知道,生前我們是最好的朋友、弟兄,他這人比較偏激,有點想不開。唉,家波,這麼想不開幹什麼,丟下女兒遭罪呵。簽了吧,要不然作自殺可什麼都沒有了。」
    
    
      平時把頭掛著像個尿壺樣的縣領導來了 「簽了吧,紀委工作人員不會殺人的,他們怎麼敢殺人,借他們一百個膽也不膽殺人。醜話可說到前頭,不簽字作自殺的屁毛都沒一根。」
    
    
      縣法院院長高文跳了出來,這個法律碩士一說話就語出驚人,用他豐富的法律知識宣布唐家波有罪,說:「唐家波犯有兩樣罪,與縣委政府配合得好,建議不追究,按病故處理,配合得不好,作畏罪自殺。」
    
    
      家屬拒不簽字,這下殺人者沒轍了。只得使出最後一招。4月28日,縣民政局長鍾珍發下午4點26分向家屬宣布:「屍體已無保存價值,定於今天下午4點30分火化。」火葬場距縣城足足有10公里,就是坐飛機也趕不及。強行裸體火化,沒有任何親屬到場。12歲的女兒正在學校讀書,還不知道這個世界上最愛她的人她再也看不到了。第二天,同樣在沒有任何親屬到場的情況下,唐被強行埋葬,至今家屬不知道埋在什麼地方。
    
     法醫鑑定:誰的良心不安?
    
    唐家波屍體於2007年4月24日,經廣東省中山大學法醫鑑定中心屍檢,作出中鑒號(20070145)司法鑑定書。鑑定法醫為廣東中山大學竟花其結論為:「符合縊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該鑑定書徹底拋棄了科學原則,站在了強勢的縣委一邊。這份鑑定書錯誤百出,忽略了關鍵事實。如該鑑定書「案情摘要」稱:「據介紹:唐家波,男,44歲,在賓館洗手間內死亡。據現場調查反映,死者系T恤衫繞頸掛於水龍頭處。」未曾已經先入為主。進行屍檢時,法醫及在場家屬均發現喉管斷裂,肋骨手臂折斷,但是在鑑定報告書中對這一事實隻字未提。
    
    
      家屬對結論不服,要求按照《刑事訴訟法》120條第2款規定進行補充鑑定或者重新鑑定。縣檢察院的答覆是:「法醫是家屬提出申請的,況且已經火化,所以不能重檢。」
      現場找不到可以上吊的地方,也沒有可以上吊的工具,公安部門也說不清楚。家屬要求進行案情還原偵查實驗,被拒絕。在沒有家屬到場的情況下,現場破壞,屍體經過清洗後數次轉移,最後拖往縣殯儀館冰凍。
    
    
      當晚醫院120兩次出診,第一次120出診趕到現場,醫生認定已死,把車子開回縣人民醫院。第二次領導打電話再次叫120來搶救。
    
    
      死亡20小時後家屬接到死亡通知。在此之前,鎮政府、村委會已經先接到縣裡通知,說唐上吊自殺。要求「與縣委、政府保持一致,做好村民工作。」
    
    
      4月26日下午4點26分,縣民政局長鍾珍發宣布:「屍體已無保存價值,定於4點30分火化」(實際已經之前火化)。火化通知落款為「善後處理組」。 家屬拒絕了火化簽字。次日,在家屬不知情的情況下骨灰被強行埋葬。
    
     荒唐:大半年後縣紀委對死者下達處罰文件
    
    唐家波死後,親屬上百次地找江華縣委、縣檢察院、縣紀委、縣警局,要求給個說法。但是,沒有任何結果。更可笑的是唐家波死了大半年後,江華縣紀委下達了對唐家波所犯錯誤的處分決定。
    
    江紀審字[2008]01號
        關於唐家波所犯錯誤的處分決定
        第一段基本情況(略)
         經查,2005年5月至2006年8月,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唐家波在主持縣國土資源局工作期間,濫用職權,為開發商非法批准占用土地29820(44.7畝),(縣檢察院公訴科在10月8日在給家屬的文字答覆是:某某(地籍股長,負責批准發證))某某(用地股長,負責批准使用),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批准占用土地44.7畝。唐家波未參與這一過程,但應負領導責任。)並收受賄賂2萬元(據相關證人筆錄和檢察院內部人員告訴:不存在這回事),已構成嚴重違紀。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五條、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二款、第三十七條之規定,經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報縣委批准,給予唐家波開除黨籍處分。
         本決定自2008年1月2日起生效,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向本委提出申訴。
    

中共江華瑤族自治縣紀律檢察委員會

    
    人死亡後不存在民事、刑事行為能力。死亡後戶籍等都應該消失,生前留下的財務、債務等只能按照繼承法等法律來繼承和履行。對一個死人進行處罰是極其不人道的,入土為安。這樣的處罰有何意義?只能對活著的人進行精神打擊,對死者侮辱。
    
    
    
     國土局黨組書書記生前欠下10萬元債務
    
    唐家波的死亡要追溯到2005年,當時唐家波代理負責江華縣國土局全面工。唐家波,男,1963年生,中南民院(現中南民族大學)歷史學本科畢業,史學學士。2002從黨史辦主任調任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2005年,局長缺位,唐家波代理負責全局工作。在唐代理江華縣國土局工作期間,發生了兩間大的事情。一是國土體制改革,國土收編歸省里統管。二是國家對各類土地開發,用地審批實行從嚴控制。
    
    
      國土部門在一個縣的位置恐怕很少有人不明白。而國土局長這個位置,更是處在風口浪尖上。招商引資、開礦辦廠、房產開發、水電開發,沒有一樣不牽涉到國土。唐家波曾說:「我如果要收老闆的錢,一年100萬不在話下。」
    
     唐家波「上吊自殺後」檢察院與家屬一同收拾遺物,在其辦公室抽屜內只發現了幾百元平時吃早餐剩下的一塊一塊的零花錢,檢察長朱躍陸感嘆說:「家波是個好幹部,可惜了,這樣的幹部。」
    
     唐死後,家裡欠外債10餘萬元,丟下一個下崗的妻子和12歲讀初中的女兒,靠親戚接濟和做點小生意度日。
    
     當地人稱:「亂」說話得罪利益集團
    
     當地有人稱,唐家波的「呆」就體現在他堅持維護國家土地政策的嚴肅性,從而觸碰、損害了地方當權者的直接利益。他曾數次頂住壓力,制止了地方黨委以發展地方經濟為理由的非法批地、轉讓土地行為。在礦山開發整治中,他堅持原則,更是趟進了這趟「最深的渾水」。他性格耿直,容不得一絲污辱人格的事,他與縣委分管工業的常委拍桌相對「我就不簽字,不對的我就要指出,你能把我怎麼樣。」
    
    
      2006年,縣委領導班子集中換屆,市委組織部前來考察。當問到其對現任縣委班子的看法時,唐家波講了一些實話,其中包括他所不理解的一些做法,談了自己對江華國土資源工作的看法。意見反饋後,主要領導十分震怒,在大會上拍著桌子吼道:「算個什麼東西,別以為你國土局是省管單位,在我江華的地盤上,我要你上就上,要你下就下。」
    
      按照政策:唐家波不批地得罪領導
    
    
      唐家波主持國土局工作時,得罪了以縣委書記周小駒為首的既得利益集團,唐數次頂住壓力,不同意以「招商引資」名義出賣國土、礦山。即使如此,當地縣委、縣政府還是引進了號稱過億元的林氏集團,這個集團引進後,僱請黑社會組成私人武裝,驅逐當地村民,無顧忌地封閉式大量採礦排污,成為國土資源部重點查辦企業。
    
    
      縣裡作招商引資重點項目引進的另一家化工企業,生產國家明令禁止的砒霜,設籍在林區碼市,方圓十里樹木盡死,當地農民飽受污染之苦,村民上告了整整3年,省環保局發函查辦,但因為牽涉到某些領導,而無法得到徹底清查。
    
    
      當地領導曾數次揚言要除掉唐,要唐識相點。縣紀委一名人員在與人交談時放出話:「這樣的人曉不得怎麼死。」唐有一次關機一天,社會上便流傳開來「唐被兩規」的謠言。
    
    
          全國「兩會」期間,家屬被長時間控制。由多名縣級領導組成的控制組不停地做工作,承諾「一定查清案情」。但「兩會」過後,再也無人過問。
    
    
      唐家波岳父蔣運超反映曾受人威脅,有人在電話里警告蔣出門要小心被車撞「最好領點錢結束這件事,這樣大家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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