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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濟南警察貪腐做社會保護傘 百姓冤沉大海

闕先生,原山東濟南一家珠寶公司經理,在2004年12月27日晚(攜帶近百萬珠寶玉器)。回家途中,遭遇一群勞改釋放人員、黑社會組織的搶劫報復,被砍12刀,被打10多棍子。因搶救及時,倖免喪命,造成左腿和右手終生殘疾。經山東省濟南市警局法醫鑑定為重傷。
     此案,山東濟南歷下區刑警二中隊於2005年6月之前基本查清了發案真相,確定了作案犯罪嫌疑人。但不知為何,2005年6月之後進展突然停止,至今未見任何進展。
    故意拖延對重傷刑事案的辦案時間,有意不批准對犯罪嫌疑人的通緝令。有意放跑犯罪嫌疑人,導致串供;對傳喚來的犯罪嫌疑多人抓一個放一個。
    故意不批准對犯罪嫌疑人的拘留,草草審案。案發當時不及時取證,導致丟失了很多重要證據。對明顯的證據、線索及原先的辦案線索不開展工作,深入追查,喪失了很多結案機會,並留下了很多辦案漏洞。
    我們受害人及其家屬,自2004年12月案發起至今平均兩天去一次歷下區刑警二中隊,有500餘次之多,要求追查重要線索。於2005年6月前往濟南歷下區公安分局上訪20餘次;於2006年8月起前往濟南市警局上訪30餘次;於2006年3月起前往山東省公安廳上訪60餘次,要求早日結案。但在此期間我們的案情仍無任何進展。由於辦案過程中的眾多漏洞,導致本刑事重傷案至今無法結案。
    濟南市歷下區公安分局關於案情的報告包庇、放縱犯罪,推卸責任,答非所問,華而不實
    ,欺上瞞下。有嚴重不作為現象。
    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公安分局原主要領導中有黑社會組織的保護傘。嚴重瀆職、不作為。
    因此,我們前往山東省公安廳上訪。但令我們沒想到的是,在我們前往山東省公安廳上訪過程中,多次遭遇了濟南市警局、濟南歷下區警局和濟南歷下區刑警二中隊的多名公安人員的非法阻攔,嚴重導致我們無法正常上訪。
    例1:時間,2006年6月5日,地點,山東省公安廳信訪處。受害人闕先生的家屬,女,一人,遭遇到濟南市警局,濟南歷下區警局,濟南歷下區警局刑警二中隊多名公安人員的強行阻攔。從早晨一直到下午接訪李廳長下班,臨上車前,在受害人家屬大喊"救命"中,聞聲的李廳長走過來,制止了他們的阻攔,接收了上訪材料。但因李廳長馬上要上車,沒有時間聽受害人家屬的口述,只接收了受害人家屬的上訪材料,上車了。由於這些公安人員的阻攔,導致我們無法向李廳長口述上訪。
    例2:時間,2006年7月3日,地點,山東省公安廳信訪處。受害人闕先生的家屬,女,一人,又遭遇了濟南市警局,濟南歷下區警局,濟南歷下區警局刑警二中隊多名公安人員(一共13人)的強行阻攔,導致我們上訪失敗。
    難道這就是胡錦濤總書記要求的"以服務人民為榮,以背叛人民為恥"嗎?作為我們弱勢群體的受害人,遭遇到如此嚴重違反《信訪條例》的非法阻攔,讓我們感到暗無天日。這些前來阻攔的公安人員定是有人指派他們來的。誰呢?
    是誰在做黑社會組織的保護傘呢?難道有人想掩蓋事實真相,將刑事重傷案不了了之?難道有人真想蔑視神聖的法律嗎?
    因為我們上訪,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公安分局於2006年12月1日,派千佛山派出所徐所長、阮副所長把我們叫到千佛山派出所,無理要求我們停止上訪。他們說,我們的上訪對他們濟南市歷下區公安分局產生不利影響。因此揚言,我們如果繼續上訪,他們將採取一切手段不讓我們在濟南市居住,把我們趕出濟南市,並威脅我們的房東,不要將房子出租給我們。我們本來在濟南市做生意,現在因無處居住,連生意也無法再繼續做下去,又無法工作。我們已經毫無生活來源,已經徹底地無路可走了!請問:我們受害者合理合法地上訪,難道有錯嗎?
    
    因看病早已將金錢耗盡,又無新的生活來源,身軀殘疾又飽受精神和身體摧殘的受害者及其家屬於2006年12月底,就這樣殘酷地被趕出濟南市,無家可歸。寒冬臘月,大雪紛飛,一個遍體鱗傷又無助的受害者及其家屬流落街頭,叫天天不應,喊地地不靈!天理何在?法理何容?無奈之下,我們只能前來您處,含血喊冤,尋找"八榮八恥"何在?
    我們現在無法正常上訪,只能寄希望於正義的朋友們以及新聞媒體能重視、披露此類事件,給心靈和身軀飽受摧殘的受害者以人道同情!讓飽受傷痛、身軀殘疾的受害人心靈得到安慰,還我們受害人一個公平、公道、公正的社會!
    
    希望富有正義感的朋友們幫我們轉發這個貼子!!!!!!!!!!
    受害人及其家屬衷心感謝!!!!!!!!!!
    
    信訪人: 闕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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