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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商學院冠名程序正義 決不是高校個別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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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八月三十日電,北京大學與香港上海滙豐銀行今天下午簽署協議:滙豐銀行慈善基金向北京大學捐贈一點五億元人民幣,支持北大深圳商學院的發展,而北大深圳商學院則將正式更名為「北京大學滙豐商學院」。這之後媒體就有了很多討論,大多質疑都是覺得著名學府被企業冠名有辱斯文,要抵制商業侵擾,不妨稱作潔身自好派;辯解的一方比如北大副校長,商學院院長海聞教授則強調「按照國際慣例,學校用冠名的方式表示感謝很正常。」不妨稱做國際慣例派。
    
     在我看來兩方面都沒有說到點子上,潔身自好派過於拔高一個大學學院的冠名神聖性,顯然是片面了,不要說北大的一個學院,就連哈佛大學都是被人冠名的,原來哈佛叫劍橋學院,收了人家一筆捐助就整個改名了。對一個社會來說鼓勵對於大學,圖書館,博物館等公共機構的冠名,可以激勵慈善捐助,產生更多的社會公共福利。當然也沒有誰逼著一個機構接受以冠名為附帶條件的捐助,如果你接受,那是願打願挨。冠名不是個特別了不起的事情,假如有哪個企業願意出錢,我兒子都可以給他冠名,只要不是太難聽,叫個郭海爾、郭聯想也沒什麼了不起,關鍵是價錢的足夠打動人,我想我們家庭會議能夠通過。
    
     至於國際慣例派,我想有豐富國際經驗的海聞教授這次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誤讀了國際慣例,國際上的學術機構尤其商學院可以被企業或者企業家冠名倒是不錯,但關鍵是需要什麼樣的程序。大家恐怕都聽說李嘉誠和港大醫學院的事情,2005年5月7日,香港大學宣布獲李嘉誠先生及李嘉誠基金會承諾十億港元捐款,5 月18日港大建議將醫學院命名為李嘉誠醫學院以表彰李嘉誠先生及其基金會的慷慨捐贈,並獲港大校務委員會一致通過。此決定曾引起醫學院校友的關注及反對,經過反覆討論,並重新表決。香港大學醫學院於直到2006年1月1日才正式命名為「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請注意這幾個日期,在李嘉誠確定捐款之後,經過半年多的討論和民主程序,冠名才被確定,具有合法性。為什麼一個冠名要搞得這麼複雜呢?
    
     因為一所大學不是大學校長副校長的私產,他們只是校董會聘請的經理人,而校董會要對一個學校長期的聲譽負責任,要對對廣大校友復責任。如果一個學校幹了不得體的事情,損害了學校的長久聲譽,損害的是全體校友的利益,因為他們早先的教育投資貶值了。所以當一個伴隨這附加條件的捐款到來時,在一所有榮譽感的大學,總需先公布動議,要經過包括校友會才內的充分討論,這筆捐款值或者不值,這樣的決策機制才能保證以學校的長遠發展和利益作為出發點,而不被校領導任期內的短期利益和政績所蒙蔽。
    
     而我們細看這次北大商學院被滙豐冠名,讓我吃驚的不是一個學院被冠名,而是一個學院接受捐款和被冠名是在同一天被宣布的。在此之前絕大多數北大的教職工、學生和校友毫不知情,換句話說影響面這麼廣的一個決策在很小的圈子裡就被決定了。沒有充分討論的程序正義,如何保障這個決策是對北大的長遠利益恰當的, 1.5億換一個北大學院的冠名,值不值得?由幾個校領導就決定了,怎麼避嫌這幾個人中間的操作者有沒有和滙豐直接或間接的利益關係,包括在任期內出政績的考慮。就好像賣地本身是正常的,而中國的基層政府因為缺乏民主監督,哪一屆班子都是搶著在自己手裡賣地,能賣出去多少是多少,未來就不管了。而中國重點高校的這些領導,都是被教育部任命的,更容易產生對上負責,不對下負責,更不對學校長遠負責的傾向。
    
     當然對北大商學院以1.5億被冠名的事,本質上是「北大人」的事,廣大北大校友如果不操心,我們斷無資格就值不值得的問題插嘴。但我要點出的,是這背後被忽略的中國高校決策機制的問題,中國的高等教育和每一個中國人都有關,這次的北大商學院冠名表現出的決策程序之粗糙,決不是中國高校的一個個別現象,這才是真值得我們憂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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