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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鄉市原書記縣長率數百部下揭驚天黑幕

湖南省湘鄉市的前縣委書記和縣長率450名離退休幹部抓獲住現任者的一條條「罪狀」要求上級法辦。

     湘鄉市老幹部:張海根(原中共湘鄉縣委書記)、李佑勝(原湘鄉縣縣長)、李仁美、周葵陽、陳遂達、曾林生、王承一、張仲永、羅繼春等450名離退休老幹部給中央主要領導同志的信:
    

       綜合湖南省湘鄉市的黨情政情人情社情事實,足以認證黨權政權司法權掌握在打著紅旗反「紅旗」的人物里,大搞宗派,黑白同舟,占山為王,織成蜘蛛網,背離黨和國家的領導,政令法令不通,反對憲法,法律和政策,侵吞公款,啃吃企業,吃光花光貪光,搶奪公民上訪財產,幾年裡,上訪人遭受不斷的打擊報復,大批的上訪人含冤死在上訪的路上,像譚世秉,陳一秀,王少富,等等。譚可文,丁建雲,張明華,楊竹生、劉伏才,等等關進監獄,判刑。肖聲其,辜小紅被強迫勞教。彭國東,李瑞英,賀夫中,邱新民,鄧國光,郭小兵、陳南芳等等被關押,毒打的更是不計其數。請求黨和國家領導人救救湘鄉市上訪人的命,依法查處湘鄉的腐敗官員為民申冤雪恥;偷盜搶殺,社會不太平,人們坐臥不安,特此再次上奏報告。
    
    
        湘鄉市人民的數億巨款不知去向?應依法進行審計
    
       1、湘鄉市領導人陽祖耀密令把「湘鄉市人大三個調查報告」鎖在保密櫃內,不准公示於眾。三個調查報告:關於我市湘黔鐵路改擴工程征地拆遷財務收支情況的調查:關於我市住房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的調查報告;關於X牌照拍賣經費收支情況的調查報告,結存盈利一億三仟萬巨款不知流向何處?
    
       2、湘鄉市集資巨款賭注「下海」正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陽市長捂「下海」巨款的蓋子,在東山地區信用社借款五十萬替李科文彌補還私帳。
    
       3、湘鄉市黃贊佳,陽祖耀為首決策新建工貿新區,東山國際新城,低價徵收東山鄉,長橋、梅坪、壕塘三個村的田地3000多畝。三個村的農民耕者無其田地,送上斷糧台滅頂之災。湘鄉市徵收每畝單價2.6萬元。倒賣銷售單位每平方米2000元,差價盈利數十億不知去向?
    
       建設工貿商業新城工程,都由陽祖耀的胞弟陽祖福,萬特華的胞弟萬小華,肖樹人的妻弟等親戚操縱承包。湘鄉市警局治安大隊新建二棟住房門面、國土局方雪欽為首新建一棟住房門面,真是謀私家政致富。
    
       4、湘鄉市企業家一個個被蛀蟲吃光破產散夥。政府領導人不准依法審計企業單位財務收支情況公布於眾,大開綠燈放走老鼠搬遷新洞,另起爐灶又出煙。全市企業資金都流入貪官污史的私包。全市企業甚多,只解剖湘鄉市無線電廠一個麻雀就能認識全局,如湘鄉無線任總工程師的劉澤強經營無線電廠,連虧損400餘萬元,行賄湘鄉市領導人和經濟局的領導人成為劉澤強的保護傘,肖講:「無線電廠的廠長只有劉澤強勝用,別人都不行」。請市長、主管局長出國旅遊,到處遊山玩水,一花就是幾萬元,劉簽字照顧特殊關係給予支付。劉澤強與楊新勝互相勾結,騙去無線電廠80元。廠里購置一台電腦,價值一萬多元和小汽車一輛,占為劉所有。2002年審計時,分掉10多萬元,湘鄉市政府宣布無線電廠破產時,新廠區與設備價值1300多萬元,廖繼良市長拍板350萬元,賣出新廠區及設備,廖繼良、肖樹人、柳雲才三個人心裡有鬼,密令不准依法審計無線電廠的財務收支帳目,廖壓制職工說:「誰要清帳就罰款二萬元」。法院駐無線電廠工作組多次向廖、肖、柳領導人提出:「必須清理帳目,並要劉澤強迴避。」廖、良拒不採納,拍賣無線電廠已350萬元賣給華博公司,廖繼良扣去18萬,實收340萬元。廖與華博公司簽訂產權轉讓協議時,把老廠區的設備、半成品、成品、原材料、用具價值數百萬元財產拱手送給華博公司,老廠華博公司占用二棟廠房,當時決定每月付租金4000元,至今三年分文未付,劉澤強與陽祖耀的同學楊新勝貪污,楊新勝騙取無線電廠100多萬巨款。排擠、打擊科技人才十餘名,大撈廠里油水直至破產,2001年,湘江鄉市檢察院把劉澤強收審不到兩天,肖樹人就立即保出來。100多萬元的借款劉澤強未收回。2003年4月,中共湘鄉市委組織部宣布劉澤強(每月工資1100多元,不上班)肖建華、徐石林任經濟局長肋理。市政府寫協議聘任劉澤強為華博公司總顧問,每月工資3000~5000元,以上事實,足以認識出廖、肖、陽、劉、柳五蟲吃無線電廠羊肉之景況。
    
       5、湘鄉市副市長羅征沐縱使其女婿周**,借湘鄉市農業銀行3700萬元巨款,至今分文未還。其女婿周**花錢買了一個團長軍官,羅征沐涉嫌大腐敗問題,被湘鄉市檢察院立案偵查實施兩規,通過內外串連,潛逃成功,安全居住在省委重要官員家。事後由湖南省公安廳向全國通緝要犯。羅案由湘鄉市、湘潭市、湖南省的保護傘,互相串連溝通和包庇,由大化小,由小化無,作退休處理。全國通緝犯搖身一變就成了退休幹部。
    
       6、湘鄉市紀委帶頭私分公款。2001年借紀委與監察局合併辦公說辦公用房不夠,便向市紀委要求解決經費。紀委批了7萬元建房經費。他們並不建房,把 7萬元巨款私分到幹部職工,每人分事7300元。萬特華提出付市長侯選人就退了此款。市政委紀檢委書紀(女)李新春受關係影響,派湘鄉市一中肖雲去長沙參加省高考改卷中嚴重舞弊行為被發現,由長沙警方用手銬押回湘鄉的,未作處理。李新春泡製一個離奇的假處分醜劇。肖去不是黨支部委員。竟作出撤銷黨支部委員處分。欺騙黨組織和黨員群眾的醜事。市委對李新春由市委付書記的會處級提升為正處級退休,以資獎勵。
    
     7、簡言湘鄉市公費旅遊事實:歷年以來,陽祖耀市長,王仕民副市長~~~由湘鄉市無線電廠廠長劉澤強親自陪同莊旅遊,花天酒地玩個飽。2003年,湘鄉市教育局公費旅遊實況:第一批由局長周建輝局長、廖威乾副局長、楊烈應主任、劉山平訓長、一中校長孔岳光、二中校長王輝、三中校長李芒康、四中校長丁龍一) 8月9日下午乘飛機出發前往西藏、新疆。瀏覽了布達拉宮、大昭寺、千屍殿、烏魯木齊、吐魯蕃、伊梨。原計劃21日返回,還要去俄羅斯旅遊。團市委、政府電告有人告狀,便提前於8月18日晚返回。局長周建輝於年初曾帶領教育系統全體人民代表旅遊了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第二批16人去北京,由家屬代替去旅遊。
    
       湘鄉市審記局已審計教育局非法200萬元,不予追究。
    
       8、2001年1月3日,廖繼良、肖樹人為首的官員組織黑勢力打手幾十人,故意毆打海南法院法官,撬壞警車,搶奪攝相機、照相機,打傷法官,這就是陽祖耀組織的打砸搶抄政府。廖市長說:「我們沒有錢,該打,要錢去打朱容基。」
    
       9、湘鄉市領導人搞用人為親維護宗派集團的路線,證據:1981年茶廠幹部農村、家屬50名招工轉正。1982年至1984年湘鄉縣委縣政府非法安排假如專招工1032名,2001年廖繼良市長謀宗派山頭主義利益,非法把280名農民調入行政事業單位。湘鄉市委市逐年解決一批縣處級、鄉鎮科局級家屬親屬工作,進駐事業單位。形成了陽祖耀、廖繼良、肖樹人為核心的宗派體制,親信安排在主要崗位上,操縱湘鄉市的黨、政、司法專政權力,死捂住湘鄉市的政治、經濟、組織、司法案件的蓋子。證據如下:①湘鄉市鎮壓栗山農民事件;②公檢法判冤假錯案57件。具體事實:①肖新其、肖高武冤案。②劉敏冤案,③邱應秋冤案。④胡羅生、李梅吾繼承父母胡梓吾、彭蓮英私房案。⑤文小蓉之夫被活活打死案,警局不作為,亂作為的典型事例。⑥丁廣成之子被活活刺死一案。⑦305 廠左偉無罪防衛致死,賀志平、李雄武、王洪集團參加砍殺劉敏重傷致七級殘疾案成員。⑧丁建雲被刺重傷致殘案。⑨「專政」依法上訪人案:譚可文、龔羅生、邱新民、肖新其、賀夫中、劉伏才、楊竹生、釧昆異夫婦、對國先、楊小梅、周冬吾、劉革偉、張明光、潘隆斌、黃飛母女、彭國東、東瑞英、譚新祠、李芝輝、丁建雲,置上訪者如死地而後快,漲壞人的威風,滅人民的志氣,何其得也。
    
       10、陽祖耀升任湘潭市副市長,帶去湘鄉市人民血漢錢4000萬巨款到湘潭去。陽市長與國家信訪會局長毛春生有交聯關第。
    
       11、湘鄉市國土局副局長王高升被「雙規」,在湘鄉市財政局任過13年副局長。2004年4月9日下午5時10分,在散步時,掉入路旁深約1.3米的水渠中,溺水身亡。2004年3月30日晚上8時,湘鄉市紀委宣傳對王高升實行「雙規」。外界傳聞王「雙規」是發票問題,數額大約有三、四萬元。為「雙規」者開追悼會,湘鄉市副市長作了悼詞,值得人們深思!王的死因是一個謎?屬他死還是自殺?
    
    
        「一人得道,雞犬升天」,謀私家政,發財致富
    
       湘鄉市領導中以陽祖耀、廖繼良、肖樹人、萬特華為軸心,與科局領導人劉滿祿、周建輝、唐和平、胡凱、彭建強……結夥號稱18兄弟的特殊政治宗派網,特殊公民。人稱陽四哥,任人為親,宗派占山為王,黑白同舟。湘鄉市機關、鄉鎮辦機關人員臃脹,順我者昌,逆我者亡,人無安寧日子,百姓遭難。
    
       1、陽祖耀謀私家政致富效益:①姐夫賀春林,56歲,泉塘鎮廣播員,調建設局主管城建任科長;夫人劉惠平,三中教師調中國銀行;內弟二人,一個調財政局,另一個調教育局;情婦張艷梅,紡織品公司工人,調警局任會計;張的丈夫由輕工系統調財政局;劉澤雲老婆50多歲,沒有工作,調二人民醫院,不久,調進人民醫院,國土局賀富梅二老婆造假年資檔案材料,調東山工商所。②96年以新湘中學名義征地28畝,單價2.6萬和3.4萬/畝,總計400萬元,由地陽祖福出面建聚龍大廈。③弟陽祖富與東山辦潘友良合夥,以160萬元購得歐家巷河道長1000米,建成六棟二層樓房,一層兩面是門面共計196個,還有幾空未建,他剛買下,別人讓賺100萬元,他不同意。④邵東老闆承建380多個門面,價值5000萬元,湘鄉市領導只作4000萬元賣給老闆,故邵東老闆送給陽祖耀、萬特華、廖繼良住房和門面。⑤97年虞唐包頭老闆送給陽祖耀一套住房三室二廳平方米,其妹居住,妹夫賀澤富之弟賀澤桂住在東山城東五組,97年在家改房,打傷頭部,陽要他打幾個假報告,補償醫藥費幾千元,並撥給地基100平方米,扯掉青苗建房,2001年重修湘鄉文塔,招標的是湘鄉岐山鄉劉光明,劉贈送陽祖耀五萬元,劉光明承包了物資賓館經營業務,陽祖耀在物資賓館有三陪小姐十人。⑥陽祖耀從寧鄉購回500多根劣質水管,發生爆炸,造成停水事故。⑦2000年,石油公司應交納稅57多萬元,經陽祖福幫忙,只交納20多萬元,酬謝陽祖富5萬元。⑧陽祖福從鐵合金廠,305廠,韶峰水泥廠的產品提籃子生意,以貨抵款,賺幾十萬元。⑨陽祖富與合作購得外貿大院占地面積9100平方米,建築面積為5800平方,拍賣價218萬元,實得價230萬元,(2004年2月4日)
    
       2、廖繼良謀私家政致富效益:①弟廖繼梅2001年5月任泉塘黨委書記,弟劉菊清在中醫院做臨時工,2001年5月調衛生局管檔案,年資從90年算起;舅子嫂肖麗,市煤碳公司下崗工人,初中文化,1998年調市農委開發公司會計;舅子辜繼光市煤碳公司下崗工人,初中文化,用大學生指標名額市里自來水公司任經理;妹廖繼紅、姨妹辜秀梅,侄女,外生劉2002年調財政局;老婆辜梅桂由市工會調房產局黨支部副書記。②從99年國家撥款扶貧解困每人100 元,撥無線電廠13000元,實撥8000元;撥酒廠20000元,實撥10000元。2002年4月廖繼良母親死了,廖大辦喪事,收情禮45萬元,調汽車62部。
    
       3、肖樹人謀私家政致富效益:①老婆賀麗華,中醫院職工,調政府二大橋指輝後調設資公司,弟肖可仁,由紡織品公司下崗,調房產局拆遷管理;姐姐由工礦公司調商業局,姐夫王長輝,50多歲,由食雜果品公司調長橋糧食庫就要退休,兄嫂耕讀教師,調305廠子弟學校任校長;妻姐賀小紅,2003年5月由 305廠化驗室配料員,調民政局任幹部。②湘鄉市工商局送肖樹人小車一輛,一切費用由工商局報銷。③內弟承包工貿新區博物館辦公樓及宿舍質量低劣,三年都搬不進去。④2003年7月調撥給家裡一所小學現改為金石中學校30萬元。
    
       4、萬特華謀私家政致辭富效益:①堂客百貨公司下崗,調國土局任地籍股長;弟萬小明,化工廠下崗,調自一水公司,仍在外承包工程業務。②萬在市委有一套住房三室一廳98平方米,金海市場住房一套和兩個門面,租給湖南鮮多食品綠色營銷公司,每月租金2000元。③包頭老闆靚友富曾送萬特華住房一套600 平方米和一個涼亭(金海市場第三棟三樓)在東山鄉人任黨委書記時,以集資12萬元的名義給東山給東山拉鑄廠,效益不好收款15萬元。④萬氏兄弟共同經營(新華聯超市)。⑤97年虞塘鎮建集資房時,包頭贈送人油庫一個,不鏽鋼油桶帶油一大庫。⑥2003年11月,萬特華夫人與政府某領導夫人合夥租懷琪鼎龍大廈第二屋1300平方米一半,開設按摩足浴城。⑦潭市鎮有一棟別墅。⑧2003年弟嫂用322萬元購得百貨公司幾百平方米的門面。⑨陽祖耀、廖繼良、萬物華以安排一人2~3萬元。⑩工貿新區一座叫搭板橋,寬9米,長34米,高3.8米,只要幾萬元就能完工,萬特華定價為15萬元,承包給他的親戚。⑾胞弟承包整個工貿新區的水管,業務300多萬元,都是從江西運來的次品。⑿萬特華的岳父楊,由他守金海大廈工地,每月付給3000元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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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成為螃蟹
    -- 發布時間:2008-3-17 11: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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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鄉市官員和司法官員不服黨中央和國務院領導,背離憲法、刑法、繼承法和政策,法令、政令不暢通,枉法至極
    
       1、朱總理批示,湘潭市五個案件。其中湘鄉市陳益秀、周崗陵、趙珂才、李知友四人冤事。湘鄉市領導人拒不執行朱總理的批示。湘鄉市陽祖耀、廖繼良、肖樹人……瞞著四人上訪早訴案件當事人,向朱總理呈上謊報已落實四人案的假匯報材料誣告朱總理的同學周可家向朱總現講了假話,誣告陳益秀、周崗陵、趙珂才、李知友上訪事不真,證據:中央湖南省辦公廳文件(報告)湘辦[2001]4號。簽發人:楊正午,湘鄉市陳益秀、周崗陵(76歲)趙珂才母親胡銀玉,李知友逼著進京、省、湘潭上訪早訴,請求黨的書記、紀檢書記查清湘辦[2001]4號文件假匯報的人和事,給當事人一人滿意的答覆,落實當事人的冤事,還當事人一個清白。
    
       2、全國人大蔣正華副委員長批示湘鄉市進京上方人彭國東老師舉報1999年6月18日至20日學生中考舞弊而遭迫害案。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湘鄉市人民法院拒不糾錯落實到位。彭老師被湘鄉市教育局局長劉滿祿等人關押8天,迫害下崗。2003年6月,由教育局領導人指揮社會黑勢力打傷住院。湘鄉市警局不立案偵查懲處打人兇犯,湘鄉市教育局非法停發彭老師生活救命錢,何處生存呢?
    
       3、湘鄉市伍國強副市長干預縱容製造李知友劉家欣一案和傅小南、劉桂民一案的兩個醫療事故。伍國強在傅小南、劉桂民一案醫療事故案中做偽證 「專政」傅小南。廖繼良:「衛生局不做技術法醫鑑定,我沒有辦法。」請求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依照國家賠償法賠償全部損失。
    
       4、湘鄉市進京、進省人的早訴案件60件。湘鄉市委、市政府拒不落實答覆,材料不與當事人見面,包案領導人不依法依政辦事,繼續向上級領導匯假報。上訪人無路可走只好進京上奏。
    
    
      
     湘鄉市政府、房產局、國土局構成搶劫湘鄉公民私房財產的專業集團事實依據
    
       1、譚世秉進京上訪5次。我家不是地富家庭,不是私改對象。其祖父譚芳林屬國家憲法保護的私房一棟,磚木結構二層樓房屋。座落在縣前街85號和86號(96年16-附4、5、6、7、8)被湘鄉市政府、房產局搶劫我家私房財產47年。地面積:長25.5米*寬10米*廁所20平方米=275平方米。樓面積-20平方米=255平方。湘房落字[1990]第06號文件確認:「實屬錯改,應予發還」。從1957-2004年搶奪譚世秉家私房財產坐收漁利達 47年。而湘鄉市政府出台徵收政策(86)湘政發第06號文件,90年非法以10元/、13元/、20元/、徵收我的私房。47年沒收湘鄉市政府分文房錢。1997年4月4日市長陽祖耀、法院落趙吉洪院長、房產局長李金元惡意串連組成執法隊,無故推毀譚世秉家的私房財產,竟把60餘歲的譚世秉夫婦掃地出門,湘鄉市電視台播放電視三次,誣告誹謗譚世秉家「敲竹槓」罪,侵犯譚世秉的人格尊嚴。湘鄉市政府、房產局、信訪局呈送假匯報材料至中央機關,請求查辦搞假匯報。
    
       2、丁耀輝2次上訪京城。丁耀輝祖父丁德榮私房一棟,座落在狀元巷33號。門面一個,住房四間,灶屋一間,天井廁所一間,雜屋一間,合計七間。房地面積147平方米,樓面積44平方米。1956年湘鄉縣房委會侵犯搶奪拆除我家的私房,建成湘鄉縣第一棟居民平方住宅。1912~1956我家居住43年。 56-2004年搶奪丁耀輝私房財產坐收漁利48件。2003年不服湘鄉市法院非法枉判,特提出反拆,湘鄉市法院不准反拆,上訴中級法院至今無果無音訊。我有十幾份官員的證據都證明我的私房,可是地方官員層層匯假報至中央,至今無任何文字結論給我,何時才能伸冤事,清官你在哪裡?
    
       3、肖新其潘敬坤私房一棟,原房屋在,座落在南正街91號,原房屋地面積560平方米,樓面樓133.92平方米。湘鄉市衛校無償占用307.05平方米。落政文件政策沒有規定徵收政策。原市長陽祖耀制定的湘鄉市面上徵收私房。房產局違法「徵收」肖新其家的私房面積(單價10元/平方米)85.53平方,樓面積55.66平方米。搶奪肖新其家的私房財產。市政府辦主任李秉良、複查辦公室宋法官,房產局陽海安副局長,法制股長謝北葵律師違背憲法38條規定,對公民肖新其人格尊嚴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拒不退還合法私房。
    
       4、劉湘奇家父陳泳庭私房座落在南正街壺天巷陳宗祠中棟58號,住房11間,三個天井,面積300平方丈。1920年祖父以串眼錢典當陳氏宗祠中棟。 1942年補典當光洋80元。湘鄉房委會確認家:「原進押金廢幣30元」。1920-1958年居住56年,1958年居委會在我家辦雞場,雞場停辦後,被湘鄉市房產局侵犯搶奪。湘鄉縣房司檔案確認:「陳氏宗祠(中棟)11間屋中,公房登記只有5間。」由此證實還有6間未作公房,茅土10平方丈,茅土18 平方丈歸屬劉湘奇私房產權所有,對他家住房中被炸一塊牆作了修復,經實地丈量,陳家重建的牆長10米,高4.2米,證實歸屬劉湘奇很高房確鑿證據。房產局搶奪私房理由說:「鑑於陳家對日機轟炸受損害的房屋進行整修,決定除對陳家累計欠租1950.4元免於追繳外,還另補償人民幣叄仟元。」湘鄉是49年10 月解放的,房產局管房屋就管到44年國民黨反動派時代,正是鬼話夜談,原形畢露而搶奪私房財產的狼心。
    
       5、胡銀玉父親胡伯貴私房,座落在北正104號。原房屋在,我家於1939年購買丁漢清的私房,面積31.9平方米,支付170元光洋取得私房所有權。1939-1992年居住53年之久。1992年被湘鄉市房產局侵犯搶奪。騙取胡銀玉人民幣壹萬兩千餘元,至今未退。
    
       6、楊漢南父親楊松柏的私房,座落在大正19號。三方是窯磚牆垛,一間瓦屋,兩間茅屋,長45尺*寬大17尺平方尺,折合85平方米。1956-2004年被子湘鄉市政府副食品公司侵犯搶奪坐收漁利48年。
    
       7、周伏初父親周嗣貴私房,座落在湘鄉市三眼井15號,原房屋在。1947年以銀元壹佰元典當原房主陳明嫦三間瓦屋及茅土三塊,房屋面積80平方米。 1947-1969年居住22年。文革中父被子打成21種迫害下放農村十年。79年平反回城居住。69年3月29日鎖了家門,全家被迫下農村。我們離開自己的合法私房後,湘鄉房產局趁機撬開我家的門,侵犯搶奪了我家房屋35年。轉租他人坐收漁利35年。房產局偽造假私改的謊言,拒不退還歸屬我的私房。附件 4
    
       8、曹耀光祖父曹福友私房一棟,座落在南正街劉武祠左側146號。面積約450平方米。1900-1955年居住55年,行使私房所有權。1955年湘鄉市房產局侵犯搶奪我家私房45年。
    
       9、沈偉勛、周新午祖父周廉清私房,座落在大正街35號。自住房面積250平方米,49-54年營業周濟生藥店。每280斤大米,折人民幣22.45 元,按月付區供銷合作社與我家簽訂租賃手貫,每280斤大米,折人民幣22.45元,按月付給。56年供銷社移交給湘縣房產公司。由該公司每月交給房租8 元。63年每月8元降為4.29元。73-2004年湘鄉市房產局侵犯搶奪我家私房31年。2003年9月27日,湘鄉市人民法院法官8人非法侵入我家住宅,非法搜查。湘鄉市電視台播放錄相一個星期,法院法官、房產局官員無根無據地誣陷沈偉勛夫婦的人格。2004年11月4日下午2時,湘鄉市房產局李炳炎、陽海安二局長指揮廖海(工作人員)為首領;手持刀子、鐵錘、鐵棍闖進周新午家大正街35號私房內,打傷六人(周新午、洪雁、肖偉、龍翠華、沈蔓華、沈立軍)住湘鄉市二醫院。2004年12月24月下午依據最高法院指示,法院不參與拆遷房屋,湘鄉市法院院長馮春生背離憲法規定,積極要參加拆遷,對私房搞「專政」,強制拆遷。推毀了周新午大正街35號私房。
    
       10、龍有福的私房,座落在縣前街南棟10號門,面積20平方米,有房產權證,但房產局拒不發還私房屋門面,無理強租,然而轉讓出租他人做生意。龍有福有七十歲,無退休工資歷和其他收入,沒有彌補無米之炊的生路和居住生路和居住安身之處,只好四處受氣流浪居住,龍數次上門乞討房產局發還私房門面,解決居住和自謀生路困境,竟遭房產局拒絕,不予退還。
    
       11、謝竹林的私房,座落在大街集中超市門面,面積71平方米,有房產權證。湘鄉市副食品公司經理與集中超市老闆合夥強租。拒絕退還鋪面房屋,不更換租賃契約。經湘鄉市商業局、房產局、信房局、副食品公司、政府辦和原湘鄉市常務副市長肖樹人協調決定每月租500元,租期至2003年12月31日終止, 2004年1月以來,肖市長是副食品公司、集中超市老闆的保護傘,講話不算數,元租賃安據強權搶奪謝竹林私房門面。
    
       12、龔羅生的三層樓房屋,座落在梅坪村一組,面積409.5平方米。97年12月2日,原市長陽祖耀,萬特華組織市委、政府、人大、政協、公檢法組成執法隊伍,要追捕龔羅生父子三人,強制違法推毀龔羅生的合法私房,把家物埋入土內,沒留一筷一碗,搶奪龔羅生合法私房。保護國土一棟私房和警局治安大隊兩棟私房。原市長廖繼良、萬特華指令公司局非法抓捕羅生拘留15天處罰。
    
       13、龍梅家父龍偉湘私房一棟,經營「大芳園旅社」,座落在縣前街78號,房屋9間,臥室6間、灶屋1間、堂屋1間、豬欄屋1間、樓房3間,合計地面積220平方米,樓面積60平方米,塘與菜土180平方米,總面積460平方米。左邊與顏昌華家接界,右邊與曾金積接界,後連角與羅本蘭家接界,與市委圍牆接界。搶奪龍梅家的私房。
    
       14、李梅蛾、胡羅生父母胡梓吾、彭蓮英私房一棟,座落在狀元巷街19號,磚木結構房屋四間,面積71.24平方米,原房在。妹胡慶元、周業貴、周業富、陽海安惡竟串通串通法院推倒湘潭市中級法院民事終審判決書。假繼承人劉際槐提出早訴,法院法官受賄立案進行民事再審,法官司認假證,公證處出示假《公正書》,騙去胡羅生的房屋所有權狀,檢察院檢察員,引誘證人違背事改變事改變證言,惡意不認定胡梓吾父親的自書遺囑。惡毒推倒彭蓮英的合格「代書遺囑」,搶奪胡羅生的私房財產事件,湘潭中級法院,湘鄉市法院拒不糾錯改判。
    
       15、金愉林的丈夫李燕蓀的私房,面積59.7平方米,樓37平方米。座落在務門前人壽保險公司占的地基,沒收房屋之外,按人口應依法留是適當的自住房。湘房字[1987]第110號文件確認:「同意分配李燕蓀住房2.5間一套。」實踐證明不是分配,而是安排租住安房2.5間套,說明房產局變相搶奪公民私房新的手段。
    
       16、胡嫦娥家譚玉清私房,座落在壺天巷陳氏宗祠58號。住房兩間,圍土6方丈。湘鄉房委確認譚家:「原進押金廢幣參拾元,」家父譚玉清又搭建兩間臥室,一間廚房、一間洗澡間、一間廁所,自砌一段圍牆,面積176.88平方米。
    
       綜16例事實依據,法律為準繩,證明湘鄉市委、市政府、房產局實踐「立黨為私、執政為貪」沒有法律政策界限,強盜本質就搶劫貧苦公民的合法私房。湘鄉市政府制定徵收很高房政策,「分裂黨中央和國家統一法律,統一政策領導的亂作為」。湘鄉市委、市政府犯了方向性路線性錯誤,嚴懲貪官污史,法律政策聚黨心、民心、人心。請求人民領袖胡總記及黨中央派清官進駐湘鄉,解剖湘鄉市一個麻雀,徹底解決湘鄉貧苦公民的合法私房問題。
    
     湘鄉市委、市政府、公檢法領導不作為,逼迫湘鄉市貧苦分民上奏黨中央、全國人大、國務院,請求人民領袖為民伸冤
    
       1、貧苦公民張泳蓮、黃騰蛟進京上訪申訴控告湖南農大哥科技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梁念宜制銷假冒偽劣產品「肥力高牌」坑農案。梁念宜神通廣大,在原農業部副部長劉培植、湖南省委副書記胡彪,省農業廳、土肥站長歐紅滿等共同策劃、參與、操縱、庇護下,2001年湘潭市中法院副院長羅凱元主動四次找經商人賠款1萬元基礎上多嗇幾千元,如不同意的話,你們準備應訴,梁念宜要起訴你們。98年10月24日,在長沙桃花村中共湖南省委副書記胡彪召開全省農業推廣會。所有花費由省撥款,歐鳳滿說:「你們不要告了,要告也要告一把老骨頭,反正我快要退休了,最終解決經濟問題合計賠償12萬元。」98年2月出示(實際是97.10)銷售假冒偽劣產品」農大哥假肥」打進湖南省市場.14個地州市、123個縣(市)、2307個鄉鎮假肥坑農害農蒙受損失。接著打進江西市場。2000年10月5日中共江西省委辦公廳揭露,農大哥公司使全省4000人受害,直接經濟損失約400多萬元。銷往全國。肥力高原材料(載體)是利用長期腐朽於地下的殘枝敗葉和枯樹雜樹雜草所形成的「炭泥」,稍加工後便成了「點石成金」的「生物肥」。包括運費和買價每噸不足800元,可梁念宜昧著良心賣1-2萬元,提高價格數十倍。
    
       2、貧苦公民陳益秀、周崗陵,趙珂才、李知友進京上訪2-5次:湘鄉市領導拒不執行朱總理的批示。湘鄉市領導人瞞著當事人陳益秀、周崗陵、趙珂才、李知友四同志向朱總理呈上假匯報材料,誣陷陳益秀、周崗陵、趙珂才、李知友上訪申訴事實不真。湘鄉市陳益秀、周崗陵(76歲)、胡銀玉逼著進京上訪申訴,請求黨中央、中紀委、中央政法委查清湘辦[2001]4號文件搞假匯報的人和事,給當事人一個滿意的答覆,實事求是當事人的冤案,還當事人一個清白。
    
       3、貧苦公民老師彭國東進京上訪五次:蔣正華副委員長批示彭國東老師舉報1999年6月18日至20日學生中考舞弊而遭迫害事件。市教育局局長劉滿祿等人關押彭國東8天,迫害下崗,拒不落實冤案。2003年6月,由教育局領導人指揮社會黑勢力打傷彭國東致重傷住院。湘鄉市警局不立案偵查征處打人兇手。湘潭市、湘鄉市兩級法院拒不糾錯改判。市教育局非法停發彭老師生活救命錢,在當今社會中何處生存呢?
    
       4、孤兒寡婦公民肖新其進京上訪五次。申訴控告李林根、陳愛娥夫婦侵犯肖新其的合法權益。1996年5月1日下午7時許,李林根夫婦先動手把肖高武打進李林根的糞池中,肖爬出糞池而逃出了李家人的虎口。李林根追打肖不在就返回肖新其住宅房內,用木棍猛擊肖新其左手致輕傷。李林根、肖新其各向警局派出所投訴。警局造假證,檢察院公訴人誣陷指控,兩級法院審認假證和製造假證。違法枉判肖高武二年弄期和肖新其賠償三仟元。肖新其自訴案宣告罪犯李林根無罪,不承擔民事責任。肖新其不服湘潭、湘鄉兩面三級法院裁判書,被逼著進京、省、湘潭上訪申訴申訴控告8年。何日掃除害人蟲,解放孤兒寡婦?
    
       5、六旬白髮彭訓才進京上訪4次。申訴控告2000年2月26日下午4時許,湘鄉市檢察院反貪局長李雄武糾集王洪、賀志平十餘人集團,其中潘堅強、李剛、肖正林三人各帶一把砍刀,有組織、領導、指揮和目標,故意衝擊北正街惠文文具店。對店主劉根又拖又燈。劉梅路過相勸,竟被子潘堅強、李剛、肖正林三人持砍刀殺下來,一刀砍在手上,另二刀砍在腰上,砍殺劉敏重傷致七級殘疾,足以構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故意殺人」罪。應依照刑法第14條、26條、 97條、232條、234條、294條量刑判決。但湘潭市中法院院長羅凱元充當李雄武、王洪、潘堅強、李剛、肖正林、李春娥、賀燦華十餘人的保護傘。湘潭岳塘法院一審初判書錯誤用刑法第293條(一)項「隨意毆打他人」罪。湘潭岳塘法院一審初審判決書判決李雄武半年刑期,一審重審判決書判決免於刑事處罰。民事判決賠償2萬7千元。劉敏不服湘潭市兩級法院的裁判書,彭訓才逼著進京、省、湘潭上訪申訴控告5年。湖南省檢查院、湘潭市檢察院沒有依照刑訴法第 181條、182條、183條、184條不提出抗,湖南省高法院不立案提審,放任湘潭中法院瀆職枉判。貧苦公民劉敏何日才能見到陽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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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成為螃蟹
    -- 發布時間:2008-3-17 11: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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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貧苦公民鄧國光於1966年錯下鄉知青一直未調上來,1981年至今進京上訪8次。申訴控告湘鄉市領導人與湘鄉縣委非法安排假知青招工 1032名。2001年廖繼良市長以權謀宗派出頭主義利益,非法把280名農民調入行政事業單位。1981年茶廠幹部農村家屬50名招工轉正,非法把 280名農民調入行政事業單位。1981年茶廠幹部農村家屬50名招工轉正。1982年茶廠幹部非法偷盜一級茶葉25麻袋,價值1-2萬元案件,不落實工傷調動工作上訪24年,先後遭到湘潭兩級法院政治迫害,以損壞公司財物罪,1986年判刑5個月。把人民內部矛盾擴大為敵我矛盾。2003年11月,進京到玉泉山找首長未成,殘疾工傷者被子慧法拘留15天。強烈請求領袖胡總書記為首的黨中央為貧苦的嚴重工傷殘疾人老知青鄧國光說一句知心話,懲辦貪官,還我一個清白。
    
       7、貧苦公民李梅吾進京上訪4次。申請控告劉際槐、李芝元、周業貴、周業富、陽海安合夥強搶李梅吾繼承父母胡梓吾彭蓮英私房遺產案。胡羅生胡慶元兄妹依法進行訴訟。湘鄉法院一審下達判決書,湘潭中法院二審下達判決書:父母親私房歸胡羅生所有。母親現金九千多歸胡慶元所有。終審判決書生效後,胡慶元病故,劉際槐沒有繼承權,無權申訴。湘鄉法院趙吉洪院長,湘潭中法院羅凱元院長受陰謀人之託指令,非法受理沒有繼承權的申訴狀,檢察院非法介入威逼證人改變證詞。陰謀推翻胡梓吾的合法自書遺囑,彭蓮英的合法代書遺囑和「撫字證書」。公證處陰謀泡製瀆職「公正書」。列量推倒湘江潭市中法院二審終審判決書,觸犯刑法第399條,「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和法律作枉法裁判。」胡凱元,趙吉洪要承擔憲法和繼承法的法律責任。逼著李梅吾進京、省、湘潭市上訪申訴4年。
    
       8、貧苦公民譚可文進京上訪15次。譚可文私辦企業因湘鄉市電力局、東郊鄉農電站不供應生產用電,造成譚私辦的造紙廠無法進行生產。東郊鄉領導人、湘鄉市政府領導人不進行協調解決,逼著譚可文依法進省進京上訪申訴控告。湘鄉市領導人陽祖耀說:「電力局拿出五十萬元與譚可文打官司,」陰謀指令公、檢、法於1998年10月被捕,並四次指令鄉政府打砸搶譚的企業的機器,電纜,摧毀廠房,捏造偽證誣陷譚可文依法上訪申訴與控告事實,以「莫須有」衝擊國家機關,判譚可文兩面三刀年刑期。陽祖耀對譚可文實施治於死地,積極策劃陰謀活動,由湘鄉市政府、湘鄉一審法院、檢察院出台七個抗訴書:東郊鄉人民政府、湘鄉市人民政府、湘鄉市人民法院、湘鄉市電力局、湘鄉檢察院、湘潭市檢察院、湖南省檢察院(邱中橋四人以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假調查報告),扼殺農民企業,造成 400多的經濟損失。拒不賠償。兩級法院故意枉法裁判。依據湘鄉、湘潭二級法院的裁定書所認的假事實,都無法證明譚可文衝擊國家機關,真是「莫須有」罪名,可二級法院還是枉法裁判。2002年4月26日,橫新村村民選舉出朱志欽、譚可、譚漢良、彭家齊等人為橫新村的財務清帳小組,已查出村黨支部書記兼村會計有287541.98元不知去向?2003年5月21日晚7時至5月26日上午4時,七次糾集黑勢力非法打進譚可文的家中,譚向湘鄉市警局、東效派出所報案,向湘鄉市委、市紀委書記及時匯報了情況,時至今天無人查處。譚可文被逼著進京、省、湘潭市上訪申訴控告12年。
    
       9、貧苦公民陳益秀進京上訪6次。申訴控告李宜平、張祖吾、李立新、李立強、陳學乾、李江雲、陳清樹。1984年3月26日村支書陳學乾、村長李江雲偽造「憑證字」交給李宜平、張祖吾夫婦。他們對陳益秀家故意尋釁鬧事,七次侵犯毆打陳家的人,毆打陳益秀、李彩良致輕傷,毆打李喜羊。已構成石吾村的地霸黑勢力。98年6月15日陳學乾、李江雲、陳清樹誣告陷害李彩良被判刑一年冤案。2003年8月23日下午,李立新故意打傷李檢良致輕傷,法醫鑑定書為憑。湘鄉市警局、育段鄉派出所沒有依法立案偵查抓捕兇手歸案。我請求黨委書記立黨為公,為民作主講話。請當今「包青天」執政為民,執法如山,討回憲法、刑法、政策的公正,專正犯罪分子,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住宅和財產權利。上訪8年。
    
       10、貧苦公民丁廣成。申訴控告事實:丁廣成的兒子丁少龍,1998年9月7日晚上10時,丁季春、丁桂芳手持三角刮刀非法闖進丁廣成家,對丁少龍連桶4刀,當場死亡。湘鄉市、湘潭市公檢法沒有依法公正判決。奔波進京、省上訪申訴控告。嚴辦貪官污吏,維護黨的聲譽,維護法律權威。
    
       11、栗山農民代表劉伏才、楊竹生無罪,湘鄉市領導人把人民內部矛盾擴大炒敵我矛盾,是本質上的大錯特錯。湘鄉市領導人應承擔栗山農民的法律責任。栗山農民代表劉伏才,楊竹生無罪。湘鄉市領導人把人民內部矛盾擴大為敵我矛盾,是本質上的大錯特錯。湘鄉市領導人應承擔栗山農民的法律責任。栗山農民代表劉伏才、楊竹生緊育附加費65元。湘鄉市領導人陽祖耀、廖繼良、肖樹人、萬特華組織領導指揮以公、檢、法為核心的「專政」隊伍,兩次鎮壓手無寸鐵的栗山農民。栗山農民不怕鎮壓,依據中央文件終於撤銷全市教育附加費65元,減輕了農民的負擔,退還了每一個學生附加費65元。事後。湘鄉市領導痛惜在全市可收取每一個學生教育附加費65,匯總巨款金額不能入私包,搞秋後算帳論,指令湘鄉市公檢法部門偷捕栗山農民代表劉伏才、楊竹生入獄。追捕另一人喪命,均已分別蜚法判刑。「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憲法和政策支持栗山農民,真理在栗山農民一連。特請求中共中央、國務院、中紀委、中政法委派工作組查清鎮壓栗山農民事件,清洗昏官貪官污吏,無罪釋放劉伏才,楊竹生二同志,還原農民跟黨走的本色。
    
       12、湘鄉市昆辦江岸村259名村民集體申訴,痛告湘鄉市電力局亂收電費侵犯全體村民權利。依法進行訴訟。湘鄉法院、湘潭中法院不立案受里,庇護湘鄉市電力局亂收費。
    
       13、湘鄉市東郊鄉橫新村540名村民集體申訴。橫新村四人清帳小組清理村委會存款50多萬元不知去向?清帳小組向鄉、市兩級政府匯報清帳情況。 2003年湘鄉市審計局、農經局、鄉政府出台憑空製造一份無根無據字椐,倒搭一耙,反誣橫新村倒欠鄉政府40餘萬元。橫新村村民向湘鄉市、湘潭市法院呈交起訴書,進行行政訴訟,保護村民的權利。法院不立案受理,庇護貪官污吏的利益。
    
       14、公民喻國娥,劉德喜夫婦冤案六年。事實如下:翻江派出所和警局把刑事案件改為交通事故處理,故意不偵查破案,移交檢察院立案公訴。喻國吾、劉德喜不服,因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公路局打傷致殘是刑事案,當時的官方調查也證明了這是刑事案,後來,被子對方收賣後改變了案件性質,至今不給刑事立案和公訴,逼著逐級上訪中央已六年之久,清官,您在哪裡?
    
       15、貧苦公民周光榮之子徐威,2002年7月26日晚12時左右,湘鄉市公安幹警劉強帶著一女孩喝酒。劉強借著勁,揪住徐威的衣服,用力朝著桌上一拉。劉強就將徐威的手朝桌子上面的茶壺上使勁一按,用力狠猛,將擺在桌子上的茶壺按碎,左手腕部被子碎片割傷,鮮血如注。徐威上時劉強揪住徐威不放,狠心地打了幾拳,送進崑崙橋派出所關押到第二天即7月27日上午8時多將徐威送湘鄉人民醫院。2003年元月17日,經法醫鑑定作出:「徐威受損傷為左中心神經斷裂及左手側腕屈肌掌長肌斷裂其損傷構成重傷。」的結論。2004年5月20日中獻大學湘雅醫學院專笠法臨檢(2004)第144號法醫學鑑定書作出 「構成六級傷殘」的結論。2002年7月26日~2005得6月1日,已兩年多時間,劉強致徐威重傷陸級傷殘一案,公檢兩家不辦案,逼我進京上奏。討回法律的公平公正公道。
    
       16、貧困公民黃輝、丁全球。申訴控告1993年5月26日王少明、鄧鳳姣、王炎青、王仁傳手持扁擔打傷丁全球頭部,昏倒在地。又打黃輝昏倒在地。群眾把丁全球、黃建、黃輝送市人民醫院搶救。黃建搶救無效死亡。不服湘鄉市法院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1995)湘刑初字140號。法院判決不公正。黃輝進京、省、湘潭市上訪8年,只討回法律的公正。
    
       17、貧苦公民龔羅生進京上訪2次。1997年12月2日龔羅生的合法私房,被湘鄉市領導人陽祖耀、萬特華……非法強制拆除,將全家人三代人掃地出門,流落街頭住宿七年。2001年6月廖繼良市長密令偷捕龔羅生關押12天治安處罰。龔羅生進京、省、湘潭市上訪申訴控告7年,湘鄉市領導人拒不落實退還我的合法私房地基。
    
       18、公民付小南、攀桃生夫婦的冤案:事因:付小南的女兒孕婦攀竹青到壺天衛生院婦檢,因該院王醫生失職造成醫療事故,所以湘鄉市副市長伍國強串通壺天鎮黨委書記羅律紅、鎮童望秋、壺天派出所李青松和湘鄉市衛生局作虛假偽證,迫害付小南、攀桃生夫婦,夥同壺天衛生院破壞計劃生育賺黑錢。依法追究壺天衛生醫院院長、王醫生的刑事責任。追究湘鄉市官員作偽證法律責任。
    
      
      19、公民羅智彥的冤事:家住壺天鎮壓樹塘村羅智彥的女兒羅燦梅,16歲,在湘潭市衛校讀書,因病在家休病假,2004年9月-12月,鄰居父子李春林、李桃桂還有賀耀群、付雲祥兩人,合計4人,沒有人性的畜牲,趁羅智彥夫婦不在家之時,對少女羅燦梅多次進行慘無人道的強姦、輪姦。並實行手段威脅說: 「你對任何人都不要講,若是講了就要殺死你一家人,要白刀子進黑刀子出。」所以我女兒守口如瓶。羅燦梅在父母耐心啟發下說出了真相。2001年1月6日,其母及姑母、嬸娘向派出所報了案,並提供物證六價交給派出所,還有法檢鑑定證明處女膜破裂。1月9日晚上10時,市警局幹警首犯李春林及流氓團伙成員賀躍群、李桃桂歸案。付雲洋畏罪潛逃。1月10日下午兩時許,李所長從我家將羅燦梅帶到市警局刑事偵查隊進行傳訊,刑警隊長王北平將燦梅單獨進行審問,釋放罪犯。警匪一家。從1999年9月至今,我其父層層上訪至北京,卻杳無音訊,其冤仍元處伸張,清官你在哪裡?
    
       20、公民楊英石含冤早訴控告:其女楊燕飛20歲,於2004年10月24日中午到湘鄉市人民醫院就診。病歷資料記載:「就診時間10月24日12點 20分,頭痛發熱5天,神志不清1天,體檢溫40℃……13:00急診入院,打點滴輸氧,13:10分醫囑給以複方氨基比林2ML立即肌肉注射。「至下午3 時(即注射複方氨基比林之前),患者病情好轉,喝了糖水,又要其男友周明清去買香蕉(香蕉擒在醫院門口),周出去後,護士見液已輸完,於是拔去輸管,在打點滴針頭上接上注射器靜脈注入小針藥水(即2ML復安氨基比林),只注入一半時,陪護的嬸娘陳青蘭見患者呼吸突然停止,立即告之護士,該護士繼續注完剩餘藥水後離開病房,約30分鐘後,以按壓胸部,此時患者沒有反映早已死亡。於是護士麻利地收拾好醫療器械,迅速地離開了病房。10月25日上午9時,醫藥費保衛科長成小平帶著一群身份不明的人慾行抬走屍體。楊英石抱著女兒屍體,發出撕心裂肺的悲泣聲,保衛科長吼道:「老子喊幾十個溜子打死你!」於是這幫人鉗住楊的雙腳倒拖100多米。12時,把死者家屬等十多人打得遍體鱗傷,……、湘鄉市委書記譚文生對有關領導作了如下批示:「不解剖屍體,立即火化,不賠償死者家屬,民政救濟也不行。」
    
       21、公民文小蓉申訴控告湘鄉市警局辦案不公正,竟充當殺人犯的保護傘。受害人文小蓉事因:2004年10月4日,湘鄉市鐵合金廠復轉軍人職工乘車去婁底返回湘鄉時,被湘鄉市黑勢力打死,火車站派出所不出警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放任兇手毒打受害人。副所長出言:「不要在此地打,要打到前面去打。」所以,兇手將受害人拖到東郊鄉某地打死。已抓捕三人,還有數人未抓。事後,當地公安和鐵路派出所互相推委,得不到公正的處理結果。兒子當兵保衛祖國,可憐的父親在警察的眼皮底下活活打死,天理何在?公理何在?良知何在?法律何在?
    
       22、湘鄉市公民陳南芳、郭小兵等19名幼師工作待遇問題,湘鄉官員拒不落實解決處理。湘鄉市政府官員違背《教師法》、《勞動法》、於2004年5 月、7月5日、7月分別下文,採取威脅欺騙,株連家屬,強迫幼師簽字買斷。9月份開學,市政府官員,坐鎮指揮。組織20多人的工作隊,將學前班師生強行趕出,把譚桌椅扔到操場上,教室貼上封條。10月8日,動用公安廳武警非法拘留上訪幼師12人,10月12日組織有關部門開會強調,任何執法部門不得受理幼師的案件,不得做幼師的訴訟代理人,致使我們上訪無路,告狀無門,逼得幼師進京告御狀。
    
       23、湘鄉市鐵合金廠工人楊小梅2004年起進京、省、市上訪五年。上訪申訴控告鐵合金廠官員盜竊鉻鐵,遭到迫害全家身體被催殘。企業官員和湘鄉市政府官員,誣陷楊小梅人格尊嚴,專呈假匯報材料至中央機關,請求依法落實我的冤情,還我清白。
    
       24、湘鄉市泉塘村民辜湘經,結婚生育一男一女,湘鄉政府違法亂紀,以超生為藉口,搶走我家全部財物,並株連九族,連我娘家僅以靠生存的糧食、牲豬都被全部搶走。還到處追捕抓我,逼我外出逃難。不幸被騙子拐到河南,強行為他人做妻,慘遭身心催殘,毒打等非人生活,多次構成傷害……為逃避虎口,似狼的生活,從河南逃出,走上了上訪訴訟的艱難道路至今十三年有餘,沒有一個公道的答案,造成我無家可歸,流落在首都北京街頭,請求黨中央、國務院領導給我一個公道,一條生路,並嚴懲違法犯罪的兇手,執法人員。
    
       25、貧苦公民周映輝因丈夫李益民老師之父母在湘鄉市里掩護黨的地下工作同志的安全,作出了革命的貢獻。解放後,被迫害,開除師籍,下放農村勞動。周老師被遭株連迫害。當時家中生活困難,逼迫賣血13年養家過日子,因此申訴解決教師待遇問題,湘鄉拒不落實解決。
    
       26、貧苦公民李東林、肖碧英夫婦原在湘鄉市農場工作,因困難時期多吃點糧食遭迫害離開工作崗位回家。1987年平反回湘鄉農科所,由組織部安排在環衛處當清掃工至今,請求解決退休生活待遇問題。
    
       27、貧苦公民翁建雲申訴控告房子與醫療事故問題。1984年經我父親翁平桂和當時大隊領導羅北坤、易國良、王光榮、龔立耐等反覆研究,和星星無線電廠停車場領導共同一起開會決定,同意決定在星星無線電廠與停車場之間的空坪處,自建自用自謀生路,大隊不再對翁建雲、翁建林作安置處理。現要拆遷,沒有依法依政解決,特此申訴。
     28、貧苦公民七旬賀春生邱應秋夫婦進京上訪3次。申訴控告鄰居肖光裕、肖南坤故意侵權陰礙賀春生邱應秋拆舊屋建新房。1991年6月11日中午下班回家,被鄰居肖光裕、肖南坤活活打死一案。湘潭市中法院一審剝奪受害人家屬參加訴訟權和賠償權,二審奪了受害人家屬上訴權利,沒有進行二審程序。父抵子罪違法枉判。受害人家屬邱應秋、賀春生進京、省、湘潭上訪申訴控告13年。
    
       29、貧苦公民王孝富申訴控告東郊鄉政府和湘鄉市領導人不依法查處故意打王孝富致傷事件。①92年殺一頭過年獨,二次還稅罰款262地。寫出檢討 500份。②94年批准建房240平方,實際建房200平方米,罰款600元,強行拆掉豬場,不准農民發展養豬事業奔小康社會。③97年責令東郊鄉和市政府處理。鄉政府出爾反爾,騙走建房證,罰款收據、稅票。④私設刑場,對我進行一場慘無人道的毒打,訴諸法律,政府干擾,告狀無門。上訪申10年,何年何月才能看見太陽出來呵!弱勢群體天天「祈禱上帝」,請「包青天」出山。「要掃除一切害人蟲,金無敵」。
    
       30、貧苦公民李瑞英進京上訪3次,因丁代福、丁緒平父子非強搶哥占住宅基地和風景林地、砍劃風景林。房產權證和許可證為憑,實屬李瑞英所有。丁代福、丁緒平非法闖進李瑞英家,故意行兇毆打我夫丁代義,法醫鑑定是輕傷。砸搶家物。2004年2月29日下午1時許,譚谷林夫婦及母親氣勢洶洶到丁其林家。兇手譚谷林迅即拔出屠刀刺進丁其林腹腔中,當即血流如注,全身癱軟,被子送進湘鄉市二院搶救,造成重傷。湘鄉市警局、東郊派出所不立案偵查抓捕兇手譚谷林。村、鄉、市政府包庇丁代福、丁緒平及譚谷林的犯罪事實。逼著李瑞英進京、省、湘潭市上訪9年,尋找清官出山伸冤!
    
       31、李素吾,女,94歲,住育段鄉,1927年跟父親,二位兄長參加革命,加入中國共產黨。父親和二位兄弟光滎犧牲,毛主席為我父親頒發了烈士證書。我逃難轉下地下工作,沒找到黨組織,逃到育段鄉後改嫁,文革被工衛抄家,前夫給我的證明材料被抄走了,請求黨組織恢復黨籍和生活撫養費問題。
    
       32、湘鄉市昆辦截流翁雄良等42名退休工人的血漢錢40萬元巨款,拒不發放42名工人手中的活命錢。
    
     公檢法受市委、市政府的指示,亂作為、枉法裁判與專政上訪人員事實證據如下:
    
       如反貪局長李雄武糾集黑勢力的殺人案;舉報有罪的彭國東案;人命關天的李知友案;張明光案、趙金明案、邱應秋女兒被殺案、肖新其被毒打致輕傷案;上房有理被判冤獄的譚可文數案、丁建雲案、李彩良案;付小蘭案、楊竹生、劉伏才案、喻國娥案、丁廣成案、黃飛案、劉德喜案、文小蓉案、邱新民案、辜湘紅案、陳祿華案、賀夫中案、譚順芝案;劉甲偉案、陳爾純案;橫新村540村民案;江岸村270村民案;湘鄉74案80冤名狀告湘鄉市政府、湘潭、湘鄉市信訪局、湘潭日報社的新聞報導假報的實屬行政侵權賠償案法院不立案。
    
     湘鄉公安成為了市委、政府個別領導人的打石頭狗,有法不依,一件一件人命安全
    
       該拘留的不拘留,該捕的不捕,造成冤民告狀無門,如羅麗珍被殺死案、丁建雲案、李瑞英案、橫新紙廠被搶劫案、龔信為兒子被殺案。
    
       舉報綜上所述湘鄉醜事。湘鄉市上訪人服從湖錦濤同志為首的黨中央的英明領導,強烈請示黨中央、中政法律、中紀委派工作組進駐湘鄉市,改組湘黨政司法機關,依法查處湘鄉的腐敗官員為民申冤雪恥,為湘鄉的和諧建設、湘鄉的經濟發展,人們的安居樂業創造一個良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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