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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冷幼兒園提前放學 五歲孩子凍死在回家路上



  
▲12月24日,衡陽市衡東縣三樟鄉大源村的田埂上,曾子佳在兒子遇難的地方鋪上木板,防止悲劇再次發生 記者 伍霞 攝


      天太冷了,幼兒園提前放學,班主任請假,代課老師值班5歲孩子凍死在回家路上

      鄉黨委書記:學校有責任,我們有責任

      律師:學校和主管部門難脫干係      

  這天特別冷,衡東縣三樟鄉大源村出現了冰凍;中午12點,上門女婿曾子佳給在村幼兒園上學的5歲的兒子康高陽送午飯,但沒看見自己的兒子······      

  第二天一大早,康高陽的爺爺在田埂間的溝里發現了康高陽的屍體。      

   A   孩子雙眼緊閉抓著兩把小草

  12月22日,當天,全省的最低氣溫跌至零下2℃左右,株洲南部、懷化南部、邵陽南部、衡陽、永州等地出現了冰凍。

  「那天的天氣真的是冷,我給孫子穿了很多,外面還加了件襖子。」康高陽的爺爺說。吃完早飯,康高陽的爺爺就送孩子去了村上的幼兒園。

  中午12點,康高陽的爸爸曾子佳去村幼兒園,給康高陽送午飯,但是他沒有看到自己的兒子。

  21歲的幼兒園代課老師陳石告訴曾子佳:天氣太冷,當天幼兒班的21個學生只來了6人,在11點30分就已經放學了——正常情況下應該是12點放學。

  幼兒園的班主任文華山的兒子要訂婚,就臨時請陳石來代課一段時間。陳石告訴孩子的父親曾子佳:「他可能是去同學家玩了吧!也可能往上走回家了。」——康高陽回家的路有兩條,一條向上走,一條是向下,即通過一片田埂。

  由於代課老師陳石說孩子往上走回家了,曾子佳一家找遍了往上走的路,路邊的每個隊都去找了,甚至還找親戚把路邊的魚塘打撈了幾遍。曾子佳一家唯一沒有找的是向下的路,也就是那片田埂。

  第二天一早,康高陽的爺爺去田裡繼續尋找自己的孫子。

  「我在一條田間的水溝里找到了孫子。」康高陽的爺爺抹著眼淚。小孩站在一條水深不逾5寸的小溝里,雙眼緊閉,雙手緊緊地抓著溝邊的兩把小草。

  這個場面,讓大家仿佛看到了前一天發生的事情:康高陽走田埂回家,遇到了這個小溝,他想跨過小溝,卻不慎掉了下去。他伸出小小的雙手,緊緊抓住溝邊的小草,他奮力地想往上爬,無奈他的力氣太小,又沒有大人路過……一條小小的生命,就這樣結束在寒冷的日子裡。

  B 責任的認定和善後

      成為最重要的問題      

  溝邊,一個5歲的孩子躺在地上,雖然身上覆蓋著許多衣物,但他的身體已經冰涼。抽菸的男子就是失去孩子的父親。

  24日下午,記者在田地里找到了代課老師陳石,她對記者的到來有點緊張:「我是看著康高陽走出校門的,他把衣服脫了拖在地上走,我還叫他把衣服穿上呢!誰知道後來出了這種事情?」

  康高陽的班主任文華山心裡也很不好受,但同時她也指出自己請假及在同村請個初中文化的代課老師都是經三樟鄉政府教育辦同意的。

  小孩出了事情,責任的認定和善後成為最為重要的問題。

  三樟鄉政府教育辦主任胡竹清,關於責任的認定說了這樣的話:「從1月25日起,大源小學的幼兒園已經從公辦變成了民辦,學區只是從業務上監督和指導工作,幼兒園已經不再歸我們管了。」

  三樟鄉黨委書記錢永明隨後也趕到了現場,面對記者,他承認這是一個意外:「學生出了事,學校肯定負有間接責任,在我們的轄區出了事,我們也負有領導責任,我們也已經向上級部門反映這一事故了,我們會爭取讓死者的家屬得到基本滿意的答覆。」

  ——到目前為止,賠償協議還沒有達成,曾子佳說,他有可能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

  曾子佳是上門女婿,「兒子」的重要意義不言而喻,康高陽凍死之後,把他帶大的奶奶終日以淚洗面,而康高陽的母親不敢相信這一切。  

   □律師意見

      學校和主管部門脫不了干係      

  湖南省通程律師集團的劉江國律師告訴記者,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幼兒園發生的幼兒傷害事故,應當根據幼兒為完全無行為能力人的特點進行相關方面的處理。在這起案件中,在這個農村幼兒園裡,沒有接送制度的前提下,因為天氣原因等一些不正常因素而提前放學,卻沒有及時通知家長,造成學生回家產生傷亡的,學校應擔負相關的責任。其主管部門,只要是有關係的管理部門,也或多或少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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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僅2歲零6個月的娃娃獨自過馬路跑回家,幼兒園老師居然不知道。孩子家長越想越後怕,乾脆給孩子轉了學。

  家住海口市海甸島的吳女士的兒子小寶於今年8月被送進住家附近的萌芽幼兒園。11月6日下午5點多,她到幼兒園接孩子,幼兒園老師找來找去,就是找不到她的兒子。吳女士失魂落魄地沿著馬路到處找孩子。

  半個小時後,鄰居家的一個孩子對她說,好像看到小寶回家了。她連忙回家察看,果然看到小寶在家門口玩。鄰居家一個7歲的小女孩對她說,剛才看到小寶獨自在小區圍牆外的一個小巷裡轉悠,好像迷路了,她就把小寶帶回來了。

  原來,當天下午有家長去幼兒園接小孩,小寶自個兒走出了幼兒園的大門。

  吳女士抱著孩子,越想越後怕,從幼兒園回家要過一條四車道的馬路,還要走好幾分鐘的路,萬一被車撞到怎麼辦?萬一被壞人抱走怎麼辦?如果不是被鄰居孩子帶回來,萬一迷路怎麼辦?

  更令吳女士惱火的是,這件事發生後,幼兒園的園長和老師居然沒人打一個電話來詢問孩子是否找到。吳女士立即給孩子辦了轉學。 ■據南海網

  廈門2006年2月13日,廈門市的李先生將兩周歲大的兒子送到離家約1.5公里遠的麗麗幼兒園,之前,小孩已在此入托半學期。當日中午12時55分左右,小孩卻出現在家門口。

  李先生特意拿起電話向幼兒園了解孩子的現況,管理老師說,孩子現已吃完午飯在午睡。李先生這才確定,孩子是自己跑回家的。

  李先生摟著孩子想,從幼兒園到家要穿過一條馬路,過紅綠燈,還要路過車管所的門口,在車水馬龍的公路上這么小的孩子沒出什麼事情簡直是個奇蹟,太萬幸了。假如孩子被車撞了,或者走失了或者被人領走了怎麼辦?李先生越想越怕。

  在湖裡工商12315人員的調解下,幼兒園負責人答應賠償家長1000元的精神補償費,退還270元的入托費。李先生說,他要求幼兒園付補償費,是為了讓幼兒園汲取教訓,他表示要將這1000元捐給紅十字會。■據廈門日報

      □相關規定 幼兒園幼兒須有成人接送  

  據了解,相關部門對幼兒園接送制度有一套嚴格的規定。

  成人接送:每位幼兒需有成人負責接送,嚴禁未成年人接送,若遇特殊情況需要他人代接時,家長需向班主任作具體有效的說明。

  家長送幼兒入園時必須送到本班老師手中,並當面交接,不要讓孩子自行在園內玩耍,以防意外發生。

  幼兒離園時,教師必須親手將幼兒交予家長,並迅速離園,不得在園內逗留、玩耍,以免發生意外。

責任編輯: 雨荷  來源:三湘都市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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