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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警察殺人案原告被判死刑 受害者為何上訴?

—雲南刑警殺人案原告律師受威脅 二審有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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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7日 星期五     節目長度:3分41秒 下載mp3


中國雲南蒙自110刑警吉忠春 開槍殺人案,13號經紅河州中級法院審理,宣判吉忠春死刑,之前原告律師遭當局以泄漏國家機密罪威脅,要求交還外流的死者中彈照片,受害家屬擔心二審還會有變數,已在16號提出上訴,並呼籲媒體持續關注此案。

死者潘俊的表姐賀集清表示,刑警吉忠春槍殺他的表弟,3月24號一審庭審不公時,家屬拿出死者中彈的照片,事後律師就被威脅了,讓家屬擔心二審還會有變數,不能維持之前一審的死刑判決,呼籲媒體關注。

賀集清【錄音】:在庭審非常不公的時候,就中彈了那個照片了嘛,和大幅標語抬出來以後呢,他們打電話威脅律師,就說律師泄漏國家機密,還說照片如果不收回的話,要把律師抓進牢裡頭去了嘛。所以這個案件本身就是反射中國有些不成文的規定,這個是非常不公平的,而且這個案件還不知道最後的結果,是不是能夠真正維持這個一審判決嘛,現在家屬感到非常的擔心。

賀集清女士感謝本台記者客觀公正的報導此案,引起社會震動,在強大輿論壓力下使得紅河州公檢法才出現從一審庭審的包庇到宣判死刑的轉變。

賀集清【錄音】:在這個庭審前呢,實際上整個家屬我們都是做好了上訪的準備。整個紅河州公檢法為什麼會對這個事情從包庇以致到判死刑,這個轉變的這個過程,正義的呼聲,這個社會壓力呢,實際上就是對政府來說也是造成很大的這種政治壓力,所以本來是準備判死緩的案件,最後判死刑。

賀集清女士表示,原本受害家屬對於法院判兇手死刑感到滿意,打算不再上訴,但是在律師建議下潘俊的父母和妻子已經在16號向法院提出上訴 。

賀集清【錄音】:根據中國的法律,就是被害人如果不進入二審的話,他連旁聽的資格都沒有。為什麼家屬要提出上訴呢?因為在國內了嘛,實際上就是死刑再改判死緩的這種案件的話,屢見不鮮,為的是這個爭到二審有個說話的權利。因為蒙自縣整個的談判、警局的賠償是我去談的,應該是29萬3千多。就是說它實際上只有賠到三分之一了嘛,這個家屬實際上對這個賠償實際上都不去計較了。

賀集清女士還告訴記者說,吉忠春手段相當兇殘,從照片上看受害人嘴唇周圍被打的青紫,右肩淤血,然後連開三槍,第一槍是從左胸打到左腰,第二槍在死者倒地過程中從左肩打到左手腋下,第三槍是死者倒地以後從背後打了一槍。吉忠春案發後還打電話跟人聊天,編造他開了四槍的謊言,說他的第一槍是向地上示警。

賀集清【錄音】:吉忠春會有這個作案的這種條件了嘛,就是這個跟蒙自縣警局,長期對槍枝管理的這個失控了嘛,這個是有很大關係的。最重要的一個證據呢,就是96年的1月份,吉忠春就領了50發子彈,這個13年沒有人過問。然後案發以後就繳回了4發吧,然後除了打我弟弟的,還有槍裡頭留下的話還有2發子彈,現在就根本不知去向,沒有人過問的。

以上新聞是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記者文芳、子悠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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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吉忠春

責任編輯: zhongkang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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