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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不犯案社會不會亂:貴州六盤水警察殺人案

 

2006年5月19日傍晚8點左右,貴州六盤水市汪家寨警署治安民警劉德勇公權私用,無端介入大河礦退休工人丁德喜與兒媳陳紅的家庭糾紛,越權趕往已屬紅岩警署管轄的鐘山區汪水路龍塘街幸福巷6號附2號丁德喜的二兒子丁發友家,對為丁發友帶孩子的姨妹陳琴大打出手,並慫恿丁發友的大哥丁遠斌對陳施暴(未遂),丁發友的弟弟丁遠倫趁勢搶走了丁發友家抽屜里的6萬元錢和一對金耳環、一條金項鍊,陳琴在外吃飯的弟弟陳軍聞訊趕到距丁發友家屋外的斜坡巷道里與居高臨下的劉德勇相遇,陳軍質問劉德勇為什麼打他二姐陳琴?劉德勇作賊心虛、先發制人,跨過小溝用槍頂住陳軍胸膛將其逼退十餘米開槍打死,數十名圍觀群眾憤憤不平,卻又敢怒而不敢言。接到報警的公安警察將早已停止呼吸的陳軍拉到水城中心醫院 「搶救」,有意轉移現場。案發後六盤水司法機關組織的聯合調查組僅憑劉德勇等人為自己開脫罪責的供述和目擊群眾被威脅誤導違心所作的證言,將劉德勇故意殺人說成是在執行公務中遭到陳軍聚眾奪槍被迫自衛將其擊斃,屍體至今仍凍存殯儀館。陳軍這個老實巴交的青年農民,當招數十名圍觀群眾,面對荷槍實彈的警察,他敢奪槍嗎?這樁駭人聽聞的冤案不但死者親屬不服,而且數十名圍觀群眾也聯名檢舉,為死者鳴冤叫屈,但有關部門多次複查都是閉門造車,既不調查在場的圍觀群眾,也不找丁發友、陳琴核實。從而引發丁發友長年上訪,在北京被秘密抓回勞教一年,在輿論的壓力下勞教5個月後獲釋,妻子陳紅再次到京上訪又被鐘山區政府以處理為由誘騙回六盤水關押半個多月。
    
    「5·19」事件這樁事實清楚的故意殺人案為什麼變得如此複雜,陳軍是聚眾奪槍被擊斃還是無辜被害?他雖不能開口說話,但他的二姐陳琴和姐哥丁發友與數十名圍觀群眾親眼目睹了案發的全過程。只有相信群眾,依靠群眾,走群眾路線,調查目擊證人才能查清本案的事實真相,但「5·19」槍殺案的辦案人員調查時總是「開導」證人,稱「劉德勇是個好警察」,「誰要為死者陳軍作證就是與他們公安機關作對,是雞蛋碰石頭。」脅迫目擊證人按他們定調的思路作證,並利用一些證人不識字的弱點,騙取他們在擬好的虛假筆錄上捺印;對不同意捺印、不按他們思路作偽證,講真話的證人湛明學、李剛、羅躍琴等人威逼恐嚇,軟禁十來個小時,還亮出手銬、腳鐐要對其拘留。調查組甚至對劉德勇等人強行闖入丁發友二樓住宅這一關鍵的情節也想抹殺,但向正林、李從飛、曹紹文、湛明學、夏小花、楊琴、穆艷、陳鳳珍等人在二樓親眼看到劉德勇先打了陳琴的耳光,又將逃向門外的陳琴強行拽進屋內,陳琴在屋內撕心裂肺的哭喊和呼救聲驚動不少住戶出門觀望。劉德勇等人才倉皇逃離現場。
    
    30多名圍觀群眾耳不聾、眼不瞎,目睹了劉德勇等人毆打陳琴、誘發命案的事實。可是聯合調查組僅聽劉德勇等人為自己開脫罪責的一面之詞,對陳琴、丁發友的證言證詞不予理會,將目擊群眾被脅迫誘導所作的筆錄當作定性的證據是「5·19」事件發生兩年難以澄清的癥結。上級司法機關每次「複查」都受地方部門保護主義的牽制,他們走馬觀花,僅看六盤水司法機關聯合調查組的第一手材料,這種流於形式的複查是走過場,失去複查的實際意義。縱觀古往今來的冤案,哪一樁不是首先接案的昏官貪贓枉法一手造成?如果上司複查先入為主、不深入實際還能查出什麼破綻呢?封建社會尚有微服私訪的清官,而法制社會的複查人員對民眾的呼聲視耳不見、充耳不聞,不肯移動貴足找目擊證人了解案情,冤屈還能伸張嗎?
    
    警察也是人,他們也是血肉之軀,許多公安幹警為維護社會安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因公殉職,他們的英勇獻身精神人民永遠不會忘記。如果死者陳軍真的聚眾奪槍而被擊斃,這麼多目擊群眾會是非不分,偏袒犯罪,誣陷正當防衛的人民警察嗎?「公安不犯案,社會不會亂」,當地群眾對六盤水的治安狀況的評價不無道理,公安機關為保故意殺人的劉德勇,公然顛倒黑白令人震驚,在法制社會沒有特殊公民,警察殺害無辜更應嚴懲,可是劉德勇殺人卻逍遙法外,他究竟有什麼特殊背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六盤水市卻是一句空話。無獨有偶,2007年11月11日中午時分,距六盤水僅百十公里的納雍縣也發生一起警察槍殺無辜案,縣警局刑事偵查隊李秀龍在偵查光纜線被盜案中,發現在陽長鎮海座從事修理摩托車的重慶籍青年王從友搭乘一輛二輪摩托車途經長興公路時,誤將王身上帶的修車工具當作盜竊光纜線的作案工具,懷疑王是盜竊光纜線的嫌疑人,加之拉警笛示意摩托車司機停車,但摩托司機沒有駕車執照,車也沒辦證,誤認為警察是在查車,耽心摩托車被收繳不但沒有停車,反而加快車速逃跑,李秀龍駕車追到海座桃花島開槍打二輪摩托車後輪,誤將坐在二輪摩托車後座的王從友擊傷,搶救無效死亡。李秀龍本是執行公務誤殺無辜,已被逮捕法辦,納雍縣警局已預賠死者家屬26萬多元。為什麼同樣是警察開槍打死無辜,案情性質大同小異,處理結果卻有天壤之別?王從友家屬得到20多萬元的賠償,兇手還被逮捕法辦,而陳軍無辜被殺害後還要背上聚眾奪槍的罪名,屍體至今還凍存殯儀館而含恨九泉,親人上訪還遭到關押,這是哪家的法?劉德勇公權私用,濫殺無辜,法理難容。
    
    最近發生在甕安的「6·28」事件是社會不法分子利用老百姓對縣政府、警局在房屋拆遷、土地賠償中徇私舞弊不滿的情緒而借題發揮、推波助浪,許多官員為此丟掉烏紗,六盤水某些大權在握的領導也應引以為戒。「5·19」事件受害人陳軍的家屬為什麼關不怕、壓不服,因為他們冤深似海,正義在身,民心所向,相信黨的政策實事求是,任何顛倒是非,以權壓民的行為只能得逞一時,而不會得逞一世!劉德勇並不像聯合調查組美化的那樣是一個好警察,而是一個十惡不赦、草菅人命、敗壞公安形象的殺人狂,對劉德勇姑息養奸還是嚴懲不殆?是衡量公正與枉法的試金石。在「5·19」事件中,每一個司法幹部都應面對肩上的天平,頭上的國徽,人民的重託,反躬自問:「5·19」事件的調查結論能否經得起歷史的檢驗?辦案人員是否經得起良知的拷問?陝西鎮平縣周正龍造假的虎照事件被戳穿,是許許多多民間的質疑和抗爭的結果。如不追究庇護劉德勇殺人一案的相關人員應負的法律責任,即使劉德勇被送向遲到的審判台,老百姓也不會善罷干休。
    
    陳紅聯繫電話:1398537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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