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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要寧可信其有 不可信其無 地震預報爭論

作者:

    隨著有關資訊的廣泛傳播,對於此次四川大地震前毫無預警的質疑與日俱增。有署名孫力舟者,撰寫《大災難中謠言有極大殺傷力 各國曾有慘痛教訓》一文,為當局保駕護航。該文旁徵博引,侃侃而談,指一些言之有據的說法為「謠言」,警告要予以法辦。

    然而,認真分析其論點及論據,即可發現通篇似是而非,漏洞百出。
    
    文中第一節小標題為《謠言可人為擴大災難破壞力》,首段稱:
    
    「目前,世界各國的短期特別是臨震地震預報,都難以達到避免災難的要求。於是,有些人便對有關傳言採取『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態度,這就給地震謠言的產生和傳播提供了機會。」
    
    這段話看似有理,其實經不起推敲。關鍵是:什麼叫做「有關傳言」,什麼是「地震謠言」,如何界定其可信與否?
    
    空講無益,還是舉出事實最好,事實勝於雄辯也。
    
     事實之一,1976年7月28日唐山大地震,附近百里之遙的青龍縣房屋倒塌10餘萬間,但47萬居民無一死亡。原因是事前縣委書記對地震傳言採取「寧可
    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態度,通知群眾防範,人民生命遂得保無虞。
    
     事實之二,此次大地震迄今未發現造成核泄漏事故。可以斷定事前眾多核設施的管理人員均接獲地震預警,儘管此類預報成功率甚低,但他們無不採取「寧
    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態度,進行了必要的相應技術處理,從而避免了核災難的發生。
    
     至於文章第一句話,說了等於沒說。因為不僅「目前」,就算可見的將來,「世界各國的短期特別是臨震地震預報,都難以達到避免災難的要求。」很明顯,即使臨震預報百分百準確,照樣「都難以達到避免災難的要求」。因為,報得再准,地震還是免不了要發生,災難仍要降臨。充其量是減少人員傷亡罷了。
    
    文章接著說:「但是,正因如此,才更有必要制止極個別故意製造謠言,蠱惑人心的人。要把謠言制止在產生殺傷力之前。特別是在破壞性大的地震發生後,人們感受到地震的可怕,更容易接受相關謠言。」
    
    這裡面前一句話是針對什麼人的呢?試問,那「極個別故意製造謠言,蠱惑人心的人」,圖的啥?具體地說,汶川地震前造謠的人,動機何在?這樣做對他有何好處?顯然,作者完全是無的放矢。
    
    至於後面一句,則矛頭應主要是對準若干地震專家,以及地震局的幾位工作人員。前者表示,震前曾作出過預報,並於4月30日上呈溫家寶。後者向新加坡記者投訴說,5月上旬當地已有地震徵兆,但被禁止外傳,以保社會穩定及奧運舉行。
    
    不過,作者給他們扣上「造謠」的帽子卻顯然不當。因為耿慶國教授是通過正式渠道遞交預報的,並且有其理論依據,絕非信口開河。而地震局幾位投訴者,也只是反映事實而已,若指其造謠,可以對質,而不能只聽作者的一面之辭。
    
    文章繼稱:「謠言之所以有殺傷力,是由於在抗震救災的關鍵階段,謠言的傳播很可能造成社會恐慌,阻礙救援工作的開展。據有關部門測算,一個流傳廣泛的地震謠言所造成的損失,不亞於一次中等強度的地震。」
    
    如果說,這段話前一句尚能成立,則後面一句就簡直不知所謂。什麼叫做「不亞於一次中等強度的地震」的損失?其傷亡多少?財物損毀價值幾何?如何測算?
    
    文章又稱:「更值得警惕的是,在地震謠言的恐慌過後,人們往往又因為屢次受騙『狼來了』而麻痹大意,給下一步的防震工作帶來困難。「」
    
    這裡提到「狼來了」,未免具有諷刺意味。國家地震局一直堅持「地震不可預測」,一再堅稱,地震預報是世界難題,至今仍無寸進,以此否定耿慶國及陝西師範大學學者就汶川地震所作預報之可信。然而,另一方面又宣稱,北京奧運不會受地震影響。這不是以別種形式作出的預報嗎?到底預報可信還是不可信呢?
    
    非但如此,日前當局又公開宣布,北川地區將發生六、七級餘震,時間在19、20日。這回「狼來了」的消息出自官方,民眾是信好還是不信好呢?
    
    事實證明,絕大多數人還是採取「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態度,以致這兩天成都市民紛紛逃離該市。儘管預報的北川餘震並無發生。只是平武有5。2級的餘震。
    對此,筆者認為,縱然預報未必準確,也比壓住不報好。成都市面出現恐慌當然有負面效果,可是若真的有強烈餘震,造成人員傷亡,而事前當局知情不報,必然引發民怨,那叫做「言之不預」,會否導致大規模群體實踐,不言自明。
    
    文章第二節稱:「散布謠言很容易造成重大社會恐慌和經濟損失,這在國外也不乏先例。」
    
    這樣說並不錯。問題是所舉的例子有點風馬牛不相及。
    
    一個是1978年4月23日墨西哥發生地震和核爆炸的謠言。先是兩個僑居美國的、以賭博為業的墨西哥人,致函墨西哥總統;後由墨西哥《新聞報》和阿卡普爾科的地方報紙推波助瀾而致居民外逃。
    
    另一件是1978年5月、6月、7月間,希臘塞薩洛尼基市先後於遠郊、近郊和靠近市中心的地方,發生3次地震,共死亡數十人。於是,有謠言謂下次接近月圓的7月20日,將在市中心發生大地震。該市70萬人口因此幾乎逃走大半,幸得總統出馬親至該市穩定人心,才避免了更大的損失。
    
    稍加分析,即可見以上兩例與汶川地震的預報根本不具可比性。因為,除了地震專家的嚴肅科學報告外,還有當地生物異常和有關地區水文異象等事實,令人完全有理由視之為地震前兆。而該文所述謠言均並無類似的科學家支持,更無生物水文異常的背景。
    
    文章第三節還以《謠言曾害死數千人》為題稱:「散布對於地震原因的錯誤解釋,同樣可能造成悲慘的後果。」舉了1923年東京大地震後的例子。說由於報紙發布「富士火山將大噴發」等不實消息,使從廢墟中爬出來的倖存者更加驚恐。市內交通、水電供應嚴重破壞,一片混亂。另有人散布謠言稱「地震是天神的懲罰」,軍警當局還誣指社會主義者和旅日朝鮮僑民縱火、投毒。結果被地震倖存者殺害的朝僑達2613人。
    
    筆者認為,文中引述當年日本報載「富士火山將大噴發」的不實消息一事,有煽動四川災民不滿情緒之嫌,蓋因此次當局預報19、20日發生的七級餘震並未出現,而成都民眾已慌作一團。
    
    另外,後面引述的朝僑死於有人挑動民族情緒,同樣居心叵測。作者是否暗示災區羌族、藏族可能引起麻煩?
    
    該文第四節以《四川曾為謠言所害》為題,回顧1976年8月間邪教散布「世界末日論」,製造集體投水事件,也有影射及誘人犯罪之嫌。試問,最近當局何曾宣布在四川破獲類似案件?
    
    借用作者的話,「考慮到大地震後人們的心理狀態」,該文這樣寫的消極作用有目共睹。
    
    作者最後以「西方國家有『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為題,擺出一副「與國際接軌」的姿態。但卻避而不談西方及日本等民主國家信息公開、透明,公眾的知情權受法律保障的事實。更隻字不提民主國家的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出版自由。其與民主、人權、法制等普世價值相對立的立場昭然若揭。
    
    只有把地震災害的全部真相,包括震前徵兆、有無預警、救災部署、捐款運用等,都向全國民眾(港澳台同胞及海外僑胞在內)一一交待清楚,則謠言必定不攻自破。
    
    例如,此次三改震級,是何原因?地震發生28分鐘後才發布公報,比美國晚了至少16分鐘,又是為何?均應有個說法。
    
    否則,只會引發新的謠言,而當局今後的地震預警,也可能如「狼來了」這則寓言告誡的那樣,被民眾視為謊言,從而為更大的災難與悲劇埋下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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