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警方對100名受害者說,你們去給我抓兇手吧。我為你們提供兩個方便:
1、給你們一人一部可以拍照錄相錄間的手機,你們用這個在追兇過程中取證;
2、給你們一人一個合法的特別許可證,證件名稱是「交通執法信息員」。
對這樣的描述,不知重慶警方是否有異議。不過,新聞《重慶百名計程車司機配備攝影手機拍黑車》報導所描述的事實邏輯就是這樣的。
中國司法就是這麼富有特色,一個城市的交通治理,警察不夠,再招協警,協警不夠,再動員退休的老頭老太太在城市的路口站崗放哨。
現在重慶警方祭出文/革「挑動群眾鬥群眾」的老辦法,又把「執政能力」提高到了一個嶄新階段,動員有牌的出租司機上街執法——讓他們遍布街頭,充當合法的情報收集者和告密者了。
為謀生而遍布中國大小城市的黑車問題由來已久(且不說黑車存在是否有被逼無奈的原因),合法經營的計程車確實是利益直接受到損害的群體,就算該整治,應該是誰來整治,重慶警方公然鼓勵一個弱勢群體去收拾另一個更加弱勢的群體,在法理上站得住腳嗎?
答案如果「是」,那麼家人遭遇兇殺,子女被綁架,親屬是否也可以自己去追兇?
坦率地說,我倒並不完全認為重慶警方此舉沒有一點現實的合理性,因為從中國人現實的生存系統考慮,掃蕩不完的城市黑車,就像殺不完的貪官,都是系統問題,都不是任何單一部門能解決的,重慶警方能取締計程車公司這個寄生性毒瘤嗎?它能決定徹底放開計程車牌照嗎?利益割據的現實決定了它不能,當問題無法從系統入手解決,從而導致不合理的現象無法根治時,任何一個受害的群體都可能在法外尋求解決之道。
法外尋求解決之道,在中國已經隨處可見了。此時此刻,正苦於索賠無門的毒奶粉受害兒童的父母或許就會深表贊同。而必然會贊同的,就包括不久前那起聞名全國的新聞主角——不滿警方遲鈍里,五兄弟萬里追兇;還有已經不會說話的胡文海,還有還有,很多很多。。。。法不給一個說法,或者給個說法就像放屁一樣,那麼。。。。。
單純質疑重慶警方此舉意思確實不大,這種「沒有辦法的辦法」,這種受害者「自行解決」,甚至鼓勵受害者自行解決所昭示的這世道和亂相已經到了何等程度,造成這一局面的系統問題,才是更應該關注的。

萬里追兇的五兄弟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