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昝愛宗:令國家蒙羞的「三鹿式政府」

9月29日晚,我認識一個投資教育文化的小企業主,他抱怨說,他所在的企業納稅及亂七八糟的費占收入的58%,即到帳100元,有58元給政府了(另外42元是企業的成本和利潤)——還不能說給國家了,國家意味著土地、政府、全民利益等概念,他企業的錢是交給政府的,是送給政府花的,至於政府是否把錢都花在國家身上,這個帳實在模糊,難以算清,而且無論如何算,理論上和實際上都是兩碼事。

前一陣子,我和寧波一家廣告公司的經理童海嘯到浙江省物價局的執法單位價格檢查所,童去舉報寧波奉化市城管局亂收費,一個叫王昕的物價檢查科科長說,這個事他們不好查,因為他們不能確定城管局"收費"是否"亂收費",而且在概念上說城管局"收錢"並不一定是"收費 ","錢"不對於"費"。雖然奉化市城管局收錢後開具的票據是財稅部門統一制定的"浙江省非稅統一票據",但非稅的收錢項目不一定是亂收費,這個王昕還似乎抱怨地說城市賣地的巨額"土地出讓金"雖然也是政府收取的,但這就不能算政府亂收費,而且他們也沒有權力查。童海嘯就問,那麼你們到底能查什麼?回答他的是物價部門和財稅部門都在"踢皮球",收費有人亂收,投訴亂收費卻找不到廟門。國家設立一個物價部門,各地都有,甚至還有一整套系統和人員,依靠納稅人養活的龐大機構,他們卻不知道政府部門"收錢"與政府部門"收費"的區別?甚至他們對納稅人的舉報像踢皮球一樣踢來踢去?這就是人民政府的執法部門?不客氣地說,難道他們自己也不知道應該查什麼,不應該查什麼?為什麼還不撤銷這樣占著茅坑不拉屎的不作為機構?

還有一次,我多次接到嘉興農林園藝師陸其華先生(至今未見面)的投訴,他是嘉興李子園園藝研究所的專家,他承包村民自治範圍內的集體土地種植園藝苗木,但政府的征地計劃強插了進來,珍貴苗木被推土機推毀,他遊行示威般抗議,但收效甚微,他甚至到當地的個體私營企業協會請求"組織"救助,但這個每年都向他收費的協會卻無動於衷,說"我們管不了",問題是你管不了政府,你保護不了你的會員,那麼你為什麼還要按年度收取會費呢?光拿錢不提供服務,所謂個體私營企業協會,不就成了騙錢協會了嗎?即使家裡養個狗,它還知道對陌生人叫喚幾聲,這可是我們打小都知道的道理,而政府和某些"二政府"行業協會,咋裝聾作啞只是會賣狗皮膏藥呢?人民若不要臉,政府會依法處置,可政府和"二政府們"不要臉,我們的法律又擱在哪個"高閣"了呢?

前面說了,政府稅賦高,高於國際通行的稅賦標準,這對市場經濟尚不完全開放和尚不完全成熟的中國企業來說,說政府逼良為娼並不過分。

看看三鹿毒奶事件就知道了,政府在其中到底扮演了什麼角色?三鹿產毒奶,難道市場的板子全都打在三鹿及眾多乳品企業及奶農、奶販子的屁股上?政府失靈、監管失察所引致問題爆發,以及受害家庭數萬,難道僅僅是品檢總局局長李長江下台(況且負責政府工作的河北省委副書記、代省長胡春華還在台上)就能了結的嗎?溫家寶說讓每個中國孩子每天喝一杯奶,應該是讓孩子們都喝到"放心奶"吧,可事實上,三鹿、光明、伊利、蒙牛和幾十年都以"貴重的營養物品"對待的大白兔等奶製品企業全軍覆沒,上萬尚不能分別善惡的嬰兒付出了健康甚至生命代價的悲劇事件,這樣的食品豈不讓溫家寶感到" 中國製造"實際上是"中國傷害"?

政府本為監管機構,出於公心,不為利益讓步,更不能"政府缺位",但溫家寶政府卻絲毫沒有意識到體制內的權責不明、執法不嚴、行政不作為等司空見慣的政府怪現象給全國人民的傷害,就連體制內的媒體人如中共黨報《工人日報》記者出身的胡舒立也覺得這是"沉痛教訓",她認為"政府作用的內涵又遠大於狹義的監管,維持市場競爭秩序和保證公正執法自是題中應有之義",比如李長江所在的國家品檢總局雖在去年5月的寵物食品出口風波中已知三聚氰胺之禍,仍未在國內食品業制定相應的行業檢測標準,更未安排實施相應檢測;此外,免檢制度竟用於嬰兒食品,且長年不作改進,都是嚴重的失職。而失職發生,正與過往責權極不對稱的制度安排直接相關。2007年8月24日品檢總局發布《食品召回管理規定》(即98號令),嚴令必須及時召回"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範圍廣、社會影響大的不安全食品",而三鹿"毒奶粉"至遲在今年7月中旬至8月初間已由甘肅省衛生廳和廠家分別認定並上報,但無人實施召回規定,三鹿亦未按規定"向社會發布食品召回有關信息",令不行禁不止現象說明政府沒有在出於公心、建立公信,而是保護利益,政府也成了利益的代言人。胡舒立還肯定地說,三鹿危機事涉"政府缺位",還容易使人忽視這一事件中"政府越位"的教訓。二者並存其實,且越位使缺位的後果愈發嚴重。在國家品檢系統,免檢制度與"中國名牌評選"並存,就是缺位與越位並存的典型例證。由政府評選名牌或以國家背景作為市場營銷的手段,其實質仍是用政府信用為企業背書,企業信用破產將嚴重損害政府的信譽,導致信任危機,影響其它職能的正常發揮。

此外,"三鹿事件"中還有一層顯著的"政府越位",就是政府物價部門不應有的價格干預。中國乳品業已經成長為一個年產值超千億元的大產業,但其原奶供應源頭仍是奶農散養模式,價格信號因之更為重要。政府有關部門今年初提出對部分商品臨時限價,奶製品即在其中;此次"三鹿事件"發生後,再次要求企業穩定奶製品價格。這些措施無疑會嚴重打亂價格信號,進而影響產業鏈上各個環節生產者的行為。應當承認,在市場經濟環境中,最終是供求決定價格,而在原料求大於供和成本抬升的市況下,價格抬升本是趨勢,人為壓低價格的"政府越位"之舉,極易導向生產者忽視產品質量或縮減產量,在監管缺位且自律缺失的情況下,則傾向於選擇前者。當然,無論何種結果,最終對產業、對消費者都是更大損害("毒奶粉事件":政府該做的和不該做的,作者胡舒立,財經雜誌第221期)。

胡舒立上面所提到的"對政府干預價格"的不滿,我用通俗地說法就是逼良為娼,政府在為非作歹,比如一袋奶粉成本18 元,政府價格干預要讓企業穩定價格,要防止通脹,就動用權力讓企業賣出價定在18元。這樣的結果,嚴重違背市場規律,企業當然也會壓低成本,必然把成本定在10元左右,然後再經過一級、二級批發到零售市場,最終到消費者手裡,定價是18元,可這樣的"產品"是個人都知道其"奧秘",都知道到底是什麼回事 ——這樣的食品明擺著是石頭(導致嬰幼兒腎結石),是不能讓人吃的,可政府管嗎?政府可以與利益者保持"親密接觸",尤其是舉國體制的奧運會期間,政府居然裝傻,但消費者不是永遠的傻瓜,雖然消費者受害後才能吃一"石",長一智。一年前,絲毫無營養的導致阜陽13名"大頭娃娃"死亡的毒奶粉事發,難道不是前車之鑑嗎?這樣的政府,難道不是"三鹿式政府"嗎?

政府是個什麼東西,民眾最應該知道。它亂壓價,亂干預市場,監管失責,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嚴不公正,必然是產生毒奶粉的源頭,必然逼良為娼,必然成為史上最壞政府。再看,小企業負擔58%的稅費,比例眾多的小企業們還怎麼活?這個制度不是逼著企業偷漏稅和躲避亂收費嗎?大企業大偷大盜,小企業小偷小摸。企業偷漏稅和躲避亂收費,最常用的辦法莫非是讓稅官或費官腐敗"拉下水",或找更大的關係以更充足的理由"合理避稅 ",讓企業變相"減稅",最後的結果仍然是富了方丈窮了廟,利了個人,搞壞了政府的公信力,破壞了國家利益的根基。

再比如亂收費,十幾頂大火鍋及其所在正式或非正式的機構,哪個不靠名目繁多的苛捐雜稅養活著,甚至下個紅頭文件都可以亂收費,亂設准入限制,河南漯河不是對農民砍伐玉米要求辦"砍伐證"收費嗎,浙江杭州餘杭區喬司鎮政府不是用紅頭文件下令禁止全鎮農村養豬嗎。政府權力膨脹,法律和文件成為侵犯民眾利益的"專職工具",不聽話就威脅和"鎮壓"(不是用槍桿子鎮壓,而是用罰款、剝奪利益、侵占物權等經濟手段壓制),所謂十幾頂大火鍋,不過是管著一頂破草帽而已,他們即無權無勢的農民、農民工、小企業主等等,還有小白領、小知識分子、小公務員等中低收入者,他們的權利可以任由國家侵犯而"敢怒不敢言",而且他們在按月按規定數額繳納個人所得稅,是他們在背負著這個國家的沉重成本,國家卻保護不了他們權利,而且屢屢傷害他們的愛國心。出於製造上述行政怪現象的"三鹿式政府"的徹底失望,令人不得不嚴重地質問:有了這樣的"三鹿式政府",我們的國家還有希望嗎?我們的社會還有希望嗎?

三鹿式政府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觀察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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